不正经的文案
维克多·盖尔是个英国来的三流侦探,他第一次来哥谭是为了一个神秘女人的委托,然后拐带了一个孩子离开。
第二次来哥谭,同样是为了一个律师的委托,这次他没有拐带走任何人,反而迎接了来自城市守护者的铁拳。
第不知道多少次来哥谭,他捅了个大篓子。
他把那位蝙蝠先生的小助手拐走了!
看着手机上的来电显示,维克多按了按眉心,果断的把手机扔进了海里。
毕竟拐带小孩儿这种事情,他也不是第一次干了。
正儿八经的文案
维克多·盖尔有一整个手机备忘录的好友,他们来自世界各地,优秀且特殊。
他们的友谊持续了很长时间,然后某天其中的大学教授告诉维克多自己即将去一个名字叫泽维尔天才学院的地方教书。
维克多:祝你好运。
又过了几天,其中的自由撰稿人告诉维克多她即将前往大都会,在星球日报工作。
维克多:祝你好运。
又又又过了几天,一位作家先生发了张图片,并告诉维克多他在一个叫卡玛泰姬的地方吃茶点。
维克多:…
对不起,原谅他看不懂这个世界。
这是一群“普通人”在超英世界生活的故事,在这个动不动就要毁灭的世界里,还能有什么比每天清晨的早餐更为重要?
(阅前须知:被推的综英美同人拉入超英这个深坑,然后在坑底饿得嗷嗷叫唤。
终于下定决心开始看原著给自己造点饭饭,然后在高山面前停下脚步目瞪口呆。
这也太多了吧!
目前看了致命玩笑蝙蝠侠第一年等等内容,x战警还是我好久之前看的电影,复联也是。
一边写一边补吧。(小白手帕擦眼泪.jpg)(写同人的女人绝不认输.jpg)
总之,激情开坑产物,缘更,ooc那必然是非常之有的,若是碍着了各位大爷眼,请速速左上角点叉,千万别硬撑,别伤了各位看客大爷的眼,非常非常抱歉!
正文前偶有第一人称回忆内容,正文以第三人称描述。
因为是群像文,开篇会以介绍出场人物为主,原创角色和内容都很多,见谅。
立意:哪怕是普通人都能闪闪发光
写不下去了,越写越崩溃,感觉自己写的太烂了,于是锁文重修。改的内容较多,可能需要一段时间!非常抱歉给大家带来不好的阅读体验。
虚假的侦探大杀四方,真正的侦探疯狂摇人
赞同大大的观点,一个医生不适合当一个消防员(打个比方),但不能说她就放弃了要救的人。应该是说她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道路。
一见面就单方面殴打也能算是一种较为亲密友好的关系,嗯,对…也许…应该?
魔咒是飞鸟群群,统统石化,粉身碎骨(是这个名字吧),我爱霍格沃兹!(?>ω<*?)
一直在坑底呢(开朗)
维克多真的好会交朋友,感觉能把所有超英城市都逛遍
谁会不喜欢黑漆漆的蝙蝠先生呢?即使蝙蝠很长一段时间是我的噩梦,但…蝙蝠侠无所不能
好家伙,这是还从巫师世界捞了个巫师?
小丑死的还挺干脆,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