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玫兴穿书了,穿成了一位摆摊卖小吃的反派。
原主将会因嫉妒主角的成就而频频挑衅,被主角反复打脸,最终灰溜溜地下线。
听上去很惨,沈玫兴却发现,做小吃的技能是跟着身体走的,自己也是掌握一技之长的手艺人了!
只要远离剧情,专心卖小吃,勤劳致富指日可待。
计划赶不上变化,他的电三轮被邻居顾顺大半夜借走骑坏了,顾顺这家伙还引起了配角的注意。
沈玫兴担心顾顺引来主角关注波及自己,万一被迫继续走剧情就麻烦了。
怎么办?不如以赔偿电动车为由让顾顺给他打工,方便随时掌控动向?
顾顺这小子能干活也会干活,就是一天三顿说话噎人。
两个人互怼起来倒也贫中得味。
不管怎么的,说他不会过日子有点过了哈,沈玫兴翻白眼:“又不是跟你过!”
顾顺沉吟半晌:“现在不是,不代表将来。”
沈玫兴听懂了,顾顺狼子野心,竟想加入他的勤劳致富套餐?
仔细想想,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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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而来的顾顺:“小老板,给你指点一条明路?”
沈玫兴远远避开主角拼命摇头并要顾顺快闭嘴。
不久之后的顾顺:“有时间和我家里人一起吃个饭?”
沈玫兴假装勉为其难实则欣然赴约:“…顾顺你给我说清楚!主角是你的什么家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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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只想苟受vs重生是真狗攻
*原书主角受不坏,不黑他也不刻意接近。
立意:不能随波逐流。
哈哈哈哈哈哈哈这孩子真的重生了吗 咋这么可爱啊
小沈好娇啊,那种不经意间就透露出来的娇,别说顾川,我也受不了!
狗儿这个迟钝,豪赤啊!豪赤!
最佳配角奖:电瓶!
这种呛来呛去的好好玩儿哈哈哈哈
哎呦,这俩人怎么这么热闹
想要番外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好好看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真的好甜啊啊啊啊啊
社畜?理论?合理?
写的很美啊,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