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余光看不清》连载中,预收《大逃》求收藏!]
[本文文案]
无数次,面对媒体提问,林嘉誉都漫不经心地说:
“抱歉,这首歌不是特别写给谁的,我还是单身。”
几乎没人知道,鼎鼎大名的情歌王子林嘉誉,母胎solo27年。
这一次,他的新歌又传遍大街小巷。
记者们也学乖了,换了个问题:“请问誉哥,新歌灵感是从何而来呢?”
林嘉誉缠绵的视线越过记者,看向那个女孩的侧脸。
恍然间他莞尔,随即转回来对记者说:“这首歌,是写给我喜欢的人。”
-
认识林嘉誉前,余笙是默默无闻的诗人。
认识他以后,余笙成为圈内知名的词作者。
但她发觉,这位大明星渐渐不需要她了。
最近他又在写新歌,可是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找她商量。
那天,林嘉誉把她叫来家里。
“我有一首新歌,想给你听。”
余笙表面上笑着,心里却空落落的。
她站在钢琴旁,静静看着林嘉誉打开琴盖。
对方忽然抬眼,迎上她的目光。男人一贯疏冷的眼中情愫暗涌。
“这首歌是我写给你的。
“歌名是——《唱给我的余生》。”
一曲终了,余笙才逐渐回过神。她扶住钢琴,略带颤声地问道:“你刚才说歌名是…谁的余生?”
[清傲顶流唱作人x无名诗人真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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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群像
3.纸片人的事儿,不涉及任何原型
*封面底图By蛋黄+已购买使用权
*章节名均为歌曲名,非原创,侵删
》》》【带带预收】《《《
《大逃》
[文名解释-大逃:赛马的一种跑法,指马匹从出闸起便拼尽全力冲刺,简单粗暴的战术。]
【破镜重圆|熟男熟女高端局|甜文】
养马的矜贵千金x骑马的中英混血
白桑瓷是东堂集团最年轻的董事,她娇美慵懒,活脱脱一个白玫瑰成精。
可圈内人都知道,这位矜贵的白小姐不似表面那般温润娇柔。
因为,她是国际赛马界赫赫有名的良驹饲主,最大的爱好…是驯养烈马。
为了让爱马成为G1三冠王,白桑瓷斥重金请来骑师温默。
温默是中英混血的冠军骑师。这位男人黑发如夜,蓝眸似星,清冷含蓄,宛如从神话里走出来的月神本尊。
外人皆以为他们是普通的雇佣关系。
没人知道的是——
曾经,在英国郊外的一座古堡里,那二人的身体彼此纠缠。温默撕掉禁欲的假面,想要将身下的白桑瓷驯服。
-
皋月赏,温默采用大逃战术,策骑白桑瓷的玄驹全程领跑,俨然化作中山竞马场无可追赶的黑色流星。
当晚,白桑瓷开了瓶珍藏红酒为他庆功:“不错,但是之后还有德比和菊花赏,希望你不要高兴得太早。”
刚刚洗完澡的温默从背后抱住她,男人薄唇湿漉,暧昧地寻她耳垂,修长的手捏住她的睡袍腰带,仿佛牵起马儿的缰绳。
“桑瓷,我从英国跑来,可不止是为了骑你的马。”
#在白桑瓷眼里,温默是她最想驯服的烈马。
#——巧了,温默也这么想。
【小剧场】
菊花赏赛后,记者们围堵在温默下榻的酒店。
等到男人在酒店大堂现身,记者蜂拥而上,争先问道:“温先生,您曾说过不想再参加竞技类赛事了,请问这次为什么会重新参赛?”
温默下意识摸向颈间的吻痕,那是白桑瓷留给他的烙印。
他想起昨夜和自己缠绵的女人,莞尔一笑:“因为白老板给的实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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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赛马题材,很好懂!感兴趣的放心冲!
立意: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唱给你一首歌” “写给你的歌” “你的余生,我的余笙” 两个月的陪伴到今天算是一个标记点了,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一路上就这么看完了余笙跟林嘉誉从相见相识,到相恋相伴的故事,像电影 林嘉誉和余笙,娱乐圈和豪门贵族,明星歌手和商人千金,音乐人和小诗人,看起来应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行业和山一样的距离。但是在这两个人身上确实有一个共同之处——孤独。不是广义上的孤独,因为无论是林嘉誉还是余笙都跟这两个字不沾边,余笙有好闺蜜顾筠,有余筝,从小到大身边少不了追求者,林嘉誉虽然不热情,起码小熊王柒自始至终会一直陪着他 但是就是因为有才华,有权有势有钱,在普通人眼中绝对的成功者,才会从心底感到无力的孤独感 成为诗人是余笙的梦想,靠写诗吃饭是她一直的目标,但所谓的诗坛大家不过也是混浊陈杂的一摊泥汤,身为年轻女孩子写出来的东西就算再触动人心也不会有人多关注一眼。林嘉誉也一样,他为了音乐而生,但就像公司说的一样,他的脸比他的歌值钱,他唱了歌,听众会惊叹,粉丝会吹捧,娱乐圈众人会赞美客套会祝贺,营销号会赚足流量。但是林嘉誉编曲的时候想的是什么,写词的时候看到了什么,没有人去想没有人在乎。所以当林嘉誉看到余笙的歌词时是震撼的,所以他会去仰慕他心中的缪斯女神,约她去纽约,所以他发现原来他们这么像。当余笙觉得他们俩可以是平等的时,其实已经足够了,这就是知己啊,所以说相逢是偶然,相爱是必然 一直不知道林嘉誉当初到底是真的迟钝不开窍还是他实在嘴硬,即使已经在彼此眼里看到了逆行流星,还是坚持说“余笙老师是我偶像”。第一次喜欢女孩子的笨拙和小心翼翼也好,偶尔的直男操作也好,不经意间撩人个半死也好,感觉每次这些小细节都很让人心动。作为女主余笙的气质才华,教养和气度,处事待人的方式,有时候真的会让我感觉“性格真好啊”,“这种情况下就应当这么干吧”,要是现实中也能遇见余笙这样的女孩子真的会很幸福吧。而且虽然余笙背后有整个余家,但是能不依赖贵族家世,单凭自己才华就孤身一人追逐梦想,本身就是很有勇气遥不可及的事情 不只是余笙和林嘉誉,顾筠和余筝这一对我也非常喜欢,尽管不是主角,从高中就开始暗暗生长的情意持续十多年最终收束也是一大幸事。篇幅受限了但是番外篇熊怀这个配角依然给我很多温暖,喜欢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裙摆尝试传统文的第一篇,真的给了我一次又一次惊喜,从每章标题的歌词“将整个故事娓娓唱给你听”,到文里小细节的描写,再到整段的歌词。我不是行家也不懂欣赏,只觉得很漂亮,很舒服 《唱给你的余生》到这里就是结束,但他们故事还远远不止这两个月,上川和南琊也远不止这一方土地,这份感情会一直一直,延续到数万光年外的深空 感谢所有如期而至的,盛大的美好
带带预收《大逃》文名解释[大逃是赛马的一种跑法。指,马匹从出闸起便拼尽全力奔跑,势必将所有对手甩在身后。一马当先,万马无光。] #白桑瓷是喜欢驯养烈马的赛马饲主,而温默是她最想驯服的烈马。 [破镜重圆|熟男熟女高端局] 白桑瓷留学归来,作为东堂集团的董事频频出席各大场合。她娇美慵懒,好似一朵大马士革玫瑰。 可圈内人都知道,这位矜贵的白小姐不似表面那般温润娇柔。 她是国际赛马界赫赫有名的良驹饲主,最大的爱好是驯养烈马。 白桑瓷有个梦想,她要让爱马成为G1三冠王。为此,她斥重金请来了温默。 那个男人不仅是英国著名的冠军骑师,更是和她有过一夜缠绵的露水情人。 皋月赏,黑发蓝眸的混血骑师在中山竞马场独放异彩。 温默采用大逃战术,骑着白桑瓷的爱马全程领跑。最终,以二马身的绝对优势拿下头筹。 当晚,白桑瓷开了瓶珍藏红酒为他庆功:“不错,但是之后还有德比和菊花赏,希望你不要高兴得太早。” “奖励只有酒吗?” 刚刚洗完澡的温默从背后抱住她,男人薄唇湿漉,暧昧地寻她耳垂,骨节修长的手不太安分,探向她的睡袍腰带。 “桑瓷,我从英国跑来,可不止是为了骑你的马。” 【小剧场】 菊花赏赛后,记者们围堵在温默下榻的酒店。 等到男人在酒店大堂现身,记者蜂拥而上,争先问道:“温先生,您曾说过不想再参加竞技类赛事了,请问这次为什么会重新参赛?” 温默下意识摸向颈间的吻痕,那是白桑瓷留给他的烙印。 他莞尔一笑:“因为她给的实在太多了。” 阅读提示: 1.养马的矜贵千金x骑马的中英混血 2.1v1,HE,SC
裙摆大大的文笔很好,写对话式小说不能展现出作者的文笔,相对于文笔不好的作者可以选择对话式小说,但对文笔好的作者来说有些屈才,因为可以写得更好。读者大多都是看主角和配角对话,那些旁白描写大多是匆匆略过一眼完事。 这本书很好看,人物性格和心理描写的都很好,写传统式小说对裙摆大大也许是一个好的选择(本人词穷,实在想不出可以夸赞的话TAT) 期待裙摆大大新书。
完结撒花!!!! 还是很喜欢这本的,剧情内容其实并不多但是写得都很生动,两人的感情发展并不奇怪就是很有那种水到渠成的感觉。两人因为才华相识,折服于对方的魅力,最终发现每个地方都很配,一起决定走下去。本人比较喜欢的是《逆行流星》那里,感觉那一段的描写真的很有画面感,然后又从画面感抽象为歌词。然后中间很多林家誉给余笙唱他专门写给余笙的歌,无论是私下还是公开,我都觉得好浪漫。 林家誉余笙余生漫漫,一直相爱。
裙摆这么喜欢笙筝的吗哈哈哈
“你怀孕了?…我好像能听到宝宝的声音。” “…那大概是我饿了。” 这一点笑死我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裙摆?很短的一篇甜文,但是却足以让人回味很久
本来心情不好的,看完裙摆的文被治愈了(?ò ? ó?)
请裙摆长居晋江!
在39分结束这段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