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酒吧街里天天有各种各样的热闹,立冬那天,十七号酒吧里来了个小歌手,眼睛纯良,嘴唇刻薄,好看的脸蛋配着脸颊那抹犹如神来之笔的红。
“这歌手有点意思。”孟舸一脸着迷。
“嗯。”角落里的周世喝了口酒,无心地应声道。
若干年后,孟舸酸涩地问他:“我不是你的第一个男人吗?不都说人是忘了不了初恋情人的么?”
“你只是我的初夜,不是我的初恋情人。”
“哦,周世是吧?”
立冬那天初遇时,周世穿着合身的深灰色衬衫,扣子系到了第一颗,周正地坐在角落,他肩膀宽阔,脊背挺直,留着粗短的寸头,鼻梁高挺,手指修长,看起来就是一副很会做|爱的样子。分明是冬日,可仅凭这一眼,他彷佛看到了夏日潮热的房间里,风扇吱吱呀呀,这个寸头男人正在大汗淋漓地喘着粗气。
是啊,只能是周世。
善意提醒:内含狗血剧情,请酌情阅读
立意:万般皆是命 半点不由人
这文,名字好彪悍
我觉得很好啊,我看的也很开心,比心!
近来太忙了,已经很久没来追了,今天心情实在不好,打开来看,没想到竟然标了完结的标志,心中一下怅然若失,追文是我考研时光里小小的美好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但还是要感谢太太写完了这篇文。看到最后唯一的想法就是能不能让子良同时拥有两个男人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太太不要否定自己,我觉得文笔很好,比那些辞藻华丽或言语空洞的来说好太多了,质量很高,可能只是还需要积累积累,加油加油!期待下一本!!!!
呃,更文辛苦了!
30章不打算改了 放wb了
狗血来凑字了,相爱结果原来是杀父仇人,你有本事把这个写进简介里。爱人原来是杀父仇人这种情节,随便找一本就能拿来抄,还用动脑子创作那
所以这是三个人的故事吗,没太看懂55
时间跨度已经好几年了吗(五六年?)记不得了救命
天 真的这么狗血吗!
周老板好娇啊哈哈哈哈哈哈 钱钱太直了吗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