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宫变那夜,杨言之看着薛采芳一路奔过染血的台阶,
摔在他面前时痛得眼眸含泪,却仍冲他举起手里的圣旨,笑容明媚得像初阳的雪:
“言之哥哥,你做我的仪宾,好不好?”
杨言之的眼神掠过她的裙摆,那上面,沾的都是他侍从的血。
六年后他们已成怨偶,他一纸和离书将薛采芳送出宫去。
薛采芳明明难过得要命,脸上却挂着满不在乎的笑容。
她说:“恭喜你,我们都自由了。”
可逼宫那日,她再度出现,替他挡了那致命毒箭。
“好疼啊…言之哥哥。”
他几乎是手足无措地跪倒在她面前,双手染满了她的血:
“你不是最怕疼吗?为什么要救我!”
她的笑容轻得像一触即化的雪,
“我怕疼,可我,更怕你疼。”
杨言之日日夜夜都被这声音缠得呼吸困难,
一朝重生后,他欣喜若狂,精心筹划,誓要护她周全。
可谁曾想,薛采芳亲手捅了他一刀。
“你不是说,最怕我疼么?”
“你骗人。”
阅读指南
1、古早狗血味,不好这口的快逃!
2、双重生,感情双洁,青梅竹马
3、正文以女主视角为主,从重生前开始
预收《魂飞魄散后圣使疯了》
绮梦谷至宝宴灵珠,以情为宴,以珠为媒,只要感情至深,甚至能跨越阴阳,救回身死之人。
伏玉言去偷这珠子的时候根本不信,直到…
她死之后,亲眼看见曾经将她打落悬崖的绮梦谷圣使发了疯。
圣使双目落下血泪,将绮梦谷上下近百条人命屠戮殆尽,亲手将冰刃刺进谷主胸膛,硬生生抢来宴灵珠,把她飘荡了许久的灵魂牵引回她的躯壳。
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那冰坨子一样的圣使,竟是为她这小贼疯了的。
阅读指南:
1、古早狗血味,作者没粮所以自给自足
2、男主不渣
立意:珍惜当下
先不说文怎么样,首先这主角的名字就起的不太慎重,太随便了
作者是恋爱脑课废了,还是把女主写的这么一个恋爱脑,但好歹也是个郡主,结果把自己整成个这么玩意儿,真够无语的,就算你说狗爪文儿狗血狗血文儿。那也是有个逻辑的这主角一点逻辑也没有
emmm有点乱写的,女主太恋爱脑了 确实也没必要男女主有缘相见了
时代变了,写文与时俱进吧,现代已经不流行这么贱的女主了,经历过那么多事,男主一哄,就脸红,这是几辈子没见过男人啊,两世为人,什么都没长,只长个恋爱脑。
我该怎么说呢,总之怪怪的,可能是人物形象吧,也可能写的不够立体,文笔关系,总之那男主写的冲动缺爱,感觉就不是很聪明厉害的那种,女主个性还行,大大方方,虽然恋爱脑
来个追妻火葬场吧,不想看女主前世爱得那么卑微,好不容易这世活着不要又轻易原谅男主了,让男主后悔去
文笔很好!是我喜欢的那款!恨自己没养肥再看
感情双洁是指身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