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CP:阳光开朗小沙雕 x 温柔腹黑男妈妈】
【从小县城到大都市,半路竹马,携手一生】
【文案】:
在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某一天,林周周脑子被门夹了,眩晕中恍惚看到一本书:
富二代林瓒喜欢上一个穷苦小男孩,但他的小爸棒打鸳鸯,男孩被逼出国。多年后两人重逢,林瓒追妻火葬场——好俗套的剧情。
但是!林周周往后面看,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就是林瓒的小爸!那个棒打鸳鸯的恶毒“婆婆”!
而林瓒的富豪父亲,竟然就是时凌云,他的竹马哥哥!
槽多无口,林周周一时间不知该从哪开始吐槽。
他明明是个男孩子啊!而且他和凌云哥之间是纯洁无比的社会主义兄弟情!
最关键的是,他这么活泼可爱善良阳光,怎么可能会像书里写的那么恶毒,这本书肯定是胡编乱造!
…
许久之后的某个傍晚,活泼可爱善良阳光的林周周捧着微微隆起的小腹睡大觉,时凌云轻轻抚摸他的小卷毛,笑得温柔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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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预收:《作精夫郎很想拜金》
文案:
一、
一朝穿书,身无所长,要钱没钱,要粮没粮,还有一家人要养,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玉儿秧智商平平,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文不能科举理不能发明,至于武,连杀鸡都不行…都这样了,自然也没有公子王孙从天而降和他谈一场霸道的恋爱(擦泪)。为了养活自己和拖油瓶,真是绞尽脑汁用尽全力,种过土豆养过小鸡,好不容易傍上一个家里有钱的书生郎,谁能想到他家里人都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哎,果然拜金不如拜自己!
二、
要早知道会穿书,玉儿秧肯定把原书全文背诵,标点符号都不漏!可惜他看完一遍,连主角叫啥都忘记了,人都发家致富了他才想起来去抱大腿,晚了…
没法子,只好捡起纸笔,好歹上辈子也算“博览群书”,写几本狗血小说不在话下,就是万万不能掉了马甲,否则肯定会被人打…
起初,某书生郎:“这些文字污人思绪,坏人心志,我家书坊绝不刊印。”
后来,该书生郎:“别摸鱼了,快去写书!”
三、
自知事起,宋聿家中便因铜臭之物矛盾重重,斤斤计较,使他也养成了无利不起早的性子。
代父行孝,是为了与堂兄继弟争夺家中祖业。
结交好友,是因为他手中竟有从未见过的科举书册。
就连婚事,也理应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之人。
玉儿秧纳闷:“我对你有什么利?”
宋书生郎笑道:“看见你我便开心,这就是最大的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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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角实际并非穿越,无金手指。
2.原书是经商科举文套路,不是对照组。
3.大后期有生子。
立意:炮灰也有幸福生活
遇到s扰的朋友一定要大胆报警,这不是你的错,都是那些出生的问题,不要怕,他们都是欺软怕硬的东西。大大写的很好,加油~
努力填坑ing,专栏里有几本完结文,狗血爱情故事有,古代种田有,现代种田养崽有? 求预收:《龙傲天他被pua了》幻想群像剧清流微克微恐,抠门爱财受and密恐冷面忠犬攻,求大家点点收藏爱你们!
打得好,最讨厌这种人渣
周周不要是他自己的决定,但是好讨厌这个姐姐和妹妹。什么叫本来就属于她的东西,如果是按血缘来分配财产,又不是她一个人的。一句话,我可以不要,但是这个决定权和你无关。
咱们这文有点走魔幻风了
所以那个原著到底咋回事儿?原著受重生,说明这就是真实的世界,周周真的会变成不讲理的那种“恶婆婆”啊,可怕
所以说为什么非要让原著受有前世的记忆呢 两个人都失忆了人生重新来过不行吗 反而这样物是人非更让人唏嘘
我也不喜欢成灏这个爸爸,作为伴侣他可能合格,作为父亲,比不上林爸,他好像只在乎林爸
感觉成灝比林爸爸对待时凌云的态度还要更“岳父”一点
好奇有二胎了成毅会不会更偏心老二 毕竟周周这么大他也没参与父亲的陪伴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