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宋家的靠山倒了,当家老爷被流放,大夫人变卖家产带着众人乘船南返。
船上栏杆松动,小宋家的庶出十姑娘宋迢迢被七姑娘不慎推倒,跌进湍急的水流中,在黑夜中音信全无。
万幸的是,宋迢迢命大活了下来,但不幸的是,她却被人拐捡走。
人拐见她高烧不退害怕贬值急忙走街串巷的要出手卖她。
她被杂货铺子的老板娘用极低的价格买了回来,成了名叫杜虞骋的玩伴。
因为高烧坏了脑子,记忆模糊成一片,陌生的地域,凶狠的大黑狗,让宋迢迢终日惶惶。
但刀子嘴豆腐心的“娘”,识字会算账的“爹”和跳脱顽劣的哥哥,宋迢迢逐渐做起了以前约摸不敢做的事。
杜虞骋人嫌狗憎,泼皮的要上天,有一天他母亲给他带回来一个小姑娘,小猫一样,还发着高烧。
杜虞骋第一次小心翼翼的帮小姑娘擦脸降温,学会煮药,带着她上山追兔,下河摸鱼,教她写字,这是他的“所有物”。
后来
宋迢迢握着姨娘藏进衣服里的实心小金珠,觉得自己可以养活少年。
杜虞骋继承家里的杂货铺子,成为年轻掌柜,拿着算盘的他觉得可以养活小媳妇。
小门小户的爱情故事。
落难后我成了掌柜媳妇
立意:日久生情,人不可貌相,需看清真心
古代直男依然分不清化妆色号
读出了一种幼稚,就是文笔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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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的文怎么没人呢
这个七姑娘真是恶心
我一直好奇 女主的衣服是干的还是湿的????
这还小学生文笔啊,评论说小学生文笔的见过真的小学生文笔吗,我觉得这文笔算挺不错了,讲故事的逻辑和节奏也不错,写得挺好的了
当年穿的衣服应该还在吧
女主的衣服不是被缝了金珠吗???
好看!大大写的好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