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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目中的精品
奇幻、纯爱为主,看到的第一眼就会爱上。是会自己长大的书单哦。有些正在追的,会根据后续文章发展而做删除
51作品699收藏9天前更新
[私人书单]阅读障碍① [满]
记录贴,实际全都为1-3星,由于评分机制限制只能打四星。
100作品1收藏1年前更新
欢迎来到中国耽美网文的童年时代
收录晋江发布时间在2012年前的远古耽美文,远古作品不作个人评价,考古专用(打不了五星遂all四星)
98作品231收藏2年前更新
温柔受美强惨受苏受 强强文
喜欢一些纯男不女性化的美受,如果是美攻就更好了,有同好可以推推别的文啊,(人设大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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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回味的经典
每本书看的时候都欲罢不能,陪我度过了很多个日日夜夜,那些年为了它们花过的小钱钱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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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宠宠
文笔有保证,虐了算我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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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
那些年花过的小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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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完整看完的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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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喜欢欧美风格的文章,他们就像是美国人特有的energy和欧洲人特有的romantic的结合体,而现在在你的文章里鲜活的淋漓尽致。 我不知道看完夜色之后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一如既往的空虚,因为又一篇我钟爱的文章在我毫无节制的阅取下消耗殆尽,我急躁的要一如既往的寻找下一篇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文字去 弥补这样的空洞。 没想到的是,你成功了,冬瓜,我失落的发现烦躁的神经在太阳穴的地方叫嚣着坚守对你文章的忠诚,我楸断了几根头发,但是最终也没能结束这对好搭档带给我的温暖。 菲尔特和罗廉的爱情始终是温暖的------尽管菲尔特浑身冰冷,没错,就像你最后写的那样,他们可以一起去有着古老韵味的街脚一起在咖啡厅里享受午后时光,可以一起去健身房,一起去旅行------他们可以去热情似火的巴塞罗那,精力充沛的弗洛伦萨,悠扬舒缓的维也纳,浪漫柔情的巴黎,对了,还有那本书页发黄的圣经,让菲尔特带着去圣保罗大教堂走一遭? 老实说,你的文章并不是非常完美的,其实案件有很多漏洞,还有很多细节的模糊处理,(稍后会提一下)但是,真是该死的合我口味-----整个故事都洋溢着温情,就像血族们一直渴望的阳光一样,看到菲尔特和罗廉,我就能想到午后的温暖被菲尔特金色长卷的睫毛剪碎,利落的洒在罗廉真诚的眼眸里,两个人的对视仿佛能够超越冗长的时光。 好吧,让我们先说说罗廉,这个倔强的家伙,我最喜欢的不是他的诚实,也不是他的天才大脑,我最喜欢的,是他在千疮百孔的时候终于抱紧了菲尔特,还伤人的说道:菲尔特,不要转变我嗯哼,对,死到临头了,也不准转变小爷,D博士是D博士的,不属于任何人。我看到他不可一世的嘴角挑衅地弯着,骄傲的小眼神承载着太多的坚毅,我知道他多么的tough,Dr.D特有的坚持让他充满了要命的吸引力,我当时就骂出口了,damn,这个男人真是该死的性感,是真的很够味啊。是,但是D博士的魅力远远不止这样,如他所说,他就是个disaster。是真的,我颤抖了,在文章的最后,我忍着眼睛的酸痛,巴巴的趴在那个小的要命的手机屏幕上,反复看了那句话无数遍—就在那样的情况下,在我以为一切都要结束的情况下,在那束终于降临的温暖而讽刺的阳光下,是的,在我以为菲尔特要化成灰的时候,在我以为这样坚毅的罗廉也要崩溃的时候,在我以为这短暂的阳光般的恋情就要就此画下据点得到睚眦欲裂的瞪视下,冬瓜,知道么,你再一次出乎了我的意料—我看到那个骄傲地的小孔雀,对,小罗廉,颤抖着他因为过度劳累而毫无血色的唇,我看到他说,没错,我看到他说:菲尔特,转变我。 他说,菲尔特,转变我。 罗廉是这么想的,就让我们一起灰飞烟灭吧,在你最渴望的阳光下,菲尔特,琳德西已经交给你了,我什么都没有了,你怎么能扔下我呢?所以他说,转变我,不愿意的话,就扼死我吧。至此,我关于全文的执念终于放下,好想心里真的有一扇窗,明媚的阳光穿透一切撒了进来,其实我觉得,这样,就够了,这样的菲尔特和罗廉,这样温柔的爱。 Well,其实,文章里有菲尔特的存在,就不可能不温柔,这个让人心疼的绅士,不得不说,轻佻却又厚重的矛盾的菲尔特很有韵味。他真是一个让人心疼的男人,我是说,他对罗廉付出的一切。他是黑夜里的行者,是至高无上的纯血,这个以玩世不恭的以风流形象出场的男子对罗廉好的让人嫉妒。请听我再像上了年纪的外婆一样唠叨的重复一样的故事吧,但是,让我们换一个角度,嘿,通过菲尔特这样的美男子的眼睛去观察世界真是美妙。血族永远惧怕阳光,因为阳光会灼烧他们,不管是灼烧他们的□□,还是一直引以为傲的优雅。但总有能让他们战胜这样的恐惧或者去冒这样的风险的犹如罂粟般让人上瘾的什么事物,或什么人,很显然,罗廉是菲尔特的毒药。也许我们一直看到的是一个挂着标准微笑的菲尔特,看到的是无所不能的菲尔特,帅气如他,我们却不能说他不害怕阳光,还有,虽然永生的他一直用生命在体验失去,但是我们却不能说他不害怕失去罗廉。我不能想象这个俊俏的男人是怎么披着一块一点也不优雅的黑窗帘把破布一样的心爱的罗廉送到医院的,他活了那么久,他不会惊慌失措地大叫或者无神地楸断自己的头发,他在冒险,这个疯子,他在用自己生命消融的时间和移动速度竞跑,他没时间再像纨绔一样调戏他的罗廉,他只是向根本不会庇护他的上帝祈祷,god,不要让罗廉出事。我们应该感谢亲妈作者,他没有让两个好儿子阴阳俩隔,也没有让任何一个人出事,菲尔特没有化成灰,罗廉也没有变成残障人士,有的只是一个躲在洗手间的狼狈吸血鬼大人和一个终于承认自己心意的胆小鬼博士,good job,两个小鸳鸯终于在一起了。接下来,菲尔特的温柔登场,对,关于琳德西,其实我一直向往干净的白纸一样的爱情,但我轻而易举的接受了现在的状况,因为菲尔特的包容,我不知道菲尔特是否爱上过什么人,但是作者没有提(那个可怜的在冰窖里逝去的少年应该不算吧),我便当作是没有了,其实,罗廉时不时回忆起琳德西让我对菲尔特更加心疼,还有欧利文,但是罗廉没有错,菲尔特,这个成熟的男子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没有隔阂,菲尔特的温柔一如既往(当然,小罗廉的表现也是很不错的)。嗯哼,你说这不算什么?那么,让我们接着看,按下快进,时间来到他们都被关在那个窄小的观察室。这里是文章的最后,但是却让我对菲尔特的看法有了质的转变,迷人的他是个血族,却有着阳光一样的发色和睫毛,他有着冰冷的身体和对罗廉炽热的爱,他其实一直在忍受着失去罗廉的痛苦——罗廉是个人类,而他是个永生的血族,他们相处的只是那么短暂的时间,可是菲尔特却要在他接下来漫长的生命力没日没夜的想念着罗廉——我是说,有些事实,只是不去想,但不是不存在——回到刚才的话题,在文章的最后,罗廉对菲尔特说,转变我。对吧,这是菲尔特的期望,他的罗廉终于要跟他同步了,但是他没有,直到最后他也没有转变罗廉,“日光在菲尔特的睫毛上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他唇角的凹陷与唇线的弧度荡漾在那篇透明之中。他太美好了。”是的,美妙如他,罗廉始终都享受着来自菲尔特的包容的温暖。 文章的最后是最震撼我的,其实那才是我认为的最好的结局,两个人的心从来没有这样贴近,刹那间将成永恒。就像罗廉说的,一起变成灰尘,从此不分彼此。Gosh,在柔软的晨光下,如此浪漫。 不知不觉我也写了这么多,也许是废话连篇,但这只是个文评,我是说,我是想告诉作者我很喜欢她?的文章,而文字恰好成为宣泄我情绪的一个载体。我很懒,所以我从来不写文评,也从不评论,对,就是你们口中说的霸王吧。要知道这事我的处女文评,我写了,代表我真的很喜欢,我自我感觉是个无情的家伙,因为我不留言支持作者,或者说,很少,其实,包括我喜欢的乐队或者我喜欢的什么歌手演员什么的,我也不会出钱买他们的专辑或者演唱会,甚至懒得收集他们的照片或者所有作品,我掏钱买你的文章,不管你是不是需要这笔钱,但是这是我为了看文章付出的代价,除非你是一个不入V的作者,而且写的还很不错,不过你不是,我知道你不是出于经济回报而入V,但是,就像我说的,我已经付出了代价,买下你所有的V文章节是我对你支持的方式,我知道这写话很招掐,所以我把它放在一个这么长的文评当中,你可以把它当作,嗯,一种补偿。 其实我还想写麦克,想写莉莉丝(说实话她真是一个效力很大的对文章情节的催化剂),还有凯文,但是我不想写欧利文,他太难写了,而且我对他的感情也太过复杂,喜欢,排斥,还有很多感情,但是,我觉得,他们都很可爱,包括莉莉丝。我觉得,缺少了任何一个,夜色就不能称之为夜色了。 当然我不会再继续写了,为了写这个文评我又研究了一遍文章,这一共花了我两个半小时,我的手腕因为打字而麻木。你可以不看这篇文评甚至要求我删除,一如我不在你的文章底下评论。不过,我是真的很想说,于是它产生了,如果里面的什么我自以为的理解或想法触怒了你,那么还请原谅我,亲爱的冬瓜。
💪💪💪心中吸血鬼题材的top,古早文但是现在看依旧香的一批,令我惊艳的是对于吸血鬼产生,是病毒引起的逻辑构思,梦回绝处逢生,永远支持胖瓜💪💪💪
与其拥有永恒却不知道爱为何物的生命,倒不如只要近百年与你慢慢变老的岁月更让我沉醉——吸血鬼菲尔特
日光向奔腾一般涌出,照耀着互相拥抱的彼此时,我想我的心跳都要停止了。 这样凄然绝望,但那种生动的美丽,永远会驻留在我的心间。 在暗夜之外,阳光也如此眷恋着菲尔特这个人。朝阳的清辉,染上了他的发丝,染上了他的薄唇,染上了他缱绻的睫羽,像是薄薄的一层镀金一般。那英俊的容貌,或许会少了些许魅惑,多了几分神圣。我不由得想像,他究竟是以多么温柔爱恋的眼神注视着他的爱人,仿佛要将爱人永远映在这火热的双眸中。 但是,却不肯杀了对方,永远地在一起,不仅仅是热烈的拥抱,而是连死后的灰烬都永不分离。 这又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呢?想要将对方完全地融进骨子里,又这样舍不得。想要杀死对方,让对方永远属于自己,却又惊恐慌张地害怕对方失去血色和心跳的冰冷尸体。 我想说,这一刻,菲尔特,你是如此完美,符合了我心中完美定义的所有标准。 罗廉或许也在流泪,紧紧拥抱,抵死纠缠,不肯放手。看着阳光下的菲尔特,痴迷又绝望,只因为他无法留下自己最爱的人,就像他无法挽留住之前的爱人一般。 这种心痛的感觉,他经历了第二次,这一次,可能会比失去那个她更加痛苦。 阳光更加猛烈,争先恐后地缠绕在拥抱着的人身上。在这之外,罪魁祸首扭曲地笑着,只有这样的凄美才能满足她嫉妒和得不到的苦楚吧! 如果时间就在这一刻停驻,一切都在这一刻结束——菲尔特化为灰烬,罗廉空洞地看着他随风飘走,双手在空中挥舞抓紧,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灰烬从指缝中溜走,也未尝不可。 因为这一刻,已经如此完美缱绻。 我也久久地停留在这一个段落,不肯再向下看。这一刻心中酸楚又疯狂,想将这个感觉再保留长一些,再长一些可能就会更懂得爱情究竟是什么。 就能懂得,作者想要表达的,究竟是什么。 再向下翻时,剧情又是峰回路转。菲尔特停留在阳光下,微弱却象征着死亡的光线并没有伤害他,也没有动摇他一分一毫。莉莉丝睁大了眼睛,疯狂的质问,也无法改变既定的结局。 心脏处的抑制器落下,我仿佛听到了‘叮当’那清脆的响声,轻微却如此震耳欲聋。 因为那…象征着生命的鲜活,爱情的圆满。 可是还不够,还有另外的缺憾。 抗日光剂并不圆满。他们相聚的时间,也不过短短的一段,远远没有一生这样长。 相对于菲尔特的从容淡定,罗廉简直要疯了。如果这样相爱的人,终于能在阳光下行走,却被告知只有几十个小时,那么这短暂的时光越是快乐,失去后就越是痛苦。 我又在想,或许故事在这里结束也不错。他们度过了快乐的几天,然后是永恒的分离。或许在逛着老套的牛津剑桥时,菲尔特突然深深地看了身旁的罗廉一眼,然后安静地消失在了空气中。而罗廉微笑着转过头来,却发现身旁的人已经不见… 也许是与生俱来的悲剧情节,我几乎都能想象的那样的神情,那样的场景,那样的反应。心中涌起诗一般的冲动,像是油画中最后的诉说一般。 当然最后作者给了我们一个美好的结局,我忽然松了口气。 罗廉伤脑筋的样子,菲尔特英俊魅惑的笑容。 他们的时间,终于同步。 (抱歉很久没有冒泡了,当然也有我自己的原因。首先恭喜冬瓜大大写完了,或许这样的祝贺来的稍微晚了一些,但请接受我的祝愿。我是这样喜欢你的文章,会一直支持下去的!) 远卿,2010-11-11
她知道菲尔特心里有一样东西,那是罗廉给的,她也想拥有,但是没有人能够给她。 很心酸呢为这个坏女人。
结束了?啊······· 但是菲尔特要变老啊······我不喜欢他变老,一起永恒不好么~可以永远在一起,拥有永恒的朋友,而不是担心哪一天生命会被时间带走。无情最是光阴啊。希望罗廉在以后会研制出新的药物来对付抗日光剂副作用。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 其实,人与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就像很多孩子没有父母却拥有大量遗产,而另一些孩子却父母健全但是凡事皆受管制。他们彼此羡慕的,因为他们只看见了对方拥有而自己没有的东西。也许一起变老真的是他们最好的结局吧。毕竟美好是相对的。在时光之河里从容的顺水而下,再到忘川边看看满岸的曼珠沙华,真的是很美好的。只有拥有终结的事物才敢畅谈永久,因为只要到结束的瞬间不改变,就可以证明所谓的永远。静止的时光固然诱人,但是正是因为了解永远的概念,所以凡事都会不敢贸然承认,不敢去试。永远有多远?谁敢证明有什么在时间面前是永远不变的?所以菲尔特放弃了永远,因为永远太虚幻,比不上短暂的真实来的诱人。 我爱你··· 有多爱? 永远爱你··· 这次,“永远”两个字可以说的绝对,肯定。
好对我口味的一篇老文…但是看不到最后一章我枯了qwqqqqqq
好喜欢冬瓜!每篇文都喜欢!
非常非常好看!感谢作者大人~
很好看!最近文荒,多亏你啦作者!你的bl都快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