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修瑾从小学的就是四书五经,学的是君子之道。每日里就是一身长袍,随身一把折扇。他原本觉着听从父母之命与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子结为连理也没什么不好。李珍,一个吵吵闹闹,没有一点闺秀模样的女子。总是招猫逗狗,欺负小孩!最主要的是,欺负陆修瑾。看他着急,生气,咳得气喘不止。—李珍头一次看到陆修瑾就觉得无趣,挺漂亮一孩子,整日里和老头子一样,板着脸没有表情。她就喜欢逗弄小孩,看他着急,看他生气,看他咳得眼尾染上一抹嫣红,气急败坏也只是哆嗦着细嫩的手指着她说一句,胡闹,轻浮!但是唯独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小剧场:李珍喜欢穿旗袍,陆修瑾喜欢穿长袍马褂,等到国外终于生产出了玻璃丝袜,李珍就是旗袍丝袜踩着高跟皮鞋哒哒哒的在屋里走来走去。穿着长袍马褂的陆教授:“轻浮!荒唐!成何体统!”穿着旗袍高跟的李教授:“古板!无趣!我乐意!”燕大脾气最好的陆教授快要被他老婆气死了!—作者有话说:1:本文男主角,身子骨真的不太好,身体不好的男美女。最可爱了!2:类民国时代,属于架空。本文将于下周一9月6日入V,届时将会一日三更!!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哒!!—新文预收周粥是个死宅社恐,能不出门,坚决不出门,网络时代,能二次元解决的事情,千万别涉及三次元。作为一个死宅漫画家,靠着家里两套房子的房租,也能混个温饱。最大的快乐就是看小说,看漫画,追番,看帅哥跳舞。
然后,一直关注的跳舞博主,搬家到了周粥隔壁。
作为一个深度社恐,一天深夜开门丢垃圾,穿着连体恐龙睡衣,头顶是随手扎出来的两个炸毛,结果竟然和对面那个西装革履戴着口罩,眉眼精致的男人对视了。
惊!!
怎么办,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网络上喊的老婆,真的搬到她隔壁了。
老婆穿什么都好看呜呜,西装禁欲系什么的,最棒了QAQ
沈面挑了挑眉,看着对面那个当面表演,人类可以多快脸红极限记录的女孩子。一秒钟,从脸红到脖子,有点厉害。
周粥努力扯起嘴角,露出社交礼貌的笑容:“呵呵…你好。再见。”
【关门,是我作为社恐最后的倔强。】
小剧场
深夜论坛
皮蛋瘦肉粥是最棒的:惊! 我一直关注的网络老婆搬到我隔壁了!!
名字缩写有点成年:惊!我当年暗恋的女孩子现在成了我喜欢的漫画家!还住我隔壁!
青春期时代,男主单方面暗恋。
成年后,女主角网络直呼老婆。
1:男女SC。
2:男主社畜,跳舞是爱好和健身习惯。
3:我永远都爱黑西装制服!黑西装皮鞋什么的,最棒了!
立意:爱国爱人
结尾很仓促,主角的爱情写的很少
诶,升华的是番外。 我不死谁死!也许这是痛苦不堪知道历史的李珍所能做的,也向同时代的先烈致敬。 我以前时常在想,战士们为什么上战场,明明那么危险,值得吗? 值得!只要身处此地,誓死前进才有家园。
我…早知番外那么现实我就停在正文不看了…
虽然我知道我的想法很不现实 ,但我真的想让他们看见新中国的诞生
一口气看完,突然就完结了,又感觉果该如此,女主的穿越什么都没有改变这点真的很真实,一个普通人是阻挡不了历史的前进的。
停在这幸福一刻很美满了,后面的发展会逐渐曲折,布满泪与血,路还是要走,但停在这一刻歇歇也好
二丫成长的太快了,感觉不现实。刘姐之前那副样子感觉是拿着老太太的话当令牌,而且一直说是夫人让纳妾,太气人
所以那个时代的人真的很难呀,你说家人是爱你、为你好吧,却又选择了一种错误的、会让你痛苦的方式
回顾历史,每一位革命先烈,我都觉得非常的遗憾。如果他们还在,该多好啊!
很沉重,也很震撼。那段历史,有多少人为了现在牺牲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