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孤儿,一个自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 ,她叫洛霏,院长说她被丢在这里时裹着她的小被子里有一张纸条,只写了XXXX年12月13日和这么两个字,院长就以此做为她的姓名,她的亲生父母丢她丢的坚决,一点念想都没给她留下。但她不恨他们,因为没有见过,没有思念也就没有恨意。
18岁时她考上了大学,但满18岁的孩子就要自力更生了,不能再靠福利院。还好学样提供全额奖学金,洛霏又在高中时就在一家餐馆打零工以此来赚生活费,餐馆的老板和老板娘只有一个儿子在外地上大学,所以把洛霏当亲女儿一样,她的想法是上完大学好好找一份高薪的工作,然后恋爱结婚,平凡幸福的过完这一生,从未想过会有什么改变,直到那一天…
立意:理想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