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一穷二白的穷鬼,在某一天,毛小芳抓到了一只真鬼。
因不知道怎么处理这只鬼,毛小芳想到一个绝佳的好主意——展览鬼怪赚钱。
于是,她开启了到处抓鬼的旅程,长得越稀奇古怪,能力越强,越诡异的,她就越发喜欢,因为门票贵啊!
就这样,女主靠着展览鬼怪,逐渐走上了日入过万的生活…
正常人第一次见到穿着血红衣服,尖锐指甲,铁青着脸,露出尖锐獠牙的女鬼,第一反应就是撒腿就跑,逃命要紧!
毛小芳看见眼前这么一只,脑瓜子只有一个念头——卧槽,老娘要发财了!
逮着个鬼,开个展览馆,一个客人人哪怕收个十块钱的门票,这都足够老娘赚的盆满钵满,走上买车买宅,包养小鲜肉的富婆人生了。
毕竟,全中国可是有十多亿的人口!
作为平凡了二十多年的穷鬼,毛小芳觉得,这老天,这次是真的眷顾她了!
明天入V了,跪求各种支持!!!
本文女主脑回路清奇,任何逆境都能成为她赚钱暴富的机会,这是一本爆笑文。
立意:赚钱回馈社会
感觉女主有点神经病,卖东西让人作恶,不跟与虎为怅有何区别,就算是鬼,生前也是人哦,死后也不都是坏的。
看见作者回复我更想吐槽了,为了省几千块钱赔偿金然后找几个人搞个刑事案件,纳税大户更不会这样搞…又不是没有竞争对手,南山必胜客都不敢这么轻举妄动
好像尖叫女王那个别墅里的情节啊…是借鉴了吗?
看完啦!!催更催更催更!
感觉那个男的是,那个鬼说的老大,红色液体杯子,还是吸血鬼那种。
生活太难了,我都想去抓几个赚钱
感觉主角的神经有点粗
弹幕也能尖叫,莫名出戏
大大加油!撒花撒花
有这么sb的?知道有鬼,还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