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
数据
数据说明 →收录书单 319
查看更多 →DC衍生
本人主看CP是老三提姆和老四达米安的,布鲁斯也会看
好吃英美文
持续更新,有大量超蝙cp,混合大量乐子
【自用】大部分是同人
记录最近看的,不一定全部追完了 不保证全文好看,但至少开头还不错(统一四星除非特别喜欢)
衍生文合集
文柯咒op全猎jo武侠dc漫威hp综什么的都有,看书很挑所以更新缓慢…
吃一口综英美(偏自用)
美味佳肴,部分连载,双楠,无cp,DC。评分仅代表个人口味,XP对号入座即可。
那些年看过的综英美
个人记录,请勿乱入
推推仙品爽文
超喜欢的书,无cp和耽美都有,主要是衍生,也有原创。爽文,我真的都想评五星的,都怪绿江:)
个人很爱
起码有一部分内容吸引了某个时期的我,而里面可能有不太受人喜欢的部分。仅个人观点。想到什么写什么。
综英美
自存一下看过的或者没看完的综英美文,大部分DC浓度更高,比较喜欢小提ww个人杂食没什么雷点
逻辑在线,主角有魅力
绝大部分完结,少数已坑佳作,偏剧情流,主角拥有个人魅力的,衍生特别有含死神,脑叶,克苏鲁,西幻~
综英美扫文记录
那些年踩的坑。。。
蝙蝠侠(布鲁斯韦恩)中心
蝙蝠侠(布鲁斯韦恩)中心的小说,对蝙蝠侠友好
二刷过的综英美【完结文】
英美衍生同人,偏爱正剧向。内含超英/dc/漫威/hp/神夏/密教模拟器等。持续更新中!
超级好吃文,偏爱夹心
热爱纯爱夹心,衍生原创均有,非常欢迎推荐其他夹心文,私心含入其他单cp文(实在找不到其他夹心)
爱吃
自认文笔好情节优秀值五星的文,偏受但非控,杂食党入
看过觉得好看的
主要看主受和男无,偏爱美强惨,强受(衍生原创都有,包括咒回文野柯南综英美刀乱等
衍生
并没有看过所有的原著,所以即使角色ooc了我也不知道。
综英美
啥类型都有反正都是综英美
自存一些看过的文(bgbl杂)
偏主攻
「被书绑架指南」一翻开就停不了
[你的下一本最爱向你招手]雨天被窝|消磨时间|通勤必备,附有「再看一章啦」副作用^_^
克系,人外,残疾
一些看过感觉还不错的
【综英美】一个近期看文存档
看同人就这样一步退步步退,谁知道我之前一直坚定不看综英美呢,不过大多数基本的都没看完,追不了更
综英美书单
无CP/综英美/超级英雄/马甲文
我喜欢的主受+男无
喜好救世主/战损/白月光/美强惨/整肃/双强 不吃娇软奶嗝/致死量外貌描写/壮受/清冷受

















































































































因为新的一天还要上班所以随便写一点读后感,因为情绪过剩所以离题万里做下个人年终总结,因为笨人文化水平过低不要这堆shift文字有什么期待。完蛋了,写太多了,感觉是在骚扰你们。不要看,是恶臭男。 读这篇文第一反应是感动,天哪,超感动。2024年度最佳。虽然它既不是在2024写的也不是2024完结的,但我在今年年末读到它,我说是就是。十二月有31天而我在29号读完,新年钟声没有在那个时刻敲响完全是写作之神的安排,它多给两天让我睁大眼睛仔细看看这篇文有多牛逼。 说回感动。今年读原创少了,读衍生同人多了很多。一方面因为我自己也开始写些狗屁不通的同人,另一方面也因为我实在感到和读商业原创的妹妹们毫无共同语言。别误会,虽然我们都知道品味无贵贱审美有高低,但说到底并没有什么能证明谁更应该骑在谁的脖子上吆五喝六瞎指挥。在某个社畜书评up评论里看到安利过来看,在翻作者专栏时看到蛋与母鸡论心有戚戚,在翻到原著citation和王尔德时感动得差点汪地一声哭了出来,虽然我既没有读过王尔德,也没有看过多少小丑原著。在此我必须庄严承认,作为一个品味不高的四处讨饭的臭读书的,我对超英、柯南、HP等衍生区大将的了解完全来自于同人文本身,哦,还有众所周知时灵时不灵的百度百科。我看过的电影和漫画屈指可数。 不好意思骂小妹妹,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做题做了二十年修身养性还是个见人就骂的泼妇,但是苍天啊大地啊,没有同人女谁给我写文啊,没有你们谁知道世界上还有人在读博尔赫斯并且不只是在小某书做图片读诗博主啊,没有你们谁让我晓得自己文化和素质究竟有多低啊呜呜呜呜呜呜。 但还是喜欢读同人文,半吊子文艺青年看见有人引诗疯狂打字百度,看到大段大段(能写好的)环境描写感受到了古早文的余风徐徐吹过我脸颊,看到有人试图在搞(并且是花了68w字在搞)老陀讨论过的所有问题我一整个宽面条泪目。我就说当代文学正统在互联网同人吧,我就说在凸3和JJ你能找到比收获更拟人的文字吧,我就说2024还是有说中国话的在当城市人和原子人、在同时挑战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在“保卫我们的现代生活”的吧,而不是在乡土轮回五十年当剖析“人性最深处欲和癖”的色情血腥暴力狂吧。生死疲劳是写的牛逼啊,我读它比我刚读完红楼梦去读百年孤独还TM迷惑不解,比我中学分不清南北美去读2666的时候还觉得它在给我搞虚构,起码呢,拉美人愿意给我一份明白晓畅的犯罪卷宗,而不是让我在历史的真相中如坠云雾。感觉我和文学天才根本TM的没有生活在同一个时空。这里面一定是有什么东西搞错了,要么他们要么我活在一个只传承于奶奶口头的童话书里,或者就是我耳聋眼瞎脑残手废,没有发现那一层从未发现过的现实,当然,当然,我从未取得什么值得一提的成就,这件事当然是我的问题,是我睁眼瞎,否则我不可能认为他们写的不是和我一样喜迎建国七十年备战八十年的人类。 退一万步来说,虽然我既没有上过任何一门文学理论课也没有读过任何靠得住的当代文学哲学科普,但我写书评我是king,我说这是现代问题它就是。从儿童文学和三分之一的萌芽里养成的这一套品味有时候真叫我痛苦,虽然纸媒本身也已经很难维持自己的格调,但品味本身还在,它像小丑视觉一样把我能看到的所有文艺世界变作黑白荒诞的玩笑,只有一个莹莹绿的箭头指向不可忽视的答案。21世纪诗歌本身以太阳必将胜利,所以谁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条道路上,谁是小丑,我是小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说到诗,这篇文讨人喜欢的一点就是始终没有放弃过对诗歌的追求。或者说,(如果你不认为这是一个过于冒犯的揣测),作者本人始终浸淫在诗歌的氛围中,落笔成诗。OK我知道这个描述太滥情了,但事实就是这样嘛,你读一本书,作者喜不喜欢读诗那不是很明显的,摆在台面上的嘛。诗歌这个玩意就像王二的麻子脸一样难以忽视,你读诗越多这麻子就长得越来越密,就像一碗芝麻满满“老实惠了”的茶面,撒豆成兵出一个个硬汉过来邦邦给你两拳。诗歌对一个人的文艺感觉是决定性的、根本性的、直撼人心的,任何一首好的诗就像八十岁的桑迪亚哥过来“砰”地把我揍趴下,甚至没有打第二拳的必要。人不可能没有诗歌而生活,只不过诗本身也有高下之分,这个话题我们之前讨论过了。 再有一点,作为一个晓得自己有病的脑瘫,我很难掩藏自己对老陀的狂热喜爱。金阁寺等而下之,某人之后更不必提。太巧了,这也是一本犯罪心理小说,太好了,这本书的主角脑子也不太正常。超人哲学这种陈谷子烂芝麻的老问题在batman story里被反复设问,超英反反复复搞这玩意就像个学不会长大的brat(好烂的梗)。很遗憾,我没有见到哪个片子里提出比罗佳的絮语更值得一看的解答。不过能见到它在这篇文里,以一种更现代、更基于心理分析的方式重演,还是不能不让人感到愉快。你说我狂喜也可以。毕竟我读书读久了的确山中不知岁月认不出自己还TM是个互联网后现代人了。 别的好像都聊完了,那聊水仙和人物塑造,这个好像没什么可聊的,我不爱聊作者已经写明白的东西,会显得我很没文化,虽然说到这里我作为文盲的privilege已经尽数体现了。那我随便写一点印象化的点评,千万不要把当回事,毕竟文盲笨人只读了一遍并且这本质是上班中途的发疯文学。 这篇水仙写得挺好的,对我来说是打开新天地开创范例,爱读老陀就很难理解水仙,在这里我指且仅指我自己。这玩意和我就像巧克力和狗一样八字犯冲,我是说我代入水仙就想死,诚心接受了“与自己恋爱”和吞苍蝇一样难受,这没什么不好理解的,毕竟你如果认识我也很难说我是个漂亮的人、好人、模特,时代之人、水晶之人。我无法免于被哲学打扰,在现代社会下只能度过相对失败的一生。好了我不能再玩知乎烂梗了。这篇文有趣的地方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解构水仙,从我们这种地下室啮齿类的角度写作水仙的(如果你们不认为我这种解读是冒犯,如果真有人这么认为我深感荣幸),即使你虚伪、狡诈、邪恶、软弱、摇摆不停,也仍然值得被爱,爱自己是人类无法克制的本能,就像活下去,为了活下去你不得不救赎自己。但疯子才真的爱自己,疯子才看着镜中人渴望到陷入抑郁、抑郁到犯罪找刺激、刺激到把原罪和自己隔离开,他逃进DID,把一切完全忘掉。 …好像有点抽象了,并且似乎和原文不符。在接近结局时作者的确给了一个关于小丑双面身份的答案,但以我的阅读视角来看,重要的始终不是答案,在商业大片里我们会渴求“自圆其说的逻辑,终幕简洁的答案”,但在真正聊人性的时候你会知道那玩意不重要,那种玩意儿都是些白烂话,人类大脑为了省内存省逻辑运算简化复杂事物的一种标签。不过我承认这观点中包含我的怨气,笨人看桑迪亚哥那句著名的“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时大有感悟,然后翻了几页发现马上被defeated故而横生怨气。那是我第一次读原典,我第一次读原典难道不可以保留一点小小的怨念吗。 说回来,比起结果我更喜欢看过程,Jake和Joker对于身份认同问题的确进行了相当多并且深入的讨论,一般来说我们认为真相不难猜,穿越yes or no,主人格yes or no,读惯流行作品的人不难遍历二叉树的可能性,所有真相都不在我们的阅读经验之外。不过这篇文吸引我的是,它提出了可能性,然后依据小丑精神谵妄的特点,对他们进行了足够深入的探讨,一一肯定,再一一否定。聊起这个可能还要感谢多元宇宙,因为它的确是合理地引入各种视角、各种时间、各种背景来辨析、塑造人物的好方法。连续几十年卖同一批人可能迫使编剧不得不开发这种方法,也迫使观众接受了它。说起这篇文,我会始终记得母亲油彩般化开的脸,羊水与降生的比喻, “一辈子没犯过罪的人,偶尔会幻想他是个超级罪犯。/疯子的妄想呢,就是觉得他是个正常人。”,记得化学品爆燃、雪松和海盐的气息,叫我的名字,或者对于水仙来说是call me by your name(为什么是那本书起这名字我表示不解),因为无法见到爱人我抑郁到睁眼就是灰色,无法吞咽的苦涩,吞下刀片划烂了我的喉咙。说起最后一个,很喜欢吞食相关的比喻,食物是世界给你的情书。我是这样喜欢这篇文里的小丑,因为他这样深爱“我”,他爱新的“我”远甚“我”爱他,世界上只有“我”会这样爱他。我为此而哭泣。我会像飞蛾扑火般不断被爱本身吸引。让一个全新无罪的自我降生,是一件如此疼痛、饱含爱意的事情。在我自己的现实生活中,我在爱我,但我无法走向我。诚实地说,Joker让我感觉到宽慰。他说无论如何你都要爱自己,像你不会再爱上任何一个人一样,像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再这样爱你一样。我自己最近写作的主题是,人无法孤单地幸存,即使生命的齿轮无法啮合,人们也必须相互联结,唯此才能渡过灾难。从这个角度看,小丑爷对我的题目予以了驳斥。我喜欢他的说话和方法。不过即使是我也觉得,也许是我才觉得,用自己供养无原罪的自己,代价未免太沉重了。 扯多了,水仙我觉得很难避开现代心理学的一个品类,同时也很难不陷入自怨自艾的氛围中,虽说老祖宗是多情心碎的纳西索斯,写作时还必须加以克制。在技巧上和语言上作者的写作很成熟,说没有大纲我相信,但能够以这种方式组织起六十万字多副本的小说,同时不使单章质量有显著降低,这是非常成熟、同时也应该有意打磨的成果。我比较注意到单章独立性较高,章间切镜幅度较大,以环境描写开头的癖好,这些也许都算连载期间保证质量的一种技巧。值得肯定的是本文的语言描写很自然,虽然主角是老外,但听着像正常会说话的中国人。相信我,这已经超越许多青年作家了,今年你是我读到的用中文写对话最自然的写作者,排名第二的是来中国第六年的意大利青年作家亚力。此外,在写作上有个技巧叫什么来着,博喻,好像是,我很喜欢这种用不同喻体反复质询一个问题的方法,我始终觉得它有股《天问》式的气势磅礴。回忆我贫瘠的中学语文知识,比较符合定义的是写哥谭那一段,不过好像多元宇宙正是这一技巧的最“宏大”的范例,你都拿世界线来开玩笑了。你们这样写会让我想起郭老人家写凤凰涅槃,把整个旧世界燃烧殆尽。不过再一次声明,我可不是文体家或者什么学硕博士,别把我聊写作当回事。 好像没想到别的了,想起来能说的就这么多,太困了要睡了,有更多的话梦里聊吧。或者我等我有文化了写个更正经的分析出来,如果我有文化,如果我有空。 总之总之,祝我们新年工作顺利。
天呐看完到番外二我一个劲提不起来,虽然完结章写得很HappyE但我当时就是非常舍不得觉得很难受,,直到看完所有番外,到最后的作话我才明白,哦谢这还真是个HE啊还真怪美好的。之前难受了一整晚应该是因为那个时候总感觉这俩有种分手感()所以今天看完后面的感觉真好真是健康(?)啊。天,虽然该写的都写完了,我还是好希望能再看到番外、续集。上几章最后和小鸟们温馨日常、他们被接走后杰克一个打挺从床上起来拆礼物,一遍又一遍给音乐盒上发条,真的好一种清新孤寡夫感。我当时看到那想了下,之前一直有点对结局耿耿于怀,大概是太锁定“男鬼纠缠”什么的,蛮狭隘的(),显得他们俩分手感重。所以想通了之后倒回去看他那句“亲爱的我们地狱见”,以及这最后一个番外。我只想大呼好香好香好香我去。真的好想见到续文摩多摩多…[玫瑰][玫瑰][玫瑰][玫瑰][化了]太优秀了这篇。还有点想说的看什么时候想得起来继续过来发发[合十]
今年才看这一篇文,以前也从来没看过综英美的文章,很难想象我本来是抱着爽文or嗑cp的想法来的,逐渐被作者的文笔、剧情、哲学的深刻性吸引,对dc也仅限于了解的程度,却在这篇文里爱上了飞天黑耗子(笑)和丑爷,小鸟崽子们也很可爱,每一章的文字很难用语言说明,仿佛锤子一遍一遍敲击着我,内心极其震颤。感谢作者在这里写下这篇文,给我们带来最好的蝙蝠侠,最好的小丑,最好的哥谭。
這是我見過最厲害的水仙也是我水仙啟蒙…😭😭🥺🥺兩年前看的還是忘不掉。。
我不该这么早看这本书的,别的看不下去了
太好看了,还记得这篇本是我刚上初中的时候看见文名唰一下就点进来看的,现在都七刷了还是忘不掉。最棒的综英美,最棒的水仙,最棒的小丑
打自己一拳干失忆明天再看一遍🎉
又看了一遍…真好看啊…作者大人真的不考虑出一本实体书吗…新女愿这一生荤素搭配
其实我因为名字和文案错过了好多次这篇文,直到朋友倾情推荐才来看,真的是很有dc风味的文,蝙蝠侠,小丑,杰克,杰森,哥谭,都塑造的很好
隔了好几年重刷,可以说这几年里最喜欢的一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