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招娣心里藏着两个秘密,像山间的雾,缠绕了她许多年。
第一个秘密,是她眼中那些旁人看不见的东西。
——那些浮在半空、明明灭灭的发光字幕。
她不识字,只当那是无用的鬼影,既换不来一顿饱饭,也挡不住夜里的风。
直到很久以后她才明白,那是一部早已写定的“命书”。
而她,不过是狗血文中那个早亡的白月光女配,死在十三岁,死在邻村男人的手里,用最后一滴血给娘家换来了礼金和赔偿。
得知真相的那天,陈招娣没哭没闹,只默默握紧了那把生锈的镰刀。
去他的剧情,去他的白月光!
她不是待宰的羊,她是山里长出獠牙的狼。
所有杀不死她的,终将让她撕裂这吃人的命簿。
后来,陈招娣成了第一个走出大山的女孩。
第二个秘密,是关于名字。
她不仅要为自己改名,更要撕碎千百个“招娣”的咒诅。
——生为漫山野花,何必屈从于名姓?
——她们本该漫山遍野、声势浩大地绽放。
无人可禁锢,更无人可定义。
立意:乐观积极永不磨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