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西·德雷克在拉撒路池水里苏醒,入眼的是沸腾不息的绿色火焰。
他发现自己少了些什么。
一段记忆,也许是几天,也许是几个月,也许是几年,他不记得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也知道应该是什么。
无非是疼痛、折辱还有绝望一类的东西。
忘了就忘了,他完全不打算去找。
无所谓了,就随便活着算了。
也不是太糟糕。
他在一枪爆头十戒帮的人渣时这么想。
直到他面前突然出现一个金色的圆圈,从里面出来的阿米莉亚死死的攥住他的手腕,那双蓝色的眼睛爆发出很像拉撒路池水的光。
…也不是太糟糕。
提摩西·德雷克这么想。
人尽皆知,雇佣兵霍里是个法外狂徒,缜密理智,但也疯狂难测。
他没有什么行为准则,只有一点——“不接哥谭”。
直到他身边又多了一个人。
现在那条规矩后面多了几个字——
“不接纽约。”
tips:
1.逆序罗宾,私设如山,说不准主提姆还是主阿米莉亚
2.不知道什么时候开看命吧,cp就是字面意思
3.霍里,拉丁文“Heri”,意思是“昨日”,也可以翻译成“昨日之人”。
立意:敬所有再度升起的太阳,敬所有曾经璀璨的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