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夕是个小妖怪,因为太能吃,被老爹残忍扔下山,要求他自力更生!
刚下山的元夕一穷二白,无奈做了美食主播,钱少还吃不饱。
某天金主找上门来,包吃包住一月三万,任务就是一日三餐陪吃饭。
元夕眼睛都亮了,收拾收拾小包袱就去了。
金主有个奇怪的癖好,每天都要看着他吃饭,还要抱着他吸一口。
一天,吃撑了的元夕一不小心漏出了自己的尾巴,看到金主饿狼一般的眼神,吓得他顿时想到了老爹的话。
山下的人类最喜欢吃他这种有尾巴又胖呼呼的幼崽了!
元夕吓得眼圈发红,可怜巴巴的抱着自己的尾巴,“我把宝贝都给你,可不可以不吃我?”
身为金主的谢十眸色暗了下来,闻着沁人心脾的香味,内心蠢蠢欲动,“让我咬一下。”
元夕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完了完了,他要小命不保了。
然而却是被拖到了床上了许久。
次日醒过来的元夕腰酸背痛,原来人类真的会吃妖怪啊,就是屁股有些不舒服…
懵懂无知特别能吃还爱钱的小妖怪受X阴郁古怪精神洁癖特有钱的富二代攻
PS:可能要生崽
立意:拒绝做饭桶,养成健康好饮食!
有个新文,喜欢的收藏一下哦~ 《装了三年舔狗后,突然被读心了》 文案如下: 林之确穿书了。 他穿成书中让无数读者深恶痛疾,被骂三千字小作文的恶毒反派。 原著中,林之确是身家过亿的富二代,却因为对主角受强取豪夺,包养假睡等等一系列操作被主角攻记恨。 最后落得家产败落,沦落街头要饭被馒头噎死的下场。 为了避免书中的结局,并不能ooc的前提下,林之确化身舔狗。 主角受删了林之确的微信。 林之确发来验证消息:红色的感叹号代表热情,我知道了,你想和我结婚。 主角受因为被骚扰,狠狠打了林之确一巴掌。 林之确:宝,你的手怎么那么凉?我给你暖暖。 主角受好几天没搭理林之确。 林之确主动出现:宝,天气越来越热了,你真好,故意冷暴力我,让我的心都凉快了。 在其他人眼中,林之确这人爱主角受爱的死去活来,卑微至极,死去活来。 就连主角受都觉得林之确非他不可。 直到某天,他突然听见了林之确的心声。 “当舔狗真好,想舔的时候就舔,不像舔的时候过几天再舔。” “今天心情不好,不舔了。” 主角受:???
不是吧,哈基米应该有了很多人说真正的意思是猫咪了吧。毛茸茸就毛茸茸能不能不要用这种奇怪的用法了,我一直觉得显得文化水平低(单纯说这个用法),而且影响不太好。
大大,遇到什么事了吗
"别靠近"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我看的厌蠢症犯了
哇!大大好久不更文了〔哭哭〕
大大怎么这几天都不更文了,是有事吗
我要被小“蠢蛋”可爱死了 谁懂呜呜呜
可可爱爱的小妖怪~
撒花撒花,爪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