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致远 作者:angelo 状态已完结字数43.4万字分类言情时代近代现代最新章节****更新16年前来源晋江 去晋江阅读↗ 加入书架 想读 在读 搁置 读完 弃书 移出书架移出书架 简介 第一次见到致远,他是坐着轮椅、将我斩落于马下的斯诺克高手!第二次见到致远,他是带着自制大餐、要我背他去我家的小无赖!第三次见到致远,他是躺在病床上、叫嚣着不要我可怜他的小混蛋!他说我是个慢热的人,所以给我时间让我对他慢慢热起来。我不觉得,我想我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已经…欢迎光临我的新浪围脖:登录名-angelo我的BG新坑: 我的陆花同人坑: 大小方家的番外:我的BG完结文:我的BL完结文:立意: 展开 标签 主题爱情视角女主年龄13+VIP付费布衣生活情有独钟欢喜冤家正剧都市 数据数据说明 → 65章节5424收藏10.0评分1155营养液5.9万章均点击3879评论 收录书单 2 书书书书书 【现言幻言】和残疾男主谈恋爱 残哪个部位的都有;谨以此书单鼓励大家热爱生活、不屈不挠;残缺的躯体与双向勇敢的爱意(请花钱支持正版) B级 47作品1201收藏3个月前更新 书书书书书 D文斯哈 残疾人团建(全是男a) 都没有康复 C级 63作品119收藏10个月前更新 作者的其他作品 两 两端 笨 笨蛋萌(原名《对不起,我爱他》) 养 养猫记 7 701和702 爱 爱可以重来 恰 恰似故人来 致 致新 静 静言 读者评论 45 最热 最新 我可以喜欢《致远》了,十几年前看的时候还是钻在宿舍的小床上看的,如今又看了一遍,不一样的心境。文还是那么好看。展开此评论等待管理员复审中,暂被系统自动屏蔽,审核通过后即可展示!展开嘎嘎,再来看一遍我家小混蛋,嘻嘻~~哈哈展开不为什么,就想来这里留个脚印,嘿嘿~每天我都有“看”这个哦,就是速度慢了点,加油ing~展开很爱菜鸟小笛和精明混蛋致远,希望可以这样的幸福相伴。也看过三救姻缘和爱莫能弃,都是爱得令人感动的,感觉大大这篇文笔比较现代点。展开好贵哦。不过真的很好看捏展开哎,真晕,屁颠颠充值跑来看,结果网上有好多免费的,呜呜我滴银子…展开感觉和三笑、爱莫的风格有些像,很喜欢类似的呢展开最后一次打分,很好看,很感动!展开太喜欢啦,所以来补个评 对于A大,我可能是个新童鞋,但是对于我来说,A大却是我最熟悉最喜欢的作者之一。 喜欢她是从《致远》开始的。虽然并未一路追来,但是并不影响我对《致远》的喜爱。没有追是因为学业繁忙,但是却是一路关注。 对于《致远》的喜爱使我把它存到手机里,在考研最繁忙的时候,我也是只要一有时间就温习,以至于对里面的文字我已熟悉到看了上句就能顺出下句的程度,即使这样仍然不忍删除,保存至今。 喜欢《致远》是因为,即使在最最艰难的时候,两个相爱的人还能坚守最初的坚持,给我一份坚持的希望。 喜欢《致远》是因为,即使在最最茫然无措的时候,两个相爱的人还能坚守最初的感情。 A大用她幽默的语言,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份其实很是心酸的爱情故事。虽然心酸,但是并不悲伤。 小混蛋用他坚持的勇气感动了我。因为坚持,他活的有希望;因为坚持,他活的充实。这便是生活,或许有遗憾,但是并不影响完美。 小笛用她坦诚的态度影响了我。因为坦诚,她活得洒脱;因为坦诚,她活得快乐。当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她没有自怨自艾,仍然乐观生活。 喜欢他们的生活态度,人生总会有不尽如人意的时候,坚持最初的坚持,坦然面对生活。 当小笛愿意为了小混蛋辞职时,小混蛋是幸运的,并不是每一个女子都有为了另一半放弃自己辛苦打拼出来的事业的勇气,十年的事业,人生能有几个十年,更何况是女子,它不仅仅是工作,更是十年的青春,十年的投入,十年的记忆,小笛做到了,为了爱做到了,放弃便是放弃了,没有回头,喜欢这样的大爱。 当小混蛋为了小笛读复旦时,小笛是幸运的,在对于小笛来说小混蛋还算是陌生人的时候,小混蛋就能坚守小笛最初的梦想,是怎样执着的爱才能做到的呀,愿望不是用来许的,是用来圆的,小笛圆不了,小混蛋帮她完成了,有夫如此,妻复何求。 小混蛋和小笛都是上帝的宠儿,都是幸运的,即使经过再多的不如意,再多的困难,终究因为坚持而最终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喜欢这样的文章,它不但给我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更给了我一份生活信念,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对幸福生活的坚持。文章中我看到了爱情的甜蜜,友情的真诚,亲情的温暖,这是一篇充满大爱的作品,它不拘泥于世俗,人性的光辉在其中闪烁!!! 这篇文章已经完结好久了,其实我并不确定A大是不是还能看到我的长评,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看到,但是我也坚持了我最初的坚持,喜欢便是喜欢了,不是为了别的,只为最初的感动。可能看文多了,嘴也变叼了,许多文章看一遍就过去了,很少有文章还能让我恋恋不忘,但《致远》却让我久久回味。 感谢A大写出了这样一篇有大爱的文章,让我思考,让我懂得珍惜!!!鞠躬!嘻嘻!!!!A大的文我都有看哦,嘻嘻!!!考完研有时间啦,我也要追哇!呵呵!!!!再次鞠躬!!!展开 加载更多评论
太喜欢啦,所以来补个评 对于A大,我可能是个新童鞋,但是对于我来说,A大却是我最熟悉最喜欢的作者之一。 喜欢她是从《致远》开始的。虽然并未一路追来,但是并不影响我对《致远》的喜爱。没有追是因为学业繁忙,但是却是一路关注。 对于《致远》的喜爱使我把它存到手机里,在考研最繁忙的时候,我也是只要一有时间就温习,以至于对里面的文字我已熟悉到看了上句就能顺出下句的程度,即使这样仍然不忍删除,保存至今。 喜欢《致远》是因为,即使在最最艰难的时候,两个相爱的人还能坚守最初的坚持,给我一份坚持的希望。 喜欢《致远》是因为,即使在最最茫然无措的时候,两个相爱的人还能坚守最初的感情。 A大用她幽默的语言,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份其实很是心酸的爱情故事。虽然心酸,但是并不悲伤。 小混蛋用他坚持的勇气感动了我。因为坚持,他活的有希望;因为坚持,他活的充实。这便是生活,或许有遗憾,但是并不影响完美。 小笛用她坦诚的态度影响了我。因为坦诚,她活得洒脱;因为坦诚,她活得快乐。当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她没有自怨自艾,仍然乐观生活。 喜欢他们的生活态度,人生总会有不尽如人意的时候,坚持最初的坚持,坦然面对生活。 当小笛愿意为了小混蛋辞职时,小混蛋是幸运的,并不是每一个女子都有为了另一半放弃自己辛苦打拼出来的事业的勇气,十年的事业,人生能有几个十年,更何况是女子,它不仅仅是工作,更是十年的青春,十年的投入,十年的记忆,小笛做到了,为了爱做到了,放弃便是放弃了,没有回头,喜欢这样的大爱。 当小混蛋为了小笛读复旦时,小笛是幸运的,在对于小笛来说小混蛋还算是陌生人的时候,小混蛋就能坚守小笛最初的梦想,是怎样执着的爱才能做到的呀,愿望不是用来许的,是用来圆的,小笛圆不了,小混蛋帮她完成了,有夫如此,妻复何求。 小混蛋和小笛都是上帝的宠儿,都是幸运的,即使经过再多的不如意,再多的困难,终究因为坚持而最终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喜欢这样的文章,它不但给我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更给了我一份生活信念,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对幸福生活的坚持。文章中我看到了爱情的甜蜜,友情的真诚,亲情的温暖,这是一篇充满大爱的作品,它不拘泥于世俗,人性的光辉在其中闪烁!!! 这篇文章已经完结好久了,其实我并不确定A大是不是还能看到我的长评,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看到,但是我也坚持了我最初的坚持,喜欢便是喜欢了,不是为了别的,只为最初的感动。可能看文多了,嘴也变叼了,许多文章看一遍就过去了,很少有文章还能让我恋恋不忘,但《致远》却让我久久回味。 感谢A大写出了这样一篇有大爱的文章,让我思考,让我懂得珍惜!!!鞠躬!嘻嘻!!!!A大的文我都有看哦,嘻嘻!!!考完研有时间啦,我也要追哇!呵呵!!!!再次鞠躬!!!展开
我可以喜欢《致远》了,十几年前看的时候还是钻在宿舍的小床上看的,如今又看了一遍,不一样的心境。文还是那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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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嘎,再来看一遍我家小混蛋,嘻嘻~~哈哈
不为什么,就想来这里留个脚印,嘿嘿~每天我都有“看”这个哦,就是速度慢了点,加油ing~
很爱菜鸟小笛和精明混蛋致远,希望可以这样的幸福相伴。也看过三救姻缘和爱莫能弃,都是爱得令人感动的,感觉大大这篇文笔比较现代点。
好贵哦。不过真的很好看捏
哎,真晕,屁颠颠充值跑来看,结果网上有好多免费的,呜呜我滴银子…
感觉和三笑、爱莫的风格有些像,很喜欢类似的呢
最后一次打分,很好看,很感动!
太喜欢啦,所以来补个评 对于A大,我可能是个新童鞋,但是对于我来说,A大却是我最熟悉最喜欢的作者之一。 喜欢她是从《致远》开始的。虽然并未一路追来,但是并不影响我对《致远》的喜爱。没有追是因为学业繁忙,但是却是一路关注。 对于《致远》的喜爱使我把它存到手机里,在考研最繁忙的时候,我也是只要一有时间就温习,以至于对里面的文字我已熟悉到看了上句就能顺出下句的程度,即使这样仍然不忍删除,保存至今。 喜欢《致远》是因为,即使在最最艰难的时候,两个相爱的人还能坚守最初的坚持,给我一份坚持的希望。 喜欢《致远》是因为,即使在最最茫然无措的时候,两个相爱的人还能坚守最初的感情。 A大用她幽默的语言,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份其实很是心酸的爱情故事。虽然心酸,但是并不悲伤。 小混蛋用他坚持的勇气感动了我。因为坚持,他活的有希望;因为坚持,他活的充实。这便是生活,或许有遗憾,但是并不影响完美。 小笛用她坦诚的态度影响了我。因为坦诚,她活得洒脱;因为坦诚,她活得快乐。当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她没有自怨自艾,仍然乐观生活。 喜欢他们的生活态度,人生总会有不尽如人意的时候,坚持最初的坚持,坦然面对生活。 当小笛愿意为了小混蛋辞职时,小混蛋是幸运的,并不是每一个女子都有为了另一半放弃自己辛苦打拼出来的事业的勇气,十年的事业,人生能有几个十年,更何况是女子,它不仅仅是工作,更是十年的青春,十年的投入,十年的记忆,小笛做到了,为了爱做到了,放弃便是放弃了,没有回头,喜欢这样的大爱。 当小混蛋为了小笛读复旦时,小笛是幸运的,在对于小笛来说小混蛋还算是陌生人的时候,小混蛋就能坚守小笛最初的梦想,是怎样执着的爱才能做到的呀,愿望不是用来许的,是用来圆的,小笛圆不了,小混蛋帮她完成了,有夫如此,妻复何求。 小混蛋和小笛都是上帝的宠儿,都是幸运的,即使经过再多的不如意,再多的困难,终究因为坚持而最终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喜欢这样的文章,它不但给我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更给了我一份生活信念,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对幸福生活的坚持。文章中我看到了爱情的甜蜜,友情的真诚,亲情的温暖,这是一篇充满大爱的作品,它不拘泥于世俗,人性的光辉在其中闪烁!!! 这篇文章已经完结好久了,其实我并不确定A大是不是还能看到我的长评,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看到,但是我也坚持了我最初的坚持,喜欢便是喜欢了,不是为了别的,只为最初的感动。可能看文多了,嘴也变叼了,许多文章看一遍就过去了,很少有文章还能让我恋恋不忘,但《致远》却让我久久回味。 感谢A大写出了这样一篇有大爱的文章,让我思考,让我懂得珍惜!!!鞠躬!嘻嘻!!!!A大的文我都有看哦,嘻嘻!!!考完研有时间啦,我也要追哇!呵呵!!!!再次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