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侵犯未成年养女案#
女孩多次报警,曾经立案,结果不了了之。
养父否认其与女孩的收养关系,以女孩已满十四岁为由,辩驳称他们是恋爱关系。
女孩坚决否认与养父之间存在恋爱关系。
女孩称,遭受侵犯的三年中,养父多次带她观看未成年低俗影片,对她使用道具,并告诉她,这是正常的。
她的养父是大型跨国企业的资深法律顾问,某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某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警方在通话中言道:
“不要提强|暴。”
“有些案件就是这样没结果的。”
#明星诱骗少女公开选妃#
#领导酒局后猥亵女员工#
“我们只见了一面。”
“我和她是恋爱关系。”
“没有灌酒强迫。”
“我喝醉了。”
“坏人有罪,可这女孩也不是什么好姑娘。”
“价钱没谈妥罢了。”
“明知道酒局还去,自己没有防范意识怪不得别人。”
“别人都没遇上这事,多找找自身原因。”
“你年纪小,要听话,别不懂事。”
“你长大了,要听话,你知道曝光的后果。”
【这是一篇我不想更新,也不希望读者期待更新的文章】
【我无意辨别各类犯罪行为的罪恶程度,只想为受伤的孩子、女性写些什么,尽一点绵薄之力】
【文章分类虽是填写的悲剧,但黑暗中仍有向光之心】
【如果有心情不好的读者需要倾诉和帮助,可联系留言wb@晋江应迟】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爱你们】
立意:维护女性及未成年孩童权利
唉,天天说女性地位比男性高,男同志们天天叫苦。可是女性地位真的很高吗?我认为女性地位和男性持平起码还要一个世纪
艹,大大好牛,好喜欢这种风格
也不知道那个女孩现在怎么样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天呐,还有第二章
意识流创作,批判现实想要做点什么,想要告知全世界将罪恶展现。 可是无果。 太痛苦了,谢谢你也在努力呀。
诶?这个文案不就是之前那个新闻嘛?
牛逼啊,我真的想不到什么形容词了,真的写得很好
真的是 大大不火,天理难容
作者文笔真的很好,但是就是不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