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一】
汉平六年,汉皇帝四嫁宗室女于塞外元氏,封其公主,号永和。
元氏大宴宾客,以贺婚事。
婚夜,永和主怒目而视,手持利刃,以刀抗其夫,曰:吾姊懦弱好欺,吾却并非善类,汝休想似辱吾姊一般欺辱于吾!
元慎大怒,斥曰:竖子焉于吾妻较之伯仲!
遂甩袖而走。
【文案二】
曲沃司氏定鼎天下,改元建安,广封功臣宗室,塞外元氏以锦衣侯列其中,邑八千户。
有勋贵不满,上书曰:塞外蛮夷,如何敢领万户侯?
锦衣侯对曰:吾与当今襟袂相连,通家之好,刎颈相交,蝼蚁怎敢望吾?
勋贵怒曰:若非汉帝自甘下贱,嫁贵女数位与尔等蛮夷,尔如何敢与吾皇相较?
锦衣侯对曰:燕雀尔,吾不怪。
勋贵曰:入华夏者则华夏之,入蛮夷者则蛮夷之。蛮夷之妻,也为蛮夷!
锦衣侯大怒,持剑在手,将其刺死于朝堂。
【文案三】
锦衣侯有一子,名重山,乃元夫人所处,永和主视若亲子,亲育之。
一日,重山问曰:母亲,竖子何意?何为竖子?
建安主亦不解其意,问锦衣侯,曰:何为竖子?
锦衣侯答曰:吾为竖子。
【文案四】
口嗨一时爽,追妻火葬场。
预收中。
立意:坚决维护祖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