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日常三连:
*今天臭混蛋说那三个字了吗
没有
*那我先来说:Batman, I hate you!
*好了,我说完了,该你了,快点!
…
快点!快说!我究竟是不是你最恨的人!!!
这是乐高丑爷,承接电影结尾,老爷终于对小可爱丑说出了那三个字,结果丑爷却在一夜之间从快乐*沙雕*儿童*不会死人宇宙来到了严肃*血腥*成人*每天都有人在死宇宙,但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
*
*
兴趣使然,随缘更,短篇,沙雕丑爷每日搞事逼迫老爷向自己告白(bushi)的爆笑日常。
练笔沙雕逗您一笑之作,全体ooc请勿深究。为爱发电拒绝吐槽
应该是无cp,可爱丑属于蝙蝠侠狂热粉那种,就是传说中的黑到深处自然粉那种。不过乐高里丑言行举止就透露出一个基字,再加上为了好玩,以及我自己腐眼看人基,可能就是那种浑身上下洋溢着基佬气息其实宇宙第一直男这亚子
打纯爱tag是因为丑爷基过头并且确实让人误会他是深爱着老爷的(从某种角度来讲好像也没错)
其实初衷是因为室友们总说我是他们的快乐源泉,然鹅我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十分有幽默细胞的人。为了坐实快乐源泉这个称号,就开了这篇放飞自我的文文啦!
立意:快乐是生活的加油站
相信任何一个哥谭人面对眼前这一幕都不会无动于衷。 阴暗的仓库,涂装诡异的跑车…以及一个面目狰狞的小丑。 哦天哪,可以说,小丑才是这副画面中最令人在意的一点。 毕竟不论是多么和谐美好的画面,跟小丑扯上关系时总是格外的令人恐惧。 这是画风问题——就算是他穿着粉红色印有小熊图案的的高领毛衣,一手草莓冰淇淋一手印花气球,也拯救不了他的画风。 emm,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他真的这么干了,民风淳朴的哥谭市民们也只会有以下几种想法: [哦天呐,小丑居然没穿他的紫色礼服?这身衣服又是他杀了哪个倒霉蛋拿到的?] [那个气球里面是什么?微型炸弹还是新型笑气?哦,上帝啊,我今天就不该出现在这里!] [啊!那个冰淇淋是乔治家的!可怜的乔治,我的女儿很喜欢他,这是一个在哥谭不可多得的好心人了,但愿他能保留下全尸。] 看,人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并不需要过多的了解,你只要知道他曾经做过什么,并以此衍生出一个大概的印象,那他之后不管再做任何事你都会不自觉的向你对他的印象靠拢。 而小丑总是伴随着恐怖的灾难出场——爆炸,笑气,总会“一不小心”搞死几个人的魔术表演,“刺激”的游戏,或者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玩笑。 多么简单易懂,搞不明白为什么总有人说他是个复杂的人,明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单纯”的“可爱”。 咳,扯远了,反正不管曾经的小丑是个多么麻烦的存在,现在他已经“消失”了,不是吗? 我们只需要关注我们另一位可爱的joker就行了。 嗯,他貌似没什么好关注的了,至少现在是这样。 “嘿!我明白了!这是个计谋!” “我的车肯定被动过了手脚…是那种叫‘胶水’的东西!” “哦~这是小蝙蝠送我的礼物!他果然是恨我的!比恨超人还恨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I hate you!Batman!这个礼物我喜欢,我也要给你准备一个惊喜! 此时还在床上睡觉的某无辜蝙蝠侠布鲁斯:“啊~切!” “嗯…这位小姐…这艘游轮是我买…呼噜——呼噜——” 夜,渐渐笼罩了哥谭,这座城市的狂欢时间,已经悄然开启。 此时的哥谭仿佛穿上了华丽的晚礼服,她在舞池中那一回眸万般风情,化为今夜这场舞会的开场钟声,回荡在每一个哥谭市民的心中。 黑暗慢慢攀爬上她曼妙的身躯,将那些潜藏的危险遮盖,在朦朦胧胧之间却又迫不及待地展示出自己的獠牙… 女士们,先生们! 派对,即将开场。
作者:甜言looney 第二章 什么破车,辣鸡! 黎明破晓,哥谭市又迎来了崭新的一天。 今日的哥谭要比以往有所不同,虽然表面上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变——毕竟人们还是该吸毒的吸毒、该抢劫的抢劫,各司其职,一派和谐。 但所有人都明白,平静的表象并不会持续太久。 哥谭的犯罪之王已经死亡两天了,而现在的哥谭,需要一个新的王来继承——相信蝙蝠侠的众多老对头不会放过这个展现自己的舞台。 他们像闻到可口血腥味的鲨鱼,潜伏在暗处饥渴地等待对手出现 ——那群疯子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相信很快便有第一个按耐不住的人出来搞事了。 此时,韦恩庄园的地下,蝙蝠洞中。 “老爷,虽然我知道您肯定不会听我的,但您年迈的老管家还是想提醒一下蝙蝠侠先生,您已经整整六十四个小时零五十三分钟没有休息过了,再这样下去您的身体会吃不消,我相信少爷们也一定不会希望看到您这样,所以能不能放任您自己去稍微休息一下呢?” 阿尔弗雷德看着在电脑前不停工作的布鲁斯,苦口婆心的劝说着。 “阿福,你知道的,现在没有允许我休息的余地。” 蝙蝠侠沙哑的声音传入老管家的耳朵。 “提姆少爷希望能够暂时分担一下您的压力,虽然我并不是很赞同让他这么做,但不得不承认他已经是个成熟的罗宾了,而您也确实需要休息。” “小丑不可能这么简单就死了,我还是不能相信,就算检测数据没有异常,康斯坦丁他们也没有检测到魔法信息,但我依旧不能就这么简单的相信… 他可能在暗中密谋着大计划,而阿卡姆里的那些人也绝对不会坐以待毙,我需要准备的太多了…我不能松懈,一刻也不能。” “但我还是更关心您的身体。”阿福还是无法被说服“小丑已经死了,不是吗,您比任何人都要清楚这一点。” “至于阿卡姆的其他人,提姆少爷可以负责监视,我知道他们一定会搞事,但在这之前,至少您可以休息一下,起码不用拖着一具疲惫不堪的身体应敌!” “相信您的老管家,一旦有任何突发状况,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叫醒您,现在请去床上休息,好吗?” “但是…好吧。”布鲁斯终究还是妥协了。 “我只睡两个小时,马上就回来,一旦有任何情况立即叫我,明白?”布鲁斯临走前对提姆说道 “明白,布鲁斯,我会看好他们的。”提姆信誓旦旦的保证到。 一旦有突发状况,他当然会第一时间叫醒布鲁斯,但是没有突发状况的这段时间,布鲁斯也别想自己仅仅两个小时就叫醒他。 提姆和阿福交换了一个眼神,心照不宣。 而此时此刻的小丑正在一个废弃仓库里对着一辆紫色和绿色相间的跑车发脾气。 “哐哐哐!” 他狠狠地踹了跑车几脚。 “奇怪,为什么我的车不能拆掉重新拼装了?” “呸!破车!辣鸡!” 明明很名贵的跑车:“…” 我好难啊。qwq 作者:诸葛孔明我媳妇 第四章(小辣鸡试图接上){实际上是3啦} 小丑气鼓鼓的跟跑车大眼瞪小眼了一会,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能把跑车拼成一些其他的什么东西来给自己的小蝙蝠惊喜,于是,这俩漂亮又昂贵的跑车在他心里的价值瞬间变低,就像阿卡姆那群一起上都能被蝙蝠侠单挑完的憨憨一样—在意识到与他们合作并不能成为蝙蝠侠最大的敌人时,小丑毫不犹豫的抛弃了他们。 等等,哈莉·奎茵还是不同的,虽然也是阿卡姆的常驻客,但她却是跟自己一条心,聪明的小脑瓜和不弱的体质多次协助自己完成【每周打卡—跟小蝙蝠玩你追我赶的情趣游戏】 这次当然也得带上她喽。 当然,动身之前,小心眼又记仇的周可儿顺手拿了个缺根腿的椅子,又“顺手”砸向了跑车。 跑车没坏,椅子断了。 可怜的椅子,它已经被使用了几十年了,本来应该在这个废弃的仓库里一直呆到腐烂、被分解者分解掉,却因为小丑的一时“怒”起,让椅背断得不成样子。 “咦?” 周可儿瞅了瞅椅背断裂处的尖锐木刺,有些疑惑地歪了歪头。 “这样的话,很难再拼接上啊。” 事实就是如此,无论小丑把这几块组成椅子的木头多么用力的合在一起,只要一放手,它们立马就散架。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为了符合作者文案,我只能让小丑意识不到自己穿越到了平行世界…) 半天没想到答案的小丑决定先把这个问题放一放,原因很简单:他,饿了。 “一定是刚才思考消耗了太多能量。”小丑用尖尖的鲨鱼牙咬着下嘴唇,“唔,我想吃炸鸡汉堡了。” 他摸了摸兜,一把□□就像凭空出现一样。小丑玩着手里的枪,决定去记忆中最热门的那家快餐店。 “我明明记得就是这条路啊?” 小丑看着眼前的幽暗的小巷,陷入了疑惑。 “不许动,抢——” “抢你麻痹啊!”小丑利落的打昏了这名抢劫犯,这种小怪几乎百分百会刷新在哥谭的各种幽暗的小巷里。 他们与游戏里的小怪不同的是,他们会衡量利弊,遇见超英或超反有多远跑多远。 作为蝙蝠侠最大的敌人—Joker,向来都是这些阴沟里的老鼠避之不及的存在。 今天这种意外情况,小丑归结到了那名报纸上胡说八道说他死了的记者身上。 这种扯淡文章都能信,小丑看着地上没眼色的抢劫犯,决定给这个脑子不好的家伙一点教训。 ——比如扯断他的两条胳膊,让他只能在警察局里接上胳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真是个美妙的主意呢! 5. 小丑是个随心所欲的人,是个“想”出必行的小疯子。 为什么不是“言出必行”? emmmmm,被他反水过无数次的反派相比深刻的认识到了“小丑的嘴,骗人的鬼”这点。 对此小丑表示,只是他的嘴不是能很好的把他内心的想法表达出来而已。 他有一张厉害的嘴,小丑承认,在自己内心想着要跟小蝙蝠玩什么游戏时,就轻而易举的说服了哥谭所有反派。 他们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被小丑所蛊惑,成为小丑向蝙蝠侠表达【恨】意的信鸽。 大概是他的嘴唇涂了口红的缘故,嘴巴喜欢性感的嘴唇,所以拥有了超能力。小疯子的想法总是那么与众不同。 直到后来,周可儿才发现被他当枪使的阿卡姆众居然也乐在其中,甚至背着他偷偷成立了个叫“阿卡姆粉丝团”的组织。 愤怒的小丑揍了谜语人一顿,原因是这个家伙成功的凭着四百个和两百四十三问号成为阿卡姆里被蝙蝠侠揍的次数最多的人,荣获了“粉丝团团长”的称号。 小丑能忍吗?当然不能!他像只炸毛的猫一样把整个阿卡姆对蝙蝠侠有意思的人都挠了一遍,组织了场越狱,放了几个烟花,在被蝙蝠侠“爱抚”后,带着不知从那里来的粉红泡泡的回到了家…哦不,是阿卡姆。 这下“粉丝团团长”的称号是属于他的了。 唯一的遗憾是,没让蝙蝠侠说出那句话。 或者说,那三个词: l hate you 扯远了。 作者:诸葛孔明我媳妇 把目光转到现在,哥谭的某个阴暗的小巷子里。 躺在地上的抢劫犯先生惊恐的大叫,他应该好好昏着的,但小丑硬生生地把他的胳膊扯了下来,剧痛迫使他醒了过来。 面前的恶魔皱着绿色的眉毛,不满的看着他,抢劫犯后知后觉的想起了joker,那对比强烈的绿色头发和猩红的嘴唇,以及一身基佬紫西装,是哥谭噩梦joker的标配。 于是他把杀猪般的尖叫硬生生咽了回去。 “抱…抱歉,先生,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是说,我家里还有一个六岁的小公主要养…您,您是知道的,像我这样的小角色…完全不值得浪费您宝贵的时间…” 抢劫犯结结巴巴地说着,内容像极了被他抢劫的人求饶时的话。 小丑嫌弃的把断肢摁在了抢劫犯肩膀上的血窟窿上,他嗷的发出了一声怪叫,冷汗从他头上渗出,此时,这位“可怜”的抢劫犯清楚地意识到,自己面前是只用人命取乐的小丑。 他大概今晚就要死了,被小丑杀的,没准死后还能跟同样腐烂在哥谭里的蛀虫们吹一笔。 抢劫犯认命了,他不再试图挣扎求饶,只希望小丑玩够了以后,利落的一枪崩进他脑袋。 “抢劫就抢劫,找那么多借口干嘛。”小丑似乎起了兴趣,蹲下来用手拍了拍他的脸,又被瘫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抢劫犯弄的失去了兴趣。一脸不高兴地站起来嘟嘟囔囔的说着什么。 “本来还想拽下他两只胳膊的。”小丑心疼的看着自己溅上血的紫西装,吸了吸鼻子,把即将掉下来的眼泪憋了回去,“我讨厌这种带着腥味的红色液体!我本来想穿着这套衣服去见蝙蝠侠的!” QAQ 抢劫犯先生如果这时还没因失血过多陷入昏迷,大概又能跟地狱里的伙伴吹一笔,他可是为数不多的,让小丑改变了主意的人 作者:SY 第六章 “咕噜…” 周可儿摸了摸肚子,呜~早知道就不浪费时间跟这个家伙玩了,衣服弄脏了,肚子还更饿了QAQ “炸鸡、炸鸡,还有小汉堡” “吃饱了再跟我的小蝙蝠玩~” 周可儿戳了戳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昏迷过去的抢劫犯,离开了小巷子,没人注意到,巷子深处的角落,一个微型监控正闪烁着红光。 “啊啊啊小丑!” “救命啊蝙蝠侠!小丑啊!” “小丑复活了!神啊救救我吧!” 周可儿眨了眨眼,看着路上或尖叫逃跑,或绝望恐惧到腿软跪地的路人,眨了眨眼,唔…今天的阿卡姆居民真是格外热情呢~ 不愧是我——蝙蝠侠最恨的人!周可儿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时,一个熟悉的招牌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哈~找到了!” 周可儿蹦跳地走进了汉堡店,因为听闻周可儿复活并来到了这条街道,此时的汉堡店早已空无一人,除了还没来得及关门逃跑的老板。 “滚滚滚,不开门…”了 正在收银柜抓钱的老板听见开门的声音,暴躁地开口赶人,而这个声音在看见进门的人后猛的安静下来,宛如一只突然被掐住脖子的大鹅。 “小、小丑…” 老板眼神涣散,颤颤巍巍地呢喃道,双腿颤抖个不停,马上就要跪倒在地… 周可儿歪了歪头,一边转着手里的□□,一边开始点单:“汉堡、炸鸡…唔、还有草莓甜甜圈,两个!” 再带一个给小蝙蝠,也许今天又能收到一个“i hate you”呢~想到这个,周可儿的眼睛开始“Bling~Bling”起来,闪亮的仿佛自带音效,哦不,真的有音效,还是小可爱·周自配的~ 理智勉强回归的老板连忙准备起了汉堡炸鸡,备餐的过程中强忍住恐惧,偷偷摸摸快速撇了一眼小丑,今天小丑似乎心情格外好,一边嘟囔着什么一边晃着脚,但这个并不是什么好消息,也不代表他半只脚已经踏入地狱的小命能保住,毕竟疯子的想法谁知道呢?也许他上一秒还咧着嘴朝你笑嘻嘻,下一秒就能把子弹射进你脑袋里! 老板甩开纷杂的想法,管他呢,现在保住命才是正事,希望蝙蝠侠能快点来吧,至少警察什么的他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毕竟这里可是哥谭!不过,现在可是白天,永远只在黑夜出没的黑暗骑士真的能出现吗? 越想越绝望的老板几乎想像个孩子一样倒地痛哭,不过手里的动作还是一刻不停,毕竟谁不想活着呢?就算只能在这狗屎一样的哥谭艰难求生,只要不到子弹进入脑袋的最后一刻,谁都不想放弃。 很快炸鸡和汉堡准备好了,只剩下最后一个——草莓甜甜圈,要知道这可是汉堡店啊,哪来的甜甜圈?!这道理人尽皆知,可老板就算有十个胆子也不敢说出口,也许小丑就是想随便找个杀人的理由? “咦?我的东西准备好了?” 周可儿嗅着汉堡炸鸡新鲜出锅的香味儿,走到老板身旁,拿起一个汉堡咬了一大口。 “呼——”周可儿满足地眯了眯眼睛,好次~ 三下五除二解决了汉堡炸鸡的周可儿满足地舔了舔手指,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支口红给自己补起了妆,嘿,马上就要见到小蝙蝠了,作为小蝙蝠最恨的那个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好最坏坏蛋的排面。 “对了,我的草莓甜甜圈呢?”涂完口红的周可儿看了看乱七八糟的桌子,左看右看都没有看到甜甜圈。 看着疑惑望向他的周可儿,店老板恐惧地瞪大了眼睛,仿佛看见了死神挥向自己的镰刀,之前他太害怕了,只隐隐约约听见小丑好像要汉堡和炸鸡,最后的甜甜圈没听见,也可能他是想要下意识地忽略过去,毕竟这可是汉堡店啊,哪里来的甜甜圈?!这道理人尽皆知,可他就算有十个胆子也不敢说出口啊,可能小丑就是想随便找个杀人的理由? 老板的身子颤抖地越来越厉害,最后竟然口吐白沫倒在了地上。 周可儿吓了一跳,微微睁大了眼睛,这、这是碰瓷吗?! 作者:猫猫万岁 也许是第七章吧 与此同时身处蝙蝠洞的提姆也发现了不对的地方,他找到了那个快餐店,天知道他看见了什么,小丑正完好无损的站在快餐店内,手上甚至还提着一袋快餐,而在他的面前,正倒着一个男人,很明显,小丑重出江湖了,也许那个死亡就仅仅是欺骗外人的假象,而除了蝙蝠侠外居然没有一个人真正为了它去调查,可恶,他必须马上去通知B。 那边,我们可爱的还不知道等待他的将会是什么的小丑酱正在想是要直接走掉不管这个老板呢,还是直接走掉但要顺走一些东西呢?然后可爱的周可儿当然是选择2了,毕竟他认为自己没有虾仁咩口都已经可以让蝙蝠侠来给他颁布最佳哥谭市民奖了,当然他最心水的当然是蝙蝠侠唯一承认敌人奖了(如果真有这个神奇奖项的话)然而就在他把自己心水的东西全部拿的差不多了之后,却突然听到了一道可以令所有丑心潮澎湃的声音“joke” 8. 也许是第八章 小丑当时是什么心情呢? 时常被拆除重接的大脑快乐的嗡嗡直响,作为伟大的阿卡姆粉丝团团长见到了他最痛恨的偶像,是什么心情呢? 哦,甜甜圈算个屁,见鬼去吧。 ——他要滑跪50米给蝙蝠送烟花! 抑制不住的笑容,他转过身去,咧开嘴,委屈巴巴的开口说: “Bat——I hatttttttt——” “嘭——” 蝙蝠侠没有给小丑说完话的机会,也没让他滑跪50米,干脆利落的一套连击,招招9999,没有一个miss地打飞了小丑。 他深知对付小丑的方法:一定不要让他有机会摇动那个花腔怪调的舌头。 他知道消息后一路赶来,心其实都凉了半截了,小丑先是假死,又再出现,肯定是有巨大的阴谋,这次得到他再次出现的消息,很难说是提起了心还是靴子落地。 但是…情况是不是有点不太对? 看着地上不省人事的小丑,蝙蝠侠有些茫然。 小丑哪次这么好打了? ——笑气呢?炸弹呢?喷酸胸花呢? 怎么就晕倒了呢? 此时,如果晕倒的小丑还有活跃的脑细胞,肯定会贴心的替偶像着想: 哦,不杀原则是不是打破了? 当然没有,小丑在阿卡姆疯人院的大床上醒来时痛苦的想。 bat竟然打我。 周可儿:哭唧唧脸。 绿色的头发海藻般贴在颈后,酸绿色的眼睛向下垂着,几乎像一只湿淋淋的大鸟,情绪低沉的坐在床边。
第二章 什么破车,辣鸡! 黎明破晓,哥谭市又迎来了崭新的一天。 今日的哥谭要比以往有所不同,虽然表面上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变——毕竟人们还是该吸毒的吸毒、该抢劫的抢劫,各司其职,一派和谐。 但所有人都明白,平静的表象并不会持续太久。 哥谭的犯罪之王已经死亡两天了,而现在的哥谭,需要一个新的王来继承——相信蝙蝠侠的众多老对头不会放过这个展现自己的舞台。 他们像闻到可口血腥味的鲨鱼,潜伏在暗处饥渴地等待对手出现 ——那群疯子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相信很快便有第一个按耐不住的人出来搞事了。 此时,韦恩庄园的地下,蝙蝠洞中。 “老爷,虽然我知道您肯定不会听我的,但您年迈的老管家还是想提醒一下蝙蝠侠先生,您已经整整六十四个小时零五十三分钟没有休息过了,再这样下去您的身体会吃不消,我相信少爷们也一定不会希望看到您这样,所以能不能放任您自己去稍微休息一下呢?” 阿尔弗雷德看着在电脑前不停工作的布鲁斯,苦口婆心的劝说着。 “阿福,你知道的,现在没有允许我休息的余地。” 蝙蝠侠沙哑的声音传入老管家的耳朵。 “提姆少爷希望能够暂时分担一下您的压力,虽然我并不是很赞同让他这么做,但不得不承认他已经是个成熟的罗宾了,而您也确实需要休息。” “小丑不可能这么简单就死了,我还是不能相信,就算检测数据没有异常,康斯坦丁他们也没有检测到魔法信息,但我依旧不能就这么简单的相信… 他可能在暗中密谋着大计划,而阿卡姆里的那些人也绝对不会坐以待毙,我需要准备的太多了…我不能松懈,一刻也不能。” “但我还是更关心您的身体。”阿福还是无法被说服“小丑已经死了,不是吗,您比任何人都要清楚这一点。” “至于阿卡姆的其他人,提姆少爷可以负责监视,我知道他们一定会搞事,但在这之前,至少您可以休息一下,起码不用拖着一具疲惫不堪的身体应敌!” “相信您的老管家,一旦有任何突发状况,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叫醒您,现在请去床上休息,好吗?” “但是…好吧。”布鲁斯终究还是妥协了。 “我只睡两个小时,马上就回来,一旦有任何情况立即叫我,明白?”布鲁斯临走前对提姆说道 “明白,布鲁斯,我会看好他们的。”提姆信誓旦旦的保证到。 一旦有突发状况,他当然会第一时间叫醒布鲁斯,但是没有突发状况的这段时间,布鲁斯也别想自己仅仅两个小时就叫醒他。 提姆和阿福交换了一个眼神,心照不宣。 而此时此刻的小丑正在一个废弃仓库里对着一辆紫色和绿色相间的跑车发脾气。 “哐哐哐!” 他狠狠地踹了跑车几脚。 “奇怪,为什么我的车不能拆掉重新拼装了?” “呸!破车!辣鸡!” 明明很名贵的跑车:“…” 我好难啊。qwq
第四章(小辣鸡试图接上) 小丑气鼓鼓的跟跑车大眼瞪小眼了一会,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能把跑车拼成一些其他的什么东西来给自己的小蝙蝠惊喜,于是,这俩漂亮又昂贵的跑车在他心里的价值瞬间变低,就像阿卡姆那群一起上都能被蝙蝠侠单挑完的憨憨一样—在意识到与他们合作并不能成为蝙蝠侠最大的敌人时,小丑毫不犹豫的抛弃了他们。 等等,哈莉·奎茵还是不同的,虽然也是阿卡姆的常驻客,但她却是跟自己一条心,聪明的小脑瓜和不弱的体质多次协助自己完成【每周打卡—跟小蝙蝠玩你追我赶的情趣游戏】 这次当然也得带上她喽。 当然,动身之前,小心眼又记仇的周可儿顺手拿了个缺根腿的椅子,又“顺手”砸向了跑车。 跑车没坏,椅子断了。 可怜的椅子,它已经被使用了几十年了,本来应该在这个废弃的仓库里一直呆到腐烂、被分解者分解掉,却因为小丑的一时“怒”起,让椅背断得不成样子。 “咦?” 周可儿瞅了瞅椅背断裂处的尖锐木刺,有些疑惑地歪了歪头。 “这样的话,很难再拼接上啊。” 事实就是如此,无论小丑把这几块组成椅子的木头多么用力的合在一起,只要一放手,它们立马就散架。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为了符合作者文案,我只能让小丑意识不到自己穿越到了平行世界…) 半天没想到答案的小丑决定先把这个问题放一放,原因很简单:他,饿了。 “一定是刚才思考消耗了太多能量。”小丑用尖尖的鲨鱼牙咬着下嘴唇,“唔,我想吃炸鸡汉堡了。” 他摸了摸兜,一把手枪就像凭空出现一样。小丑玩着手里的枪,决定去记忆中最热门的那家快餐店。 “我明明记得就是这条路啊?” 小丑看着眼前的幽暗的小巷,陷入了疑惑。 “不许动,抢——” “抢你麻痹啊!”小丑利落的打昏了这名抢劫犯,这种小怪几乎百分百会刷新在哥谭的各种幽暗的小巷里。 他们与游戏里的小怪不同的是,他们会衡量利弊,遇见超英或超反有多远跑多远。 作为蝙蝠侠最大的敌人—Joker,向来都是这些阴沟里的老鼠避之不及的存在。 今天这种意外情况,小丑归结到了那名报纸上胡说八道说他死了的记者身上。 这种扯淡文章都能信,小丑看着地上没眼色的抢劫犯,决定给这个脑子不好的家伙一点教训。 ——比如扯断他的两条胳膊,让他只能在警察局里接上胳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真是个美妙的主意呢!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是高中生,现在我已经上大学了(?_?)当初是多少字,现在还是多少字!!!大哥,你难道就不觉得这个设定真的好有意思吗?!难道你就不想去更一更吗?!?_?
【第五章】(垃圾绿江,吞了我三次) 小丑是个随心所欲的人,是个“想”出必行的小疯子。 为什么不是“言出必行”? emmmmm,被他反水过无数次的反派相比深刻的认识到了“小丑的嘴,骗人的鬼”这点。 对此小丑表示,只是他的嘴不是能很好的把他内心的想法表达出来而已。 他有一张厉害的嘴,小丑承认,在自己内心想着要跟小蝙蝠玩什么游戏时,就轻而易举的说服了哥谭所有反派。 他们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被小丑所蛊惑,成为小丑向蝙蝠侠表达【恨】意的信鸽。 大概是他的嘴唇涂了口红的缘故,嘴巴喜欢性感的嘴唇,所以拥有了超能力。小疯子的想法总是那么与众不同。 直到后来,周可儿才发现被他当枪使的阿卡姆众居然也乐在其中,甚至背着他偷偷成立了个叫“阿卡姆粉丝团”的组织。 愤怒的小丑揍了谜语人一顿,原因是这个家伙成功的凭着四百个和两百四十三问号成为阿卡姆里被蝙蝠侠揍的次数最多的人,荣获了“粉丝团团长”的称号。 小丑能忍吗?当然不能!他像只炸毛的猫一样把整个阿卡姆对蝙蝠侠有意思的人都挠了一遍,组织了场越狱,放了几个烟花,在被蝙蝠侠“爱抚”后,带着不知从那里来的粉红泡泡的回到了家…哦不,是阿卡姆。 这下“粉丝团团长”的称号是属于他的了。 唯一的遗憾是,没让蝙蝠侠说出那句话。 或者说,那三个词: l hate you 扯远了。
(小萌新试图接龙)(感觉B内心已经炸了所以试试写 人为什么会出现幻觉? 有人告诉过Batman,幻觉产生的机理并不明确,有些人认为和神经递质有关。大脑的神经传导过程出现了异常,比如听神经传导到大脑后,产生听觉部位的多巴胺活动过度,导致乱联系,产生幻觉。 简单来说,就是你有病。 这是句废话。 但余光扫视了一圈,这个所谓的幻觉不可能这么多人同时出现,所以,这种可能性排除。 那是做梦吗?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梦就像有意识地看无意识的窗户,布恩·埃克斯特兰德曾经在《心理学原理和应用》中对梦的成因做出了非常科学的描述。 一般情况下,梦象与机体刺激状态是一致的,它的存在离不开内外刺激。 他不认为自己会梦见一个这样的死人。 验证,这种方法省了很多麻烦,也牵扯出了很多理论的更迭。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Batman心想。 所以他一拳把人撂倒时,酥酥麻麻的痛感也让他确认了这不是梦。 看着地上的人,看了一会儿他脸上似乎有些委屈的神色,Bat皱了皱眉,甩了下手,他来的太急了些,手套没带好,被joker胸口的胸针剌了一下,冒出一些血珠。 作为胸针来说,joker这款确实锋利了些,玫瑰的花蕊嗫嚅出一点鲜红,Bat蹲了下来,清理了自己的血。 原来,真实,有时候也会像假的一样。 他站了一会儿,提姆来到了他身后,他感受到了这个孩子的温度,但是不知怎的又觉得很冷,他没回头,他说: “打电话给阿卡姆。” 他走了。 人的正常体温在36℃~37℃之间。 但是他感觉,有些烫了。 你知道吗?他其实并不喜欢“打电话给阿卡姆”这句话。 因为他怕有一天,他让孩子关进阿卡姆的,会是自己。 小丑死了。 蝙蝠侠不能。 你知道什么是精神病吗? 精神病(psychosis)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 Batman知道,大多数情况下,判断标准就是“动作行为难以被常人理解”。 常人,一般人,正常人,普通人。 那么做个假设。 假设,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是疯子,只有你一个正常人。 那么,谁才是疯子? 在这座罪恶女神的得意之作,在这所城市人眼中。 Batman才是疯子。 回家后他一边看监控一边包了一下手。 他并不反感这种疼痛。 在年少时似乎模糊地存在父母带他出门磕碰的记忆。 很少流血,但有些痛,还有些麻。 这种感觉他找了很久,才知道那是回不去的独一无二的感觉。 监控里小丑模糊地睁眼,他还没包扎好,划得有些深,还在流血。 当小丑再次漏出那种受伤又迷茫的委屈表情时,他抿了抿唇,抬起手扶了一下屏幕。 血滴落在上面,掉进了玫瑰花的芯儿,弹了一首《可可西里的牧羊人》。 像真的在怒放。 他猛地合上电脑,捂住了脸。 JOKER死了。 BATMAN必须活着
(是的,时隔多年,没有人接龙后我又来了) 对于Bat来说,生活确实就像一条疯狗,他想在这场棋局里获胜,但对方不仅掀翻了棋盘,甚至还来了句去他*的吧。 他对此早就该习以为常了,生活本就如此不公平,所有人都不过是命运玩弄的棋子。 Joker待在阿卡姆里安分的要命,这让他一瞬间觉得很荒诞,他不知道这场要演多久。 或者说,从未落幕。 哥谭永远有着全世界都无法理解的混蛋天气,在他小时候他姑且还可以忍受,后来他才知道,他该习以为常。 或者说铅灰色的天空永远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永远是他自己。 他记得自己把达米安留在身边的初衷是怕对方成长为一个超级恶棍,然而他又何尝不是在预防自己。 其实迪克的童年和他很合适。 他这辈子都在走钢丝。
(第六章再加一点) 周可儿歪了歪头,一边转着手里的手枪,一边开始点单:“汉堡、炸鸡…唔、还有草莓甜甜圈,两个!” 再带一个给小蝙蝠,也许今天又能收到一个“i hate you”呢~想到这个,周可儿的眼睛开始“Bling~Bling”起来,闪亮的仿佛自带音效,哦不,真的有音效,还是小可爱·周自配的~ 理智勉强回归的老板连忙准备起了汉堡炸鸡,备餐的过程中强忍住恐惧,偷偷摸摸快速撇了一眼小丑,今天小丑似乎心情格外好,一边嘟囔着什么一边晃着脚,但这个并不是什么好消息,也不代表他半只脚已经踏入地狱的小命能保住,毕竟疯子的想法谁知道呢?也许他上一秒还咧着嘴朝你笑嘻嘻,下一秒就能把子弹射进你脑袋里! 老板甩开纷杂的想法,管他呢,现在保住命才是正事,希望蝙蝠侠能快点来吧,至少警察什么的他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毕竟这里可是哥谭!不过,现在可是白天,永远只在黑夜出没的黑暗骑士真的能出现吗? 越想越绝望的老板几乎想像个孩子一样倒地痛哭,不过手里的动作还是一刻不停,毕竟谁不想活着呢?就算只能在这狗屎一样的哥谭艰难求生,只要不到子弹进入脑袋的最后一刻,谁都不想放弃。 很快炸鸡和汉堡准备好了,只剩下最后一个——草莓甜甜圈,要知道这可是汉堡店啊,哪来的甜甜圈?!这道理人尽皆知,可老板就算有十个胆子也不敢说出口,也许小丑就是想随便找个杀人的理由? “咦?我的东西准备好了?” 周可儿嗅着汉堡炸鸡新鲜出锅的香味儿,走到老板身旁,拿起一个汉堡咬了一大口。 “呼——”周可儿满足地眯了眯眼睛,好次~ 三下五除二解决了汉堡炸鸡的周可儿满足地舔了舔手指,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支口红给自己补起了妆,嘿,马上就要见到小蝙蝠了,作为小蝙蝠最恨的那个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好最坏坏蛋的排面。 “对了,我的草莓甜甜圈呢?”涂完口红的周可儿看了看乱七八糟的桌子,左看右看都没有看到甜甜圈。 看着疑惑望向他的周可儿,店老板恐惧地瞪大了眼睛,仿佛看见了死神挥向自己的镰刀,之前他太害怕了,只隐隐约约听见小丑好像要汉堡和炸鸡,最后的甜甜圈没听见,也可能他是想要下意识地忽略过去,毕竟这可是汉堡店啊,哪里来的甜甜圈?!这道理人尽皆知,可他就算有十个胆子也不敢说出口啊,可能小丑就是想随便找个杀人的理由? 老板的身子颤抖地越来越厉害,最后竟然口吐白沫倒在了地上。 周可儿吓了一跳,微微睁大了眼睛,这、这是碰瓷吗?!
第六章 “咕噜…” 周可儿摸了摸肚子,呜~早知道就不浪费时间跟这个家伙玩了,衣服弄脏了,肚子还更饿了QAQ “炸鸡、炸鸡,还有小汉堡” “吃饱了再跟我的小蝙蝠玩~” 周可儿戳了戳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昏迷过去的抢劫犯,离开了小巷子,没人注意到,巷子深处的角落,一个微型监控正闪烁着红光。 “啊啊啊小丑!” “救命啊蝙蝠侠!小丑啊!” “小丑复活了!神啊救救我吧!” 周可儿眨了眨眼,看着路上或尖叫逃跑,或绝望恐惧到腿软跪地的路人,眨了眨眼,唔…今天的阿卡姆居民真是格外热情呢~ 不愧是我——蝙蝠侠最恨的人!周可儿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时,一个熟悉的招牌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哈~找到了!” 周可儿蹦跳地走进了汉堡店,因为听闻周可儿复活并来到了这条街道,此时的汉堡店早已空无一人,除了还没来得及关门逃跑的老板。 “滚滚滚,不开门…”了 正在收银柜抓钱的老板听见开门的声音,暴躁地开口赶人,而这个声音在看见进门的人后猛的安静下来,宛如一只突然被掐住脖子的大鹅。 “小、小丑…” 老板眼神涣散,颤颤巍巍地呢喃道,双腿颤抖个不停,马上就要跪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