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能诱惑恶魔的并不一定是天使,而是神
最能促使犯罪的并不一定是恶魔。而是人类
陆阮夕若想自称神,Alviss乐意承认。
“我用我最后的生命改变世界。”
“那我就用我这第三只眼睛陪伴你。”
阮夕公子不按常理出牌,飘渺先生清心寡欲。
公子想玩弄的人类,先生自然乐得陪着。
公子是有原则的,玩到最后,赌注总是要回收的。
而恶魔是有美学的,无论最后赌注要不要,中途快乐就够了。
只是两个人都不明白:
「若不计较结果,为何要陪自己玩这场没有胜算的游戏?」
「若计较失得,为何要陪自己玩这场永无止境的游戏?」
最自信的两个人一般会犯同样的错误:
「无论如何,最终,我会赢。」
最近比较忙~美来看还真是抱歉呐~~
不好意思,我又一次忘了打分…原谅我…
哇啊碍…伟大的BL啊~=v= sf
呃…sf算你抢掉了,小果… LZ SAMA,是她来推荐我看这篇文的呐` 然后我们一起看,一起流口水…= =作者回复: 哦哦哦~~~感激两位支持啊啊啊 其实我都是先看到正经的图片才会有思路-v-
口水 果然是“诱人”阿!!!!!! 作者回复: 禁药大大的图片我都很喜欢。。又写实又美型~
啊啦啊啦~~小夕好可爱哦 诱受啊…(口水) 加油更嘛~~作者回复: 呵呵这种诱受很少见,估计很吃香。。
…上次忘了打分还真是抱歉…
我由头看到尾了OTZ… 虽然主角俩都有爱,但是嘛,让人觉得很奇怪。 当然了,能把不存在的事情写得理所当然让人不跟文章的思维脱节就好了,总之就是继续加油吧 作者回复: 好像写的时候一味的顾着自己开心了。。貌似没顾及到读者感受- - 该检讨。。可能写的过于理所当然的样子。。 总之正在磨练中!~
实在的说。 不错呢。 但是觉得表达上可以更清晰简洁一点。 太长太拖沓的话会没看下去的欲望的。 但是,情节让我有点兴趣了。 加油!作者回复: 嗯,表达上的确有点过长,形容用的太多了有时候自己都没兴趣写下去。 第四章我有尽量转变一点点,可能还是有点过长,但是我会慢慢的转变的。 谢谢你~希望你继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