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文求收藏:《捡来的小夫郎非要嫁给我》、《落魄少爷的野蛮保镖》
推文:枯绿萝的现耽完结文《师哥教我出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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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文案:
富二代许诺,穿越古代贫寒之家,爹娘和离各有新家,独自一人艰苦生活。
一贫如洗,许诺两眼抹黑,生存技能薄弱,好在遇到个傻大个,厚着脸皮拐回家。
从此许诺生活充满阳光。
傻大个不傻,来自异世界,隐藏财富不少,武功高强无人比,护着许诺恣意生活。
阅读提示:
一、生子
二、主角攻、受来自不同世界
预收文:《捡来的小夫郎非要嫁给我》
文案:
齐园是古代小哥儿,捡山货时遇见危险,慌不择路跑向深山,等他再次抬头竟然站在陌生的地方。
入目是雪花飘飘,穿着夏衫的他冻的浑身哆嗦,炎炎夏日转眼变成寒冷刺骨的冬季,齐园顿时吓哭了。
四周陌生的环境,远处不一样的房屋,与生活的小村庄天差地别,吓的齐园蹲在原地瑟瑟发抖。
齐园抱头哭的稀里哗啦,在他即将被冻僵失去意识时,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再睁开眼时他已经是有家的人了。
“对。”齐园坚定的点头,他就是有家了。
看着眼前男人结实的胸膛,齐园留恋给予的温暖,认定这是属于自己的怀抱,任何人也不给。
“你真的什么都忘了?”沈秋水无奈的问:“名字不是还记得?”
“唔。”齐园捂住自己嘴,漂亮的脸颊通红,“我找不到家了,你不能撵我走。”
一句话文案:小夫郎穿越异世,找个好男人把自己嫁了。
预收求收藏:《落魄少爷的野蛮保镖》
文案:
白乐乐星际世家出身,少年时被人算计掉入时空裂缝,来到几千年前陌生的世界。
白乐乐隐藏在大山中野蛮生存,忽然一日他遇见一个迷路的小孩儿,于是他有了正式的身份。
只是好景不长,小弟弟只是到乡下这个地方度假,离开时保证以后再来看他,这一等就是十多年。
再次相见时,当年的小孩儿已经落魄来卖乡下这座房子,于是白乐乐再次贴上去跟在其身后。
“别怕。”白乐乐摸摸小孩儿头,一脸疼惜的说:“哥哥保护你。”
沈秋水看着比自己矮半个头,文静秀气像个傻白甜如同一个大男孩儿似的男人,点头:“好。”
这一个“好”字,让沈秋水后悔很多年,那个要保护自己的哥哥,给他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白乐乐白包子似的脸凶神恶煞:看沈秋水眼神不对,这人得打,说沈秋水一句不是,这人得狠揍…
只要事关沈秋水,白乐乐一个错觉就要动手打人,就是离的近一些也要被他瞪着眼睛狠狠盯着。
躲在他身后的沈秋水,眯着眼睛笑的狡猾:真香!
立意:人无完人,心正则善。
看到这里实在看不下去受这个性格了,本来想看看后面受有没有意识这个问题的,因为看作者回复评论说受这样是太敏感了没安全感,我只能说没有安全感和太敏感的人可不会像这样不要脸,人家攻本来就没想住他家,是他自己看上了人家攻的粮食,强行把人家攻带去他家的,结果一副自己对攻有多大恩惠的样子,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觉得要不是自己让攻住自己家,攻就无家可归,还敢反驳他这个恩人,我只能说脸这个东西受可能没有,吃人家的粮食用人家的银子,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还一家之主,我无语,人家攻有粮有钱,需要你给人家这么一个住处嘛,都不说攻的人设那么强大随便在山上住都OK,就人家有粮有钱,随便在这个村里面找一家借住,那家人都巴不得,受还一副你离了我看你还能活不的样子,简直无语,自己一分钱一分粮都没有,什么都用人家的还能这么不要脸,反驳他一句就觉得自己给他这么大的恩惠,他竟然还敢反驳我,非要人家像供老佛爷一样供着他,这不叫没安全感和有点太敏感,这叫三观不正,不要脸,和那些极品没什么差别,就这样攻还能爱上他???那我只能佩服了,作者这个文案设定说真的非常不错,蛮感兴趣的设定,但全毁受的人设上了,简直无语,受还觉得别人极品,他自己就是最极品的那一个,不打负分,给大家排个雷吧。
还乱好心让攻去护送,要是周家狠一点为了铺子把他害了,他屁都没得了。没有攻他啥也不是,还一天到晚当圣母,这个受的人设我也是醉了
这个受屁用没得,天天惹事揽事,要是攻不厉害,他早死了
天呐,我刚还没看到后面。这个许诺这么厚脸皮吗?如果说好了收留人要多少房租也就算了。嘴上说收留没拿房租的事,自己跟着蹭饭就算换房租了也说的过去。现在野猪完全是人家打的,这许诺家里住个人还真把人家的钱都当自己的了?花起来理所应当啊。两人才认识两天啊!你家里临时住个陌生人,人家财产就成了你俩共有的?这搞笑呢?人家可以给,但你自己主动这么想还这么做,脸也太大了吧。
不喜欢许诺太没头脑,看似大大咧咧实则无知。
我就不明白,受一像自诩厉害,怎么搞不死赵家,就晓得搞软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圣母婊吧,这种妥妥的反派女配角色也能当主角?我也是佩服这个攻了,这样的人都能喜欢
这个受是傻逼吧,自己什么也不会,还爱管闲事,还动不动就说教攻,看不下去了
原来攻也知道受又能惹事又爱花钱。唉,这个受的性格有点一言难尽
有一搭没一搭的,受的性格还特别不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