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男生子 完结,可食用。
早期之作,不足之处请多包涵~…
文案:
被村民们安上“煞星”名声的穆锦忍无可忍进了城镇打拼,一不小心作死卷入两家有名商户的恩怨事件,步步小心还是着了道,却从此遇见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囚牢中]
穆锦:这是人吗?
四肢着地像野兽的林诺:这个哥哥我曾见过的。
穆锦:你别过来,登徒子。
[山洞里]
林诺:吃鱼。
穆锦:嗯…等等,这是活的,你怎么直接张口咬?
林诺:啧,麻烦。
[溪边]
穆锦:登徒子,居然看我洗脚。
林诺:不就是脚,我的脚给你看。
穆锦:滚。
男主冷情冷性其实最纯情
女主身世坎坷总是瞎撩人
立意:女尊古言
果然是早几年的文,如果是近一年的文,大大肯定要反复强调不能吃野味哈哈哈
为什么男主不想再吃鱼了?是因为鱼喝了你的洗脚水吗??
怪不得男主不反抗,还以为村子里的人都一样,不过男主离开这个村子也好
可以,这节奏有点快,感受到作者的急迫了。
啊?为爱发电还入v?
自古红蓝出cp,这云雪和穆锦… 我是入了什么奇奇怪怪的坑 居然想在女尊看纯爱
啊,这真是,抱着石头证明???脑壳上不是有伤嘛
写女尊的很少啦,希望太太加油~
既然有火,为什么不烤鱼呢?打磨一个石锅很费劲儿的
很精彩的,怎么人气却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