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月26日入V,从19章开始。看过的记得别买错了~
“现在插播一则失物招领,请09年美术学(6)班的孟天晴到校广播室来一趟。你的老公林海默在学校迷路了,现暂收留于广播室,请尽快来认领。再播报一遍…”孟天晴觉得自己彻底败给她们家那位了。…第一次,她给他送情书。他说:“我还真看不上你孟天晴了。再一百年,我也看不上你。”别人都以为她会失望而放弃,却不想她反而问:“你记得我叫孟天晴?”林海默觉得自己彻底败给她了。所以,当她要放弃离开时,他拉住了她,夺走了她的初吻。代价是,被她推下楼,摔断了一条腿。孟天晴怎么也没想到,为了这条腿,她把自己卖了,还签下了什么狗~屁交往条约。人家林海默说了,“做我女朋友就要签订交往条约!”好吧,签就签呗。反正,已经被吃得死死的了。(*^__^*) 嘻嘻…
立意:
毕竟不是亲妹妹,还是晓得对方喜欢你,你却还特么温柔对那个青梅好,,男主你几个意思。。无怪青梅有那个资格和机会去喜欢男主…就算是亲妹妹,也没男主那样对青梅妹妹那样的。不知情的人以为他们就是一对男女朋友。
说真的,如果那时男主喜欢上女主,可是当别的女人在大伙和女主面前说她是男主的未婚妻,男主不澄清,反而和她暧暧昧昧的,这男主够渣贱,,他也定清楚那女人喜欢他,他不保持距离,反而和亲近,这只会给那女人幻想。不是男主认为的我把她当妹妹就行,行动表示呢,他没有。女主误会,青梅认为有可能。。受不了吃饭这样,被女主偷看到收礼物和那女人拥抱。。这男主爱不得。这章,男主表现真差劲。
我看的不明白,就是男主和他青梅在一起过吗?文中有提到,方诺离说:…当我用尽全力地将他留在自己身边,可是每次睡梦中,他叫喊的都是你的名字…什么情况下,方诺离会知道他每次睡了都喊女主名字,除非两人每天睡在一起。
哦~~下本絕對不要再虐人啦 要甜甜甜
阿!!!!!!!我成渣屑屑了啦
阿~~是虐誰啦ㄒㄒ
渣渣保持不動阿ㄒㄒ
哦...這…我被虐成渣渣了
噗 人家是女生用孩子綁住男生 我們這 相反阿
整老公很好玩 百試不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