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大叔 作者:梨貌 状态已完结字数11.6万字分类言情时代近代现代最新章节**********更新4年前来源晋江 去晋江阅读↗ 加入书架 想读 在读 搁置 读完 弃书 移出书架移出书架 简介 弘毅有两句我不解的话:满满,不要死,我爱你。要死也可以,说你爱我。固: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满,盈溢也。然,满满,盈毅。发泄向,较暗黑,略晦涩。一段不怎么说人话、重生释爱的现言。幸得你喜欢。完结短文:《哥哥》。同系预收:《弟弟》。【被锁章节:请至微博“梨貌”阅读。】10 肉不可以不复生——风,虫生也。11 生不可以不如死——霜,天杀也。13 改不可以不移性——雪,麻衣也。25 深不可以不蒂固——直,春兰也。立意: 展开 标签 主题爱情视角女主年龄13+免费情有独钟虐文边缘恋歌重生 数据数据说明 → 29章节73收藏10.0评分16营养液1424章均点击31评论 作者的其他作品 哥 哥哥 M M19 银 银二十八两 异 异议!男主角是反派! 龙 龙套千金之穿墙术的没落 会 会有妖人在岸 读者评论 22 最热 最新 这是我初中看的一本书,一直记着呢。现在大学了又回来看看。我从来没有看过这种类型的书 ,非常棒呢!展开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真的很感动,作者的文章是我最喜欢的文之一。我从前看小说不在意收藏量,随手点开就看。现在收藏在2000以下的小说都不会点进去。我把大叔这篇文章反复看了好多遍才发现大叔收藏未过百,原来大叔很少被人注意到,不由得庆幸看到了这篇文章。作者的文章写的很用心,是有自己的真情流露在文章里的。我看完了,想笑又想哭。想笑是因为他们真的he了,很不容易。想哭是因为他们太难了,即使真的在一起了,又忍不住为他们担忧。杨绛说:“世上没有永恒的快乐,快乐总夹杂着忧虑和烦恼,世间也没有永远。”正因为如此,故事才变得扑朔迷离,我们都被迷雾挡在外边,无论是忧愁还是困苦,只有当事人自己面对。满满和弘毅可能本身算不上什么好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不足,但是他们的故事很生动,好像世上真的存在这么两个人。人就应该是不完美的,不完美的人才显得真,才会有真笑亦有真痛。我是个很容易把书当成现实,把不真实当成真实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有幸福感、安全感,慢慢去喜欢上这个世界。所以我乐主人公之所乐,我痛主人公之所痛。一花一世界,他们是活生生的,那么我也是活生生的。真的很感谢你,感谢你写的这么用心。满满弘毅在我心中长存。展开看到男主说我爱你的时候就突然泪奔了,这分明就是一段,斯德哥尔摩的恋情,饲主与宠物都互相爱着对方,还有四章就看完了,我想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看第二遍了。展开恩,我看小说会将自己代入主角,来感受小说带来的那种感觉…但是我是个男生,好难代入满满的角色。而且第一次看这种类型的文章。怎么说呢,剧情方面真的有些看的很模糊,很难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尔整体看完给我一种,一种很致郁的感觉。挺为满满感到叹息的。恩…展开我大概明白为什么说看不懂了,看的是有点费劲,和当下的快餐文学比。 写的很细致,需要细看。 不过有些词句着实有些冗长、繁琐,可以锤炼的再简一些。 但是跳过去,就会不容易看懂。 说到底,还是要慢慢品。展开不疯魔不成活,对于满满来说也许是相爱相杀,只是弘毅对满满真是爱惨了展开“2004年8月,在新婚不到半年的妻子死了八个月后,弘毅结婚了。” 时间错了吧,弘毅跟张玲珑是2002年8月份结婚的。展开第二次看了,时间隔得好久,这次有点看不懂,捉歌虫子,弘毅描写那里是两年,你打成两千年?展开最后感觉在交代遗言展开故事情节不错,但不知道说什么,怪怪的,简介和文里那么多古言结果居然是现代文,古言就算了还时不时方言,叙述方式又写得不明不白的,要说不说,不说你懂的展开 加载更多评论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真的很感动,作者的文章是我最喜欢的文之一。我从前看小说不在意收藏量,随手点开就看。现在收藏在2000以下的小说都不会点进去。我把大叔这篇文章反复看了好多遍才发现大叔收藏未过百,原来大叔很少被人注意到,不由得庆幸看到了这篇文章。作者的文章写的很用心,是有自己的真情流露在文章里的。我看完了,想笑又想哭。想笑是因为他们真的he了,很不容易。想哭是因为他们太难了,即使真的在一起了,又忍不住为他们担忧。杨绛说:“世上没有永恒的快乐,快乐总夹杂着忧虑和烦恼,世间也没有永远。”正因为如此,故事才变得扑朔迷离,我们都被迷雾挡在外边,无论是忧愁还是困苦,只有当事人自己面对。满满和弘毅可能本身算不上什么好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不足,但是他们的故事很生动,好像世上真的存在这么两个人。人就应该是不完美的,不完美的人才显得真,才会有真笑亦有真痛。我是个很容易把书当成现实,把不真实当成真实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有幸福感、安全感,慢慢去喜欢上这个世界。所以我乐主人公之所乐,我痛主人公之所痛。一花一世界,他们是活生生的,那么我也是活生生的。真的很感谢你,感谢你写的这么用心。满满弘毅在我心中长存。展开
恩,我看小说会将自己代入主角,来感受小说带来的那种感觉…但是我是个男生,好难代入满满的角色。而且第一次看这种类型的文章。怎么说呢,剧情方面真的有些看的很模糊,很难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尔整体看完给我一种,一种很致郁的感觉。挺为满满感到叹息的。恩…展开
这是我初中看的一本书,一直记着呢。现在大学了又回来看看。我从来没有看过这种类型的书 ,非常棒呢!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真的很感动,作者的文章是我最喜欢的文之一。我从前看小说不在意收藏量,随手点开就看。现在收藏在2000以下的小说都不会点进去。我把大叔这篇文章反复看了好多遍才发现大叔收藏未过百,原来大叔很少被人注意到,不由得庆幸看到了这篇文章。作者的文章写的很用心,是有自己的真情流露在文章里的。我看完了,想笑又想哭。想笑是因为他们真的he了,很不容易。想哭是因为他们太难了,即使真的在一起了,又忍不住为他们担忧。杨绛说:“世上没有永恒的快乐,快乐总夹杂着忧虑和烦恼,世间也没有永远。”正因为如此,故事才变得扑朔迷离,我们都被迷雾挡在外边,无论是忧愁还是困苦,只有当事人自己面对。满满和弘毅可能本身算不上什么好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不足,但是他们的故事很生动,好像世上真的存在这么两个人。人就应该是不完美的,不完美的人才显得真,才会有真笑亦有真痛。我是个很容易把书当成现实,把不真实当成真实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有幸福感、安全感,慢慢去喜欢上这个世界。所以我乐主人公之所乐,我痛主人公之所痛。一花一世界,他们是活生生的,那么我也是活生生的。真的很感谢你,感谢你写的这么用心。满满弘毅在我心中长存。
看到男主说我爱你的时候就突然泪奔了,这分明就是一段,斯德哥尔摩的恋情,饲主与宠物都互相爱着对方,还有四章就看完了,我想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看第二遍了。
恩,我看小说会将自己代入主角,来感受小说带来的那种感觉…但是我是个男生,好难代入满满的角色。而且第一次看这种类型的文章。怎么说呢,剧情方面真的有些看的很模糊,很难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尔整体看完给我一种,一种很致郁的感觉。挺为满满感到叹息的。恩…
我大概明白为什么说看不懂了,看的是有点费劲,和当下的快餐文学比。 写的很细致,需要细看。 不过有些词句着实有些冗长、繁琐,可以锤炼的再简一些。 但是跳过去,就会不容易看懂。 说到底,还是要慢慢品。
不疯魔不成活,对于满满来说也许是相爱相杀,只是弘毅对满满真是爱惨了
“2004年8月,在新婚不到半年的妻子死了八个月后,弘毅结婚了。” 时间错了吧,弘毅跟张玲珑是2002年8月份结婚的。
第二次看了,时间隔得好久,这次有点看不懂,捉歌虫子,弘毅描写那里是两年,你打成两千年?
最后感觉在交代遗言
故事情节不错,但不知道说什么,怪怪的,简介和文里那么多古言结果居然是现代文,古言就算了还时不时方言,叙述方式又写得不明不白的,要说不说,不说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