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家有个上神大人 作者:天如玉 状态已完结字数27.6万字分类言情时代近代现代最新章节七十五 三年后……更新6年前来源晋江 去晋江阅读↗ 加入书架 想读 在读 搁置 读完 弃书 移出书架移出书架 简介 他是曾经叱咤天下,却又被她把玩在手的“老”男人,哦,咱现代人管这叫玩物…原名:《老玩物》注:本文系伪科学,灵异神怪标签是用来分类的~《老玩物》主题DEMO收听地址立意: 展开 标签 主题爱情视角女主年龄13+VIP付费三教九流灵异神怪轻松阴差阳错 数据数据说明 → 77章节4594收藏9.7评分1308营养液3.1万章均点击2342评论 收录书单 3 书书书书书 看完的 看过的都还可以的 C级 92作品1收藏 书书书书书 好文笔已完结文 看过的好文 C级 74作品0收藏 书书书书书 好看的女主文 剧情文笔好,不脑残,但个是坑! C级 73作品0收藏 作者的其他作品 禁 禁夜度 衡 衡门之下 临 临南 陷 陷地之城 女 女恩师 一 一个门客的自我修养 一 一城春弄 淡 淡定啊,将军 丞 丞相不敢当 何 何以星辰不灭 好 好的大王! 师 师叔 读者评论 45 最热 最新 这本书还是我小学时候在亚马逊上看的呢。现在再回顾一下,还是意难平啊!周玉戈说的或许就是结局?太一如果不爱大祭司,那他就不是太一了,沈岚如果放弃太一,那她就不是沈岚了展开太一和女主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当初看犬夜叉多希望犬夜叉和戈薇在一起,等我现在这个年纪反而放开了。其实犬夜叉一点都不适合戈薇。就像太一并不适合女主一样。这文我很早以前看的了。现在回头再看一次,反而脑补了一个男人,嘴硬心软,有凡人的优点也有凡人的缺点,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是个凡人这点很满意。进入女主的生活,俩人见识各种物怪,最后女主重新打开了心扉,正视了过去的记忆,放过了自己,和这个凡人一起生活在这个美丽又丑恶的世界里,和形形色色的妖怪形形色色或者悲伤或者欢乐的故事一起,延续他们的记忆。我心里觉得,这才是女主最合适的继续。展开评: 很喜欢大玉的这篇文,情节设置跌宕起伏,看得人很过瘾。不过到底是早期作品,还是有很多没处理好的细节,比如铜镜,一共五片,结果却只出现了四个影像,第四片好像没用,再比如那块被拿出商墓的支和那些带着大祭司记忆的虫子。有很多没有收拢的伏笔啊。而人物的性格也稍稍有些问题。其中最明显的是沈岚:她的性格是从软弱到坚强,可在最后却又跌回了软弱。尤其是去除虫子那个时间点,大家都还困在墓穴里,前途未知,她却要把大祭司的记忆剔除,要一起死在这里么,但凡有点理智的人都不会这么做,所以这里的交代确实少了些。人物的性格发展什么的没交代清楚啊 啊啊啊啊啊啊(另外,如果尹能进出多次,就总还是有出口的,而且根据这个消灭人物的设定,也必须要有出口的呀) 一个故事千回百转总有很多种结局守在无数岔口的最后,这些结局有好有坏,可能一个意外,一刀切去所有的阻隔,他们就此走到一起,也有可能要漫长光阴点点侵蚀,可能守过了最苦的岁月有人彻悟最终相拥,也可能始终踟蹰,于是便是浮生又一劫。 不过读故事的人总还是希望作者能给一个好点的结局。毕竟,坏结局总是容易的,普通人总是难免犯错,而一场好结局,则需要更多缘分的成全,以及种种智慧的引导。我们这些看客总希望从别人的错里学到一些教训,但更希望的则是从一些好结局里学到一些智慧,希夷这有朝一日能凭借着这些所得,走到自己的好结局里去。 这里忍不住写了个小番,这是无数可能中的一种,希望能抛砖引玉砸出一个作者番外来 2010年,沈岚28岁,好友周玉戈突然在她家菜园里埋了一直商朝大鼎,信誓旦旦要给她种个老公,于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月色漫过泥土松软的土坑,夜风清凉,那双墨色双目缓缓开启的一瞬,晶莹的泪水从沈姑娘因为好奇而睁大的眼睛中无声滑落,毫无征兆,毫无因由。 在现代世界第三次醒来的太一大人默默的注视着地面上泪流不止的女子,这一次他并没有太多的纠结,因为在前尘往事纠葛上来之前,肇事人已经哭着哭着昏过去了。 沈岚在昏迷前的一刻,还在莫名其妙着自己的眼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然后便很轻松的睡了过去。 不过其他人就一点也不轻松了,因为沈岚同学这一睡便睡了一个礼拜。 医院给出的官方解释是,由于大能神经曾经受创,患者在精神受到强烈刺激后陷入昏迷,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就是不知道怎么把人弄醒过来。换一言之,咳,就是沈岚在不知道多久的时间里,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对于这样的人我们通常有个称谓叫,植物人。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被缴了老巢无家可归的太一大人无奈只得在沈家当陪护来赚取生活费。 喵嘞个咪,穿越什么的最烦人了,好想回去当只鼎啊啊啊啊啊 咳,当然,根据猪脚不死原则,人孩子虽然在床上多赖了一些时日,但最终还是起床了。 不过醒来的时候刚好是半夜,恰巧这天太一大人被周玉戈拉出去找药去了,于是沈家二伯终于难得的来守了个夜,只是半夜三更睡得太熟,愣是一点也没察觉。 可能是睡得有点多了,虽是睡觉时间,但沈姑娘却没什么睡意,偷偷摸摸的起了床,就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晒了一晚上月亮。 2010年28岁的沈姑娘莫名其妙当了一个月的植物人,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家多了一口人,而且还是个由鼎变来的。无比惊悚。不过好在有好友周玉戈小心劝慰,所以终究还是接受了现实。 为了表达现代人民的热情好客,沈姑娘开始带着这个天外来客穿梭于大街小巷,品尝小吃,观赏名胜,顺便科普其缺失了千年的历史文化知识。另外还意外的开掘出其文物鉴定收罗的特长。于是太一大人也有了自己的正当职业——鉴宝专家,犹以商文物见长,咳。 2010年末,有了工作的太一大人决定宴请故友,带着沈岚、周玉戈在安郡顶级的酒店里大快朵颐。期间所有人都喝多了。沈姑娘对于这些人总是缺缺的生活热情十分的不满,拉着太一大人的胳膊,晃晃悠悠的说:“你们这些人是不是因为活得太久了,所以都是一身的铜皮铁骨。明明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多让人留恋的东西,你们怎么都看不到呢。”说完便一头栽在了窗户上,太一赶紧去扶住她,却没看见周玉戈瞬间苍白的脸色。 2011年秋29岁的沈姑娘突然离家出走,好友周玉戈匆忙赶到火车站捉人,和沈姑娘一起坐在肯德基里面围炉夜话。 周玉戈:“真的不再等等了么?都等了这么久了。就这样走了,你这一年多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了。” 沈岚惊讶的抬起头:“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开始只是有些怀疑,后来有一次一起吃饭时你喝醉,说漏了嘴,那时候我才确定。我从来没告诉过你我是物人,太一应该也不会说,所以你应该只知道太一一个物人才对,而那时候你拉着太一说的却是你们,而不是你。” “额,我只能说想要瞒住你们这些人,真的很难。” “我想太一应该也不是现在才察觉你装失忆的。你为什么一定非走不可呢?” “玉戈,我也不知道这样做对还是不对。我一直说我很喜欢他,为了他可以不顾一切,可是想一想,我做的事情却不一定真的是为了他好。他已经失去过一次所爱了,如果喜欢上我,很久很久之后是不是还要再面临一次失去呢?他的生命这样漫长,我有时候也想,是否作一只鼎沉睡千年会比作为一个人来的轻松很多呢?可是你看,就算这样想着,我却还是很想把他留在身边,不断的想办法让他融入到现代的社会中,哪怕只能以朋友的身份站在他的身边。”顿了顿,她又接着说道“其实你说的不对,我根本算不上是在等他回心转意,我其实只是在逃避,逃避他可能会离开这样的事实。但是玉戈,虽说现在我还是在逃避,但是我想我却是是该出门走走了,不仅仅是因为我不想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也是因为我能再迷失我自己了。不管软弱也好强大也罢,我都不想让自己在依靠着你们过活了。”说完,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的说道“所以很抱歉玉戈,这次不能让你同行了。” 2011年秋,沈姑娘开始一个人出门旅行,不疾不徐的走了很多地方,甚至还跟着墨镜下过几次斗。这期间,太一大人依旧住在沈家的老宅里,除了偶尔的鉴宝工作以外,最长干的事情就是坐在沈姑娘房间的窗户口发呆。周玉戈仍旧进行着他打工帝的职业生涯。似乎一切都没有变。唯一的变化大概只有沈家的邮箱。沈姑娘大概每个礼拜都会寄回来一封信,为了这封信的所有权,太一大人和沈家二伯常常发生冲突,但是毫无疑问,最后总是以沈二伯抱头鼠窜为结果的。 2012年夏,沈姑娘29岁,周玉戈再一次拿出人命短暂的论调来劝说太一。这次他很有策略性,不仅仅是口头说明,而且还拉着太一去了看了一位曾经的安郡第一美人,然后从美人年轻时的风云岁月讲起,一直说到美人独身一人的暮年,然后指着隔街坐着小马扎晒太阳的老太太,苦口婆心的开导,你看,咱们岚岚也是会老的,会死的,她已经29岁了,隔正常情况下早就该嫁人了,你难道真要看着她鹤发鸡皮孤独终老么? 太一望着对面一脸皱纹的小老太太,嘴角抽搐。 这时候大地一阵莫名的颤动,周玉戈皱眉看了看天空。他是经历过唐山大地震的人,这种感觉实在熟悉。一阵说不清的预感,让他迅速拿起手机开始搜索信息。很快得到答案,四川发生地震。 “喂,岚岚最后一封信是从哪里寄来的” “四川。”太一皱着眉回道 2012年29岁的沈姑娘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还有一项特长,居然具有长跑运动员的潜质。她已经追着那个贼跑了半个多小时了,由此可见,这个小贼也同样是具有练习长跑潜质的。其时天气晴朗,适宜长跑,不知是不是天神突然翻了个身,大地一阵剧烈的摇晃,沈岚抬头,只见层云之下,一块玻璃从高空之上急速的坠落。 2012年5月,汶川地震,两个物人赶在大部队进入灾区之前首先进入了满目疮痍的灾区,但是由于清理工作尚未开始,两人只能在一片巨大的废墟中来回寻找。昔日的城镇在这一刻化作了一片掩埋了无数生命的沙漠,而要在这里寻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 太一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现那一节手臂的,巨大的石板之下,露出来的一节手臂,纤细的手掌中是一条背包的系带,包就躺在它旁边,包包的挂件上是一张相片,相片里的人俊美无寿,有一张和太一一模一样的脸。 他在那一刻突然失去了勇气,那一节手臂冰凉,早已经失去了生命的痕迹,他扶着坚硬的水泥板,却迟迟不肯掀起。 有一个人曾为他生死不计,有一个人曾为他隐忍执着,有一个人曾让他夜夜不眠。而这一刻,他对着这一节冰冷的手臂第一次发觉黄泉白骨,生死相隔是这样残酷的事情,比那一刻在墓穴中的事实还要残酷百倍。朝时红颜,暮时枯骨。她走的太快,此时此刻,他看着满城的废墟,深刻的发觉自己已经失去了寻回她的资格。 “…太一” 沈岚躲过了大地震的袭击,在惶恐中等待了一天之后,决定出来看看能否找到些食物,不想却发现了自己的背包和一个想也想不到的人。 峰回路转,只是迟疑了一下,太一已经毫不犹豫的将沈姑娘搂进了怀里。太多的生离死别,让他再没有办法犹豫,这是他第一次背叛自己的忠诚,三千岁月中的唯一一次。 2013年30岁的沈姑娘终于嫁了人。新郎是沈家的表亲。 其时,沈家二伯拿着新人的一双结婚证书,盯着沈太一三个字,不禁感慨:“妹啊,现在这办□□的也这么与时俱进啊,科技真是发达啊啊啊啊啊啊啊~~” (额,这篇细写大概要几万字,原谅我的偷懒吧)展开好几年了,现在回来看,,依旧是意难平啊展开求你了作者,给一个结局吧,不管和我们读者是不是想的一样,至少给一个好吗,好多年前看过,今天又返回来看了一遍,求结局真的,哪怕作者大大写着玩也好啊,后面加一句这是自己的伪结局也好啊,太痛苦了展开表示没番外 舍不得差评 给个中评不高兴 文章不给好评感觉挺难过的 诶 大大 心血来潮给个番外呗展开我的主人这是多么甜蜜的话。却在最后是个讽刺展开呐 您起码来个番外吧 咋都没虐虐太一 感情女主都不是亲生的 没人疼啊展开今天才看见这个小说,很好看,哭着看完啦展开通缉对象:作者大大。通缉理由:没有变身打字机。通缉悬赏:。别傻乐了,赶紧变身吧。展开 加载更多评论
太一和女主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当初看犬夜叉多希望犬夜叉和戈薇在一起,等我现在这个年纪反而放开了。其实犬夜叉一点都不适合戈薇。就像太一并不适合女主一样。这文我很早以前看的了。现在回头再看一次,反而脑补了一个男人,嘴硬心软,有凡人的优点也有凡人的缺点,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是个凡人这点很满意。进入女主的生活,俩人见识各种物怪,最后女主重新打开了心扉,正视了过去的记忆,放过了自己,和这个凡人一起生活在这个美丽又丑恶的世界里,和形形色色的妖怪形形色色或者悲伤或者欢乐的故事一起,延续他们的记忆。我心里觉得,这才是女主最合适的继续。展开
评: 很喜欢大玉的这篇文,情节设置跌宕起伏,看得人很过瘾。不过到底是早期作品,还是有很多没处理好的细节,比如铜镜,一共五片,结果却只出现了四个影像,第四片好像没用,再比如那块被拿出商墓的支和那些带着大祭司记忆的虫子。有很多没有收拢的伏笔啊。而人物的性格也稍稍有些问题。其中最明显的是沈岚:她的性格是从软弱到坚强,可在最后却又跌回了软弱。尤其是去除虫子那个时间点,大家都还困在墓穴里,前途未知,她却要把大祭司的记忆剔除,要一起死在这里么,但凡有点理智的人都不会这么做,所以这里的交代确实少了些。人物的性格发展什么的没交代清楚啊 啊啊啊啊啊啊(另外,如果尹能进出多次,就总还是有出口的,而且根据这个消灭人物的设定,也必须要有出口的呀) 一个故事千回百转总有很多种结局守在无数岔口的最后,这些结局有好有坏,可能一个意外,一刀切去所有的阻隔,他们就此走到一起,也有可能要漫长光阴点点侵蚀,可能守过了最苦的岁月有人彻悟最终相拥,也可能始终踟蹰,于是便是浮生又一劫。 不过读故事的人总还是希望作者能给一个好点的结局。毕竟,坏结局总是容易的,普通人总是难免犯错,而一场好结局,则需要更多缘分的成全,以及种种智慧的引导。我们这些看客总希望从别人的错里学到一些教训,但更希望的则是从一些好结局里学到一些智慧,希夷这有朝一日能凭借着这些所得,走到自己的好结局里去。 这里忍不住写了个小番,这是无数可能中的一种,希望能抛砖引玉砸出一个作者番外来 2010年,沈岚28岁,好友周玉戈突然在她家菜园里埋了一直商朝大鼎,信誓旦旦要给她种个老公,于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月色漫过泥土松软的土坑,夜风清凉,那双墨色双目缓缓开启的一瞬,晶莹的泪水从沈姑娘因为好奇而睁大的眼睛中无声滑落,毫无征兆,毫无因由。 在现代世界第三次醒来的太一大人默默的注视着地面上泪流不止的女子,这一次他并没有太多的纠结,因为在前尘往事纠葛上来之前,肇事人已经哭着哭着昏过去了。 沈岚在昏迷前的一刻,还在莫名其妙着自己的眼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然后便很轻松的睡了过去。 不过其他人就一点也不轻松了,因为沈岚同学这一睡便睡了一个礼拜。 医院给出的官方解释是,由于大能神经曾经受创,患者在精神受到强烈刺激后陷入昏迷,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就是不知道怎么把人弄醒过来。换一言之,咳,就是沈岚在不知道多久的时间里,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对于这样的人我们通常有个称谓叫,植物人。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被缴了老巢无家可归的太一大人无奈只得在沈家当陪护来赚取生活费。 喵嘞个咪,穿越什么的最烦人了,好想回去当只鼎啊啊啊啊啊 咳,当然,根据猪脚不死原则,人孩子虽然在床上多赖了一些时日,但最终还是起床了。 不过醒来的时候刚好是半夜,恰巧这天太一大人被周玉戈拉出去找药去了,于是沈家二伯终于难得的来守了个夜,只是半夜三更睡得太熟,愣是一点也没察觉。 可能是睡得有点多了,虽是睡觉时间,但沈姑娘却没什么睡意,偷偷摸摸的起了床,就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晒了一晚上月亮。 2010年28岁的沈姑娘莫名其妙当了一个月的植物人,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家多了一口人,而且还是个由鼎变来的。无比惊悚。不过好在有好友周玉戈小心劝慰,所以终究还是接受了现实。 为了表达现代人民的热情好客,沈姑娘开始带着这个天外来客穿梭于大街小巷,品尝小吃,观赏名胜,顺便科普其缺失了千年的历史文化知识。另外还意外的开掘出其文物鉴定收罗的特长。于是太一大人也有了自己的正当职业——鉴宝专家,犹以商文物见长,咳。 2010年末,有了工作的太一大人决定宴请故友,带着沈岚、周玉戈在安郡顶级的酒店里大快朵颐。期间所有人都喝多了。沈姑娘对于这些人总是缺缺的生活热情十分的不满,拉着太一大人的胳膊,晃晃悠悠的说:“你们这些人是不是因为活得太久了,所以都是一身的铜皮铁骨。明明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多让人留恋的东西,你们怎么都看不到呢。”说完便一头栽在了窗户上,太一赶紧去扶住她,却没看见周玉戈瞬间苍白的脸色。 2011年秋29岁的沈姑娘突然离家出走,好友周玉戈匆忙赶到火车站捉人,和沈姑娘一起坐在肯德基里面围炉夜话。 周玉戈:“真的不再等等了么?都等了这么久了。就这样走了,你这一年多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了。” 沈岚惊讶的抬起头:“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开始只是有些怀疑,后来有一次一起吃饭时你喝醉,说漏了嘴,那时候我才确定。我从来没告诉过你我是物人,太一应该也不会说,所以你应该只知道太一一个物人才对,而那时候你拉着太一说的却是你们,而不是你。” “额,我只能说想要瞒住你们这些人,真的很难。” “我想太一应该也不是现在才察觉你装失忆的。你为什么一定非走不可呢?” “玉戈,我也不知道这样做对还是不对。我一直说我很喜欢他,为了他可以不顾一切,可是想一想,我做的事情却不一定真的是为了他好。他已经失去过一次所爱了,如果喜欢上我,很久很久之后是不是还要再面临一次失去呢?他的生命这样漫长,我有时候也想,是否作一只鼎沉睡千年会比作为一个人来的轻松很多呢?可是你看,就算这样想着,我却还是很想把他留在身边,不断的想办法让他融入到现代的社会中,哪怕只能以朋友的身份站在他的身边。”顿了顿,她又接着说道“其实你说的不对,我根本算不上是在等他回心转意,我其实只是在逃避,逃避他可能会离开这样的事实。但是玉戈,虽说现在我还是在逃避,但是我想我却是是该出门走走了,不仅仅是因为我不想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也是因为我能再迷失我自己了。不管软弱也好强大也罢,我都不想让自己在依靠着你们过活了。”说完,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的说道“所以很抱歉玉戈,这次不能让你同行了。” 2011年秋,沈姑娘开始一个人出门旅行,不疾不徐的走了很多地方,甚至还跟着墨镜下过几次斗。这期间,太一大人依旧住在沈家的老宅里,除了偶尔的鉴宝工作以外,最长干的事情就是坐在沈姑娘房间的窗户口发呆。周玉戈仍旧进行着他打工帝的职业生涯。似乎一切都没有变。唯一的变化大概只有沈家的邮箱。沈姑娘大概每个礼拜都会寄回来一封信,为了这封信的所有权,太一大人和沈家二伯常常发生冲突,但是毫无疑问,最后总是以沈二伯抱头鼠窜为结果的。 2012年夏,沈姑娘29岁,周玉戈再一次拿出人命短暂的论调来劝说太一。这次他很有策略性,不仅仅是口头说明,而且还拉着太一去了看了一位曾经的安郡第一美人,然后从美人年轻时的风云岁月讲起,一直说到美人独身一人的暮年,然后指着隔街坐着小马扎晒太阳的老太太,苦口婆心的开导,你看,咱们岚岚也是会老的,会死的,她已经29岁了,隔正常情况下早就该嫁人了,你难道真要看着她鹤发鸡皮孤独终老么? 太一望着对面一脸皱纹的小老太太,嘴角抽搐。 这时候大地一阵莫名的颤动,周玉戈皱眉看了看天空。他是经历过唐山大地震的人,这种感觉实在熟悉。一阵说不清的预感,让他迅速拿起手机开始搜索信息。很快得到答案,四川发生地震。 “喂,岚岚最后一封信是从哪里寄来的” “四川。”太一皱着眉回道 2012年29岁的沈姑娘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还有一项特长,居然具有长跑运动员的潜质。她已经追着那个贼跑了半个多小时了,由此可见,这个小贼也同样是具有练习长跑潜质的。其时天气晴朗,适宜长跑,不知是不是天神突然翻了个身,大地一阵剧烈的摇晃,沈岚抬头,只见层云之下,一块玻璃从高空之上急速的坠落。 2012年5月,汶川地震,两个物人赶在大部队进入灾区之前首先进入了满目疮痍的灾区,但是由于清理工作尚未开始,两人只能在一片巨大的废墟中来回寻找。昔日的城镇在这一刻化作了一片掩埋了无数生命的沙漠,而要在这里寻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 太一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现那一节手臂的,巨大的石板之下,露出来的一节手臂,纤细的手掌中是一条背包的系带,包就躺在它旁边,包包的挂件上是一张相片,相片里的人俊美无寿,有一张和太一一模一样的脸。 他在那一刻突然失去了勇气,那一节手臂冰凉,早已经失去了生命的痕迹,他扶着坚硬的水泥板,却迟迟不肯掀起。 有一个人曾为他生死不计,有一个人曾为他隐忍执着,有一个人曾让他夜夜不眠。而这一刻,他对着这一节冰冷的手臂第一次发觉黄泉白骨,生死相隔是这样残酷的事情,比那一刻在墓穴中的事实还要残酷百倍。朝时红颜,暮时枯骨。她走的太快,此时此刻,他看着满城的废墟,深刻的发觉自己已经失去了寻回她的资格。 “…太一” 沈岚躲过了大地震的袭击,在惶恐中等待了一天之后,决定出来看看能否找到些食物,不想却发现了自己的背包和一个想也想不到的人。 峰回路转,只是迟疑了一下,太一已经毫不犹豫的将沈姑娘搂进了怀里。太多的生离死别,让他再没有办法犹豫,这是他第一次背叛自己的忠诚,三千岁月中的唯一一次。 2013年30岁的沈姑娘终于嫁了人。新郎是沈家的表亲。 其时,沈家二伯拿着新人的一双结婚证书,盯着沈太一三个字,不禁感慨:“妹啊,现在这办□□的也这么与时俱进啊,科技真是发达啊啊啊啊啊啊啊~~” (额,这篇细写大概要几万字,原谅我的偷懒吧)展开
这本书还是我小学时候在亚马逊上看的呢。现在再回顾一下,还是意难平啊!周玉戈说的或许就是结局?太一如果不爱大祭司,那他就不是太一了,沈岚如果放弃太一,那她就不是沈岚了
太一和女主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当初看犬夜叉多希望犬夜叉和戈薇在一起,等我现在这个年纪反而放开了。其实犬夜叉一点都不适合戈薇。就像太一并不适合女主一样。这文我很早以前看的了。现在回头再看一次,反而脑补了一个男人,嘴硬心软,有凡人的优点也有凡人的缺点,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是个凡人这点很满意。进入女主的生活,俩人见识各种物怪,最后女主重新打开了心扉,正视了过去的记忆,放过了自己,和这个凡人一起生活在这个美丽又丑恶的世界里,和形形色色的妖怪形形色色或者悲伤或者欢乐的故事一起,延续他们的记忆。我心里觉得,这才是女主最合适的继续。
评: 很喜欢大玉的这篇文,情节设置跌宕起伏,看得人很过瘾。不过到底是早期作品,还是有很多没处理好的细节,比如铜镜,一共五片,结果却只出现了四个影像,第四片好像没用,再比如那块被拿出商墓的支和那些带着大祭司记忆的虫子。有很多没有收拢的伏笔啊。而人物的性格也稍稍有些问题。其中最明显的是沈岚:她的性格是从软弱到坚强,可在最后却又跌回了软弱。尤其是去除虫子那个时间点,大家都还困在墓穴里,前途未知,她却要把大祭司的记忆剔除,要一起死在这里么,但凡有点理智的人都不会这么做,所以这里的交代确实少了些。人物的性格发展什么的没交代清楚啊 啊啊啊啊啊啊(另外,如果尹能进出多次,就总还是有出口的,而且根据这个消灭人物的设定,也必须要有出口的呀) 一个故事千回百转总有很多种结局守在无数岔口的最后,这些结局有好有坏,可能一个意外,一刀切去所有的阻隔,他们就此走到一起,也有可能要漫长光阴点点侵蚀,可能守过了最苦的岁月有人彻悟最终相拥,也可能始终踟蹰,于是便是浮生又一劫。 不过读故事的人总还是希望作者能给一个好点的结局。毕竟,坏结局总是容易的,普通人总是难免犯错,而一场好结局,则需要更多缘分的成全,以及种种智慧的引导。我们这些看客总希望从别人的错里学到一些教训,但更希望的则是从一些好结局里学到一些智慧,希夷这有朝一日能凭借着这些所得,走到自己的好结局里去。 这里忍不住写了个小番,这是无数可能中的一种,希望能抛砖引玉砸出一个作者番外来 2010年,沈岚28岁,好友周玉戈突然在她家菜园里埋了一直商朝大鼎,信誓旦旦要给她种个老公,于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月色漫过泥土松软的土坑,夜风清凉,那双墨色双目缓缓开启的一瞬,晶莹的泪水从沈姑娘因为好奇而睁大的眼睛中无声滑落,毫无征兆,毫无因由。 在现代世界第三次醒来的太一大人默默的注视着地面上泪流不止的女子,这一次他并没有太多的纠结,因为在前尘往事纠葛上来之前,肇事人已经哭着哭着昏过去了。 沈岚在昏迷前的一刻,还在莫名其妙着自己的眼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然后便很轻松的睡了过去。 不过其他人就一点也不轻松了,因为沈岚同学这一睡便睡了一个礼拜。 医院给出的官方解释是,由于大能神经曾经受创,患者在精神受到强烈刺激后陷入昏迷,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就是不知道怎么把人弄醒过来。换一言之,咳,就是沈岚在不知道多久的时间里,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对于这样的人我们通常有个称谓叫,植物人。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被缴了老巢无家可归的太一大人无奈只得在沈家当陪护来赚取生活费。 喵嘞个咪,穿越什么的最烦人了,好想回去当只鼎啊啊啊啊啊 咳,当然,根据猪脚不死原则,人孩子虽然在床上多赖了一些时日,但最终还是起床了。 不过醒来的时候刚好是半夜,恰巧这天太一大人被周玉戈拉出去找药去了,于是沈家二伯终于难得的来守了个夜,只是半夜三更睡得太熟,愣是一点也没察觉。 可能是睡得有点多了,虽是睡觉时间,但沈姑娘却没什么睡意,偷偷摸摸的起了床,就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晒了一晚上月亮。 2010年28岁的沈姑娘莫名其妙当了一个月的植物人,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家多了一口人,而且还是个由鼎变来的。无比惊悚。不过好在有好友周玉戈小心劝慰,所以终究还是接受了现实。 为了表达现代人民的热情好客,沈姑娘开始带着这个天外来客穿梭于大街小巷,品尝小吃,观赏名胜,顺便科普其缺失了千年的历史文化知识。另外还意外的开掘出其文物鉴定收罗的特长。于是太一大人也有了自己的正当职业——鉴宝专家,犹以商文物见长,咳。 2010年末,有了工作的太一大人决定宴请故友,带着沈岚、周玉戈在安郡顶级的酒店里大快朵颐。期间所有人都喝多了。沈姑娘对于这些人总是缺缺的生活热情十分的不满,拉着太一大人的胳膊,晃晃悠悠的说:“你们这些人是不是因为活得太久了,所以都是一身的铜皮铁骨。明明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多让人留恋的东西,你们怎么都看不到呢。”说完便一头栽在了窗户上,太一赶紧去扶住她,却没看见周玉戈瞬间苍白的脸色。 2011年秋29岁的沈姑娘突然离家出走,好友周玉戈匆忙赶到火车站捉人,和沈姑娘一起坐在肯德基里面围炉夜话。 周玉戈:“真的不再等等了么?都等了这么久了。就这样走了,你这一年多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了。” 沈岚惊讶的抬起头:“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开始只是有些怀疑,后来有一次一起吃饭时你喝醉,说漏了嘴,那时候我才确定。我从来没告诉过你我是物人,太一应该也不会说,所以你应该只知道太一一个物人才对,而那时候你拉着太一说的却是你们,而不是你。” “额,我只能说想要瞒住你们这些人,真的很难。” “我想太一应该也不是现在才察觉你装失忆的。你为什么一定非走不可呢?” “玉戈,我也不知道这样做对还是不对。我一直说我很喜欢他,为了他可以不顾一切,可是想一想,我做的事情却不一定真的是为了他好。他已经失去过一次所爱了,如果喜欢上我,很久很久之后是不是还要再面临一次失去呢?他的生命这样漫长,我有时候也想,是否作一只鼎沉睡千年会比作为一个人来的轻松很多呢?可是你看,就算这样想着,我却还是很想把他留在身边,不断的想办法让他融入到现代的社会中,哪怕只能以朋友的身份站在他的身边。”顿了顿,她又接着说道“其实你说的不对,我根本算不上是在等他回心转意,我其实只是在逃避,逃避他可能会离开这样的事实。但是玉戈,虽说现在我还是在逃避,但是我想我却是是该出门走走了,不仅仅是因为我不想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也是因为我能再迷失我自己了。不管软弱也好强大也罢,我都不想让自己在依靠着你们过活了。”说完,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的说道“所以很抱歉玉戈,这次不能让你同行了。” 2011年秋,沈姑娘开始一个人出门旅行,不疾不徐的走了很多地方,甚至还跟着墨镜下过几次斗。这期间,太一大人依旧住在沈家的老宅里,除了偶尔的鉴宝工作以外,最长干的事情就是坐在沈姑娘房间的窗户口发呆。周玉戈仍旧进行着他打工帝的职业生涯。似乎一切都没有变。唯一的变化大概只有沈家的邮箱。沈姑娘大概每个礼拜都会寄回来一封信,为了这封信的所有权,太一大人和沈家二伯常常发生冲突,但是毫无疑问,最后总是以沈二伯抱头鼠窜为结果的。 2012年夏,沈姑娘29岁,周玉戈再一次拿出人命短暂的论调来劝说太一。这次他很有策略性,不仅仅是口头说明,而且还拉着太一去了看了一位曾经的安郡第一美人,然后从美人年轻时的风云岁月讲起,一直说到美人独身一人的暮年,然后指着隔街坐着小马扎晒太阳的老太太,苦口婆心的开导,你看,咱们岚岚也是会老的,会死的,她已经29岁了,隔正常情况下早就该嫁人了,你难道真要看着她鹤发鸡皮孤独终老么? 太一望着对面一脸皱纹的小老太太,嘴角抽搐。 这时候大地一阵莫名的颤动,周玉戈皱眉看了看天空。他是经历过唐山大地震的人,这种感觉实在熟悉。一阵说不清的预感,让他迅速拿起手机开始搜索信息。很快得到答案,四川发生地震。 “喂,岚岚最后一封信是从哪里寄来的” “四川。”太一皱着眉回道 2012年29岁的沈姑娘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还有一项特长,居然具有长跑运动员的潜质。她已经追着那个贼跑了半个多小时了,由此可见,这个小贼也同样是具有练习长跑潜质的。其时天气晴朗,适宜长跑,不知是不是天神突然翻了个身,大地一阵剧烈的摇晃,沈岚抬头,只见层云之下,一块玻璃从高空之上急速的坠落。 2012年5月,汶川地震,两个物人赶在大部队进入灾区之前首先进入了满目疮痍的灾区,但是由于清理工作尚未开始,两人只能在一片巨大的废墟中来回寻找。昔日的城镇在这一刻化作了一片掩埋了无数生命的沙漠,而要在这里寻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 太一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现那一节手臂的,巨大的石板之下,露出来的一节手臂,纤细的手掌中是一条背包的系带,包就躺在它旁边,包包的挂件上是一张相片,相片里的人俊美无寿,有一张和太一一模一样的脸。 他在那一刻突然失去了勇气,那一节手臂冰凉,早已经失去了生命的痕迹,他扶着坚硬的水泥板,却迟迟不肯掀起。 有一个人曾为他生死不计,有一个人曾为他隐忍执着,有一个人曾让他夜夜不眠。而这一刻,他对着这一节冰冷的手臂第一次发觉黄泉白骨,生死相隔是这样残酷的事情,比那一刻在墓穴中的事实还要残酷百倍。朝时红颜,暮时枯骨。她走的太快,此时此刻,他看着满城的废墟,深刻的发觉自己已经失去了寻回她的资格。 “…太一” 沈岚躲过了大地震的袭击,在惶恐中等待了一天之后,决定出来看看能否找到些食物,不想却发现了自己的背包和一个想也想不到的人。 峰回路转,只是迟疑了一下,太一已经毫不犹豫的将沈姑娘搂进了怀里。太多的生离死别,让他再没有办法犹豫,这是他第一次背叛自己的忠诚,三千岁月中的唯一一次。 2013年30岁的沈姑娘终于嫁了人。新郎是沈家的表亲。 其时,沈家二伯拿着新人的一双结婚证书,盯着沈太一三个字,不禁感慨:“妹啊,现在这办□□的也这么与时俱进啊,科技真是发达啊啊啊啊啊啊啊~~” (额,这篇细写大概要几万字,原谅我的偷懒吧)
好几年了,现在回来看,,依旧是意难平啊
求你了作者,给一个结局吧,不管和我们读者是不是想的一样,至少给一个好吗,好多年前看过,今天又返回来看了一遍,求结局真的,哪怕作者大大写着玩也好啊,后面加一句这是自己的伪结局也好啊,太痛苦了
表示没番外 舍不得差评 给个中评不高兴 文章不给好评感觉挺难过的 诶 大大 心血来潮给个番外呗
我的主人这是多么甜蜜的话。却在最后是个讽刺
呐 您起码来个番外吧 咋都没虐虐太一 感情女主都不是亲生的 没人疼啊
今天才看见这个小说,很好看,哭着看完啦
通缉对象:作者大大。通缉理由:没有变身打字机。通缉悬赏:。别傻乐了,赶紧变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