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知言重生了,重生在20岁这一年。
她记得未来的许多事。
记得姐姐会在这一年因公牺牲,记得自己25岁那年,会在一场音乐会里遇见一个叫周今棠的女人。
她们会自然地约会、接吻、恋爱、同居。周今棠会在她失眠的夜里把她抱紧,会记得她的一切喜好,也会在许多个深夜低下头,轻轻吻她的眼睛。
卓知言死的时候,最舍不得的,就是周今棠。
可重生后,她去大学找姐姐,却提前见到了22岁的周今棠。
那天阳光很好。姐姐站在周今棠身边,周今棠自然地替她拿着包,冲她温柔地笑。
卓知言忽然想起——上一世,周今棠有过一个前任。
她从未告诉过她那个人是谁。
在这一刻,所有答案都落了下来,怪不得她那样愿意亲吻她的眼睛。
原来是姐姐。
姐姐活下来,周今棠便不再属于她。
可那又怎样呢?
姐姐,永远是她的姐姐。
于是卓知言拼尽一切救了姐姐,让她活过了22岁,也让周今棠继续留在姐姐身边。
然后,她出了国。
她想,没关系的。只要姐姐还活着,一切都没有关系。
*
6年后,26岁的卓知言回到港城。
机场出口,姐姐来接她,周今棠也来了。
多年不见,那个人还是和记忆里一样。会替她接过行李,会记得她偏头痛,会在她低头时轻声问一句:“是不是不舒服?”
卓知言贪恋得要命,又觉得自己卑劣得要命。
那是姐姐的人。
是她上一世偷来过一次,这一世无论如何都不该再碰的人。
所以周今棠靠近一步,她便退一步;周今棠对她好一点,她就逃得更远一点。
直到有一天,姐姐终于忍不住问她:“卓知言,你不喜欢周今棠吗?”
卓知言沉默很久,才说:“她不是你女朋友吗?我喜欢她做什么?”
姐姐:“?”
那一刻她才知道,那个被她一次次推开的女人,从始至终,喜欢的人都是她。
立意:禁止想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