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八一年十一月一个有雾的夜晚,一只柳条篮子被放在了贝克街221B的门阶上。
篮子里是一个额头带着闪电形伤疤的男婴,和一封字迹潦草、声称他是巫师的信。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看了一眼那封信,把它扔进了壁炉。
“魔法,”他说,“是懒于观察者为他们不肯费神去看的东西取的名字。”
三分钟后,茶杯从桌上飞了起来。
华生看向他。
“…先排除穿堂风。”侦探说。
从此,贝克街多了一位房客。
这个本该在女贞路长大、在碗柜里挨过十年的男孩,在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和他演绎法的注视下长大了。
他会辨认烟灰、观察鞋底,也会在偷吃蛋糕后指出:现场没有证据证明是他干的。
福尔摩斯对此十分欣慰。
哈德森太太不这么想。
十一岁那年,猫头鹰送来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
魔法世界终于等回了它的救世主,却发现这孩子面对禁闭的房门、可疑的教授和来历不明的日记,首先问的总是:
“谁告诉你的?”
“你亲眼见过?”
“原始记录在哪里?”
至于那个曾断言魔法不存在的男人也跟随着儿子的脚步走入魔法世界——当然,依旧是去探案。
谁能想到,哈利·波特学会的第一件事不是咒语,而是观察;他被教导的第一条法则不是“别惹麻烦”,而是——
“当你排除了一切不可能,剩下的,无论多么不可思议,必定是真相。”
只是福尔摩斯先生也发现了,有些剩下的真相,确实穿着长袍、握着魔杖,而且,正等着这个男孩回家。
立意:家
好喜欢,和我心里福尔摩斯和AD的形象都很贴,文笔非常丝滑[接]
希望这回邓布利多不要放弃小天狼星
哎其实很好看诶!行云流水的文风,但是没开段评好可惜!
好看啊!真的好看,还是第一本,写得太牛了!
好神的文字,很多东西没有说,也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像春光一样和熙温暖,包裹每个人
一个永远能回到的家🥺
一口气看完了!就在这住下了
我还是没看懂,但是我很喜欢描写这种感觉,老派雾都伦敦加hp电影质感的感觉。
啊啊啊啊啊啊哈哈哈哈哈哈莫名很冷幽默啊!
是原著福和华,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