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本写《春莺不归》进专栏可收藏
泼天狗血┃追妻火葬场┃酸涩
陈谦宁对方檀最多的评价就是听话、懂事,所以在他准备联姻前提出分手,她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甚至于要她永远离开京城、离开娱乐圈,她也答应了,听话得就像是一个木偶,他说什么她做什么。
方檀离开京城那天,只有曾经工作过的助理来送她。
“檀檀,真走啊?你都在京市打拼多少年了。”
方檀笑着说:“不走干嘛,留着被封杀啊?”
助理听到这话,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圈里早就接到风声,陈谦宁的未婚妻要软封杀方檀,她在娱乐圈多待一天,就多一天的不体面。
方檀走了。
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她拿着手里的诊断书,感叹人生无常。
几年前她刚来京市时对这里充满了无限遐想,想着要在这里创出一番事业、找到共度一生的爱人、幸福美满的过完这辈子。
可现在事业没了、爱人也没了。
就连这辈子,也只剩一年。
*
很多年后,陈谦宁再想起年少轻狂的岁月,脑海里总会浮现出那个笑起来很漂亮、有酒窝的女孩。
她叫方檀。
在她二十二岁生日时曾许愿想嫁给他。
他开玩笑的说好,迟早有天娶她进门。
可真相是他不可能娶她,一个戏子,难登大雅之堂。
后来,当别人告诉他,方檀可能要死的时候,陈谦宁抽尽最后一口烟,开口说道:“死就死吧,一个戏子,仗着跟我有过一段时间,也配值得我吊唁?她算什么东西。”
再后来,陈氏集团的人人都在传,陈氏太子爷最近频频缺席高层会议,理由是因为某个在横店拍摄广告的女明星,听说还是个有主的女明星。
深夜,陈谦宁看着方檀从别的男人车里下来,双眼赤红,走上前说:“方檀,我错了,你看我一眼好不好?”
雷点很多,谨慎入坑。
《春莺不归》文案:卫筝拿着钱财选择嫁给别人的时候,陈霁行就说过,只要她敢回国,他就一定弄死她。
卫筝回国时,陈霁行真就毫不留情的用各种手段逼她在国内里待不下去。
直到某天,卫筝出事,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时,陈霁行带着他的律师团出现在她面前。
“只要你弃养跟林殷的孩子,我就帮你。”
“我绝不弃养。”
陈霁行咬着牙:“好,你选的路,最好跪着也走完。”
*
卫筝坐牢前,把跟林殷的孩子托付给陈霁行。
大雨滂沱,母子俩站在他家门外,卫筝拍着孩子的后背,孩子奶声奶气的喊:“爸爸。”
陈霁行勃然大怒,“你为了这个孽种,连这种事都做得出来!你凭什么觉得他这么叫我,我就会养他!”
养她跟林殷的孩子!门都没有!
立意:细水长流,此情不休
看完这章,怎么说呢,感觉吃了苍蝇一样,方檀因为何吃的苦头,又算什么
怎么说呢,女主那么惨了男主也没怎么追妻火葬场说来说去还是女主恋爱脑一个
应该多虐虐陈,让他患得患失🐶
真的很疯的男主…
所以男主为什么说文案里那句话啊
方檀和陈现在多少岁了啊
老师,能加更吗?,真的好好看,但是感觉有点慢🥺🍉❤️
🤩宝宝!宝宝!!!!
宝宝要来报道了吗
女主是被男主驯服一条狗,卑躬屈膝点头哈腰,从头到尾没看到哪里虐男主了,虐女主从头虐到尾,虐男主就是那种虽然你病了,但是我也失去了爱情的那种虐,看吧,一看一个不吱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