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锦书的人生在十七岁这年被彻底标价出售。
嗜赌成性的父亲贿赂算命神棍,
一句“冲喜需男身”,
就将他塞进花轿,抬进了深宅大院,
成为沈家病秧子大少的冲喜男妻。
林锦书抱着公鸡拜了堂。
红盖头掀开,喜烛摇曳,映出的却是一张青白僵冷的新郎官面孔。
未入洞房,先入灵堂。
婆母冷脸递来白绫:“既入沈家门,生死沈家魂。殉了你丈夫,全我沈家贞烈名声。”
绝望等死之际,枪声骤响。
留洋归来的沈家二少沈聿明持枪闯入,
一身西装笔挺,与这吃人的旧宅格格不入。
他冷笑:“要么我带走他,要么我烧了这老宅——选。”
从此,林锦书从封建牢笼被捞进了城西小公馆。
名义上的“小叔”却成了他实际上的掌控者。
沈聿明逼他读书认字,敲着桌子冷声命令:“念——‘我、要、自、由’。”
他带来的书刊字字惊心,他身处的世界枪林弹雨。
林锦书在他的注视里战战兢兢,笨拙地描摹新世界的轮廓。
乱世硝烟渐起,沈聿明消失于危险洪流。
失去庇护的林锦书咬着牙,攥紧那人留下的信念,
在倾轧的世道里磕得头破血流,
终于将自己淬炼成不再依附他人的存在。
直至凯歌高奏,故人踏着破碎山河归来。
沈聿明于万人欢呼中径直走向他。
“现在,法律允许了——跟我结婚。”
冷硬强势留洋攻x怯懦坚韧冲喜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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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虽千万人吾往矣
这篇写得真好,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每个人,可以说攻重塑了受的精神世界,帮助受获得了从头再来的勇气,最终一起迎来了新生 但完全没看出来三弟喜欢受啊🤷
“办事员看着眼前这对气质迥异男子” 气质迥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