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的妹妹快死了。
他在后山捡到一枚骨片。骨片告诉他一个办法:借命。借别人的命,活妹妹的命。代价只有一个——被借命的人,会被全世界忘记。
他借了。
妹妹活过来了。老乞丐不见了。老乞丐的儿女站在街上找,却不知道自己丢了什么。
那天夜里,他看见老乞丐站在院子里。不说话。不走近。也不离开。
第二天,他身后多了一个人。第三天,两个。第四天,七个。
每一个被他借命的人,都站在他身后。从早到晚,从生到死。
而借来的命,带着那些人的记忆。他开始忘记自己是谁。走路像老乞丐,说话像那个死去的猎户,笑起来像那个从没笑过的教书先生。
直到有一天,他妹妹也快死了。
他再次拿出骨片。
“借命。但这一次,被借的人,是你自己。”
日后必是小说的巅峰之作。时间会证明二叔的房子没有白卖。 内容真实,二叔未来是番茄小说的一匹黑马。
二叔刚盖完宅基地又要买房 太励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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