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那年,一场车祸带走了高欣芮的父母和弟弟。
她自残、情绪不稳定,休学一年,才勉强恢复正常生活。从此以后,她跟着爷爷奶奶、二叔一家生活。家里人都说她有疯病,要她定期看心理医生。她的监护人是爷爷。她最怕的,是有一天被送进精神病院,再也出不来。
她不敢反抗。她配合吃药,配合看医生,配合一切“为她好”的安排。家里让她和雷骏订婚,她答应了。
可订婚前夕,雷骏为了堂妹高欣悦,把她一个人丢在了会所。
三杯酒,一夜失控。她退无可退,也无法再退。
她怕有一天自己犯病,监护权还在高家手里,那她可能再也出不了精神病院。所以她找了一个只见过几次面的陌生人,给自己不确定的未来,找一个保障。
“你要是没结婚的对象,能不能和我结婚?”
他答应了。
“你不缺钱,我就不担心你会为了钱算计我。”
“别人不行,你可以。以后你会明白的。”
两个人看的剧本不一样,却在同一场戏里,一点一点当了真。
有仇的,一点点还回来。欠她的,都要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