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安穿进自己写的小说,成了当众羞辱未婚夫的恶毒女配。
“嫁给狗都不嫁你,一个瘸子。”
她写的结局是:靳书辞二十七岁冬天,高烧一夜,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穿来这天,离他死还有四年。
她不敢结婚。因为书里,是他死亡的开端。
她留下,给他量体温、喂药、煮粥,设两小时闹钟。救不了他的腿,就拼命救他的命。
她不知道,他第一眼就认出了她——不是脸,是她卷衣角的三个指头,是她每个习惯,都是他梦里养出来的。
他准备了十年,记得她口味,开了一家她世界里才有的螺蛳粉店。他一口辣都吃不了,却每天留一份,等她闻着味找来。
她以为书是自己写的。
其实十六岁生日那晚,是他在梦里一句句递给她:“你把我这儿,写下来吧。”
她以为是自己把他写死。
其实那年,是他活够了,求她写的。
她改剧情,记忆就淡一分。
他用健康换她穿来,只为再见她一面。
哥哥也跟来了,只留一盏走廊灯:“你想留,我等你;你想走,车在楼下。”
他坐轮椅,她倒计时。
她救他,是拿“自己”换的。
他爱她,是拿命等来的。
这一次,她能不能改掉自己写下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