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林盼盼的姐姐,做了整整十八年。
妈走那年,她十岁。我辍学进工地,把她供到大学。这四年,我每个月给自己留一百五十块,其余全寄回家。她穿着新裙子在朋友圈发自拍,我脚上的鞋底断了,用铁丝扎着穿。
直到民政局打来电话:“你妹用低保账户绑定的银行卡,花了一千八买演唱会门票。你家低保,暂停了。”
我打电话问她。她说:“穷人就该穷死吗?我追个星怎么了?”
后来我在她枕头底下翻到一本日记。上面写着:“林招娣怎么还不去死。她死了,低保就是我的了。”
我没哭。我只是去了银行,把我四年来的每一张汇款单打了出来。她不知道,我脚上那双鞋底,是用铁丝扎着穿的。她也不知道,我每个月只给自己留一百五十块。
不过没关系。她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