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那晚,禁欲大佬把我吃干抹净,第二天甩我一份协议:不许爱上我。后来他疯了,满城抓我回去,把我抵在床头问:昨晚跟谁走的,嗯?」
姐姐逃婚,我穿着她大了半号的喜服,被沈家一把推上婚车,替她嫁给了陆家那位禁欲三少。
新婚夜,他把我整个压进床里。我两条手腕被他扣在头顶,腿被挤开,他的唇从锁骨一路往下,咬我耳后那一下,我连声都喊不出来。
第二天,他把我从床上拎起来,甩过来一份婚前协议。第十七条,白纸黑字:
「乙方不得对甲方产生男女之情。」
我签了。一个有心疾、左耳听不见的快死替身,那一晚算他醉了,睡过就翻篇。爱上他?痴心妄想。
可后来,他把我抵在墙上,滚烫的指腹一寸寸碾过我锁骨上那道印子,又按下去,嗓音哑得不像话:
「谁准你,不爱我。」
「沈知意,你这条命是我的。身子是,心也是。」
全A城都说,陆砚辞冷情冷性,从不近女色,娶的是个替身。
只有我知道,那个白天禁欲、夜里把我按在身下不肯撒手的男人,疯起来,到底有多要命。
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