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警察,十多年破获过无数案件。
意外撞上我同母异父的弟弟,被人贩子拐走的时候。
我情急之下开了枪。
流弹擦伤弟弟,人贩子当场死亡。
事后,我被亲妈实名举报,说我未经批准私自开枪,致使无辜人员受伤。
我申辩被驳回。
核查后,我被记过处分,调离原有岗位,去做后勤,扣罚全年奖金。
还要赔偿我妈和弟弟十万元精神损失费。
我工资全在她手里。
我去找她。
她面不改色,“规定就是规定,是你违规在先,我举报也只是为了给你提个醒,这次伤得是你弟弟,要是别人,你以为十万块钱能交差?”
三个月后。
我妈和弟弟外出时,遇到暴徒袭击,弟弟被挟持。
她求助路过的我。
“你快开枪,救救你弟弟!”
我面不改色,“我现在是后勤人员,没有执法权,请你耐心等待警察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