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穿到1974年,沈知穗就替原主背了一身烂账。
抢孩子秋千、好吃懒做、邻里嫌弃,连团长丈夫陆卫疆都把离婚申请拍到她面前:“三个月后,离婚。”
三个月就三个月。
她洗掉满屋狼藉,赔白面、还人情,学烧煤炉、上山割草;别人笑她装勤快,她拿起稿纸,把家属院的鸡毛蒜皮写成故事,一封稿子换回十块钱。
这是她来到这个年代后,靠自己挣到的第一笔钱。
可日子刚有点起色,一锅等陆卫疆回家吃的油渣饺子,被人连锅端走;她被抢粮、被扯头发,陆卫疆赶回来,开口却还是那句——“你又在闹什么?”
沈知穗终于明白。
她拼命洗白,不是为了让谁满意,更不是为了做一个忍气吞声的团长媳妇。
于是她揣着十二块钱,离开家属院,住进漏风小屋,教小姑娘认字,写稿挣钱,一点点给自己攒出退路。
缺粮、缺票、缺棉被,房东拿炕火做人情,邻居拿流言毁她清白,还有人拎着白菜包子,想趁她“快离婚”时钻空子。
所有人都等着看她低头,看她回去求陆卫疆。
偏偏那个曾经铁了心要离婚的男人,扛着粮、带着票,踩着大雪找上门。
他黑着脸把她护在身后,对外头不怀好意的男人说:
“俺媳妇跟不跟俺离,用不着你操心。”
沈知穗:谁是你媳妇?
我是被气的,这要是还能继续当男主,那我无话可说了!大大写的不错,有被气到,还有就是俺久了有点不认字了。
慢慢看,还是挺有味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