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夺舍#复仇#金毛#宠物#玄幻#搞笑#变身
渡劫那天,我被一团黑雾从识海里踹了出来。
没死,但变成了一条金毛。
三天后,我趴在社畜程序员家的客厅地板上,对着手机屏幕发出了一声低吼。屏幕里,一个白衣道长正对着镜头微笑,讲《道德经》,弹幕排着队叫老公。那是我的脸。我的肉身。夺我舍的那团黑雾穿着我的皮囊,一晚上收割的信仰灵够普通修士修炼一个月。
而我的日常是——吃锯末味的狗粮,被邻居投诉半夜扰民,差点让收养我的社畜带去宠物医院噶蛋。他说噶了就不会思春乱叫了,打电话问了价格,沉默片刻,告诉我全套两千太贵,让我自己忍着。
行吧。蛋蛋保住了。
月光照进阳台那天,我发现这狗身体是个修炼加速器——经络天生通透,吸收月华的速度是人的三倍。我以狗身重修武道,收了一只缺耳朵的黑猫当副官,组建流浪动物军团,联手第九局,从京城国学讲堂一路打到封龙山万神殿。动物大军是我的兵,警犬0367是我的编制,天狗真身是我的底牌。
那天晚上,仇人的百万粉丝线下道场座无虚席。一条金毛推门走了进去。
弹幕炸了。
“这具肉身,你用了三年。”我抬起狗头,“该还了。”
前期憋屈,中期爽飞,后期当狗比当人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