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绿了。女朋友跟秃顶组长跑了。
他站在游轮甲板上,沉默了十秒,把准备求婚的戒指扔进了海里。游轮沉了。
吴一轩,军工企业工程师,抱着一本翻烂了的《怀特曼生存手册》,被拍在一座无名荒岛的沙滩上。这就是故事的主角。不是什么兵王,就是一个倒霉透顶、嘴比命硬的普通人。
这个人,用一把瑞士军刀和一本泡烂的手册,在荒岛上从零开始—
生六次火。第七次,才成。
烧陶,塌了烧。烧了塌。再来。
炼铁,差点把自己烧死。
种地,山洪把芋头田冲了。再来。
一个人,一百五十天。竹屋、铁斧、盐田、熏鱼房—他把荒岛变成了家。
有一天,一艘船靠了岸。下来的不是救援队,是一个皮肤黝黑、带越南口音的姑娘。她叫阿九,上岛第一句话是—"我不想走了。"
慢慢的,人越来越多。植物学家、退伍兵、渔女、大学老师…每个人带着伤痕漂到这里。他们吵过架、流过泪、差点散伙,差点死在海盗刀下。
他们在这里建起了一个家。
这不是"开局荒岛、一路开挂"的爽文。这是一个关于失去一切之后,怎么重新活过来的故事。
你会笑——因为吴一轩的嘴实在太贫了。
你会哭——因为那些深夜对着星空说的话,说的是我们每一个人。
你会明白:人这辈子不需要太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