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棠被继母和前未婚夫联手送进民政局,逼她嫁给京圈最不能招惹的男人,陆砚迟。
所有人都等着看她被陆家碾碎。
可签婚书那天,她在补充条款里加了一行字。
三年婚约,互不相爱。
但婚内以配偶身份取得的棠星项目表决权,归沈明棠独立行使。
陆砚迟看完只笑:“沈小姐,你知道自己在跟谁谈条件?”
沈明棠抬眼:“知道。京圈最需要一个妻子的男人。”
后来,沈家宴会上,她甩出黑账,前未婚夫当众失态,继妹哭到妆花。
股东大会上,她反手控股,所有人终于明白,她不是攀附豪门的金丝雀,她是回来收债的。
而那个曾经逼她入局的男人,红着眼堵在门口,嗓音发哑:
“沈明棠,合约可以作废。”
“别作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