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死后,我继承了一家开在拆迁巷子里的破店。
店名叫“山海民俗文化有限公司”,表面做白事咨询,实际干的是一桩祖传买卖——抓捕从《山海经》时代逃逸到现代都市的异兽,收容,封印,以妖制妖。
员工只有我一个。助理是一条瘸了腿的老黄狗。
房租欠了三个月,同行想吞我的店,连我自己看起来都像是个混日子的。
但他们不知道三件事:
第一,我从不打没准备的仗。
每一次受伤,都是我在敌人身上留下标记。
每一次败退,都是我故意让出的棋。
第二,这个城市里的妖怪,比你们想象的多得多。
医院天花板上爬着找孩子的蛊雕,水源主干管里睡着能枯竭整座城的蜚,而那个叫“孟先生”的男人,正把异兽当成商品卖给权贵。
第三,我不是来当英雄的。
我只是来替爷爷讨一笔旧债。
这笔债,算了几十年了。
也该到还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