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那天,我在烧烤店里喝到天亮。
恋爱五年,同居五年。没有婚礼,没有婚戒,连一张结婚证都没有。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去找那个能填满我填不了的欲望的男人。
我以为我的人生就此烂尾。
然后,我查了一下银行余额。
——
这是一个关于暴富的故事。
但不是你以为的那种。
换了手机,换了号码,换了人生。买吉他,学高尔夫,住进江景公寓。
花钱很爽。花钱确实很爽。
可爽过之后呢?
钱能买到自由,买得到尊重,买得到想要的任何东西——
唯独买不到一件事:
**靠自己活着的底气。**
于是从第四十一天开始,我决定做一件比花钱难一万倍的事。
平淡无奇可以一观
好看,真实
第一人称不会写就别写 款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