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死人堆里睁开眼睛。
左臂断了,水囊空了,嘴里全是自己的血。身边只有烧焦的旗帜、腐烂的尸体,以及一支射穿他肩头的箭——那还是他自己的“战友”留下的。
三天前,漠家军左锋营全军覆没。
三天后,一个名叫沈泽的什长从瓦砾中爬了出来。但他不再是原来的沈泽——他的身体里,住着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
没有系统提示音,没有金手指老头,没有任何人告诉他“欢迎来到异世界”。
他面对的是:三千敌骑的围剿,一支溃不成军的残部,一个只剩三天口粮的要塞,以及一位比戈壁风雪更冷的主帅——漠征远。
漠征远说:“黑水城是我们的,所以我们守。不是因为守得住,是因为必须守。”
沈泽说:“我只想活着。”
但他很快发现,在这片弱肉强食的漠北,活着本身就是一场战争。
从光膀子打信号被当成疯子的伤兵,到漠家军最年轻的斥候营正;从被所有人质疑的“外来者”,到让敌军闻风丧胆的战场鬼手——他用了七个月。
他要娶的女人,是黑水城商路上最烈的风。
她叫贺兰辞。她说不嫁将军,只嫁能打败她的男人。
沈泽笑了笑,拔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