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穿越了。
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脑子里只剩两部动画片的记忆碎片——《妖精的尾巴》和《喜羊羊与灰太狼》。前者告诉他这里是魔法世界,后者给了他一个奇怪的本能:被打倒之后,总会从最近的阴影里走回来。代价是每一次“回来”,他都会忘掉一些东西。忘了纳兹的名字,忘了自己画到第几版的图纸,差点忘了米拉珍是谁——那个公会里最凶的银发魔女,每天对他冷言冷语,却在他受伤时第一个拿出绷带。
“我叫米拉珍。记住。”她把纸条拍在他面前,字迹用力得纸背凸起。
斯诺把纸条折好放进口袋,从此每天都摸一下。他在公会后门画图纸,在码头扛箱子练脚力,挨了一身伤才学会把魔力从胸口推出去——不是为了打架,是为了每天早上一碗草莓冰,蜂蜜减半,果肉留三分之一。他做冰沙机做到第十二版,她吃草莓冰吃了一整个夏天。
后来有人问他为什么这么拼。
斯诺咧嘴笑了,断了一截的虎牙露出来:“因为有个人的名字,我答应过不会忘。”
节奏太慢了,日常剧情在第二章就应该结束的,你拖到第十二章,你要写的不是青春言情文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