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晚一直以为,夜隐是她见过最奇怪的男人。
第一次见面,他在她的颁奖礼上当众摔进她怀里;
第二次见面,他红着耳朵问她能不能加个微信;
后来,他学吉他给她唱情歌,跑调忘词,紧张得连手都在抖。
所有人都说,夜氏集团的夜总高冷禁欲、深不可测。
只有她知道——
这个男人纯情得要命,笨拙得可爱。
可林晚晚不知道的是,夜隐根本不是人。
他是活了三百年的上古魅魔,被迫绑定攻略系统,必须在一百天内让她真心爱上他,否则就会被彻底抹杀。
一开始,他只是为了活下去接近她。
后来,他却宁可死,也不愿对她用半分魅惑。
他拿最笨的方法学着爱她,学着告白,学着牵手,学着把一颗活了三百年的心,小心翼翼捧给她。
直到她终于爱上他——
他却开始一点点忘记她。
“我叫林晚晚,二十八岁,室内设计师,喜欢吃甜食。”
“你是谁?”
“…是很喜欢你的人。”
他忘了她的名字,忘了他们的誓言,忘了自己是谁。
可她每次掉眼泪,他都会下意识替她擦去。
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世上最痛的不是等不到。
而是等到了,又差一点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