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晏死的那天,停尸房里来了个穿睡衣的女孩。
她哭到呼吸碱中毒,昏倒在冰冷的地板上。
醒来后给他买了全市最贵的墓地,靠在他的墓碑前说——
“下一世,你一定不要忘记我。我叫沈时晚,时晚…是相遇不晚的意思。”
陆时晏上一世是个笑话。
给青梅苏念卿当了十年备胎,她挺着别人的肚子嫁给他,笑着说“你不配”。
爷爷被气死,妹妹被家暴致死,父母在村里抬不起头。
最后那把刀,是苏念卿亲手捅进他胸口的。
他飘在半空,看着自己尸体发臭都没人收。
唯一来的,是那个他从没正眼看过的同桌。
再睁眼,高二教室,阳光刺眼。
沈时晚坐在他旁边,鼻尖一颗小痣,手腕上挂着黑色头绳,正被他气红了眼眶。
陆时晏盯着她看了很久。
上一世,他把所有温柔给错了人。
这一世,他不想做人了。
他要做沈时晚一个人的狗。
可很快他就发现不对劲——
沈时晚看他的眼神,总像在看一个死人。
她从不问他为什么变了。
好像她什么都知道。
直到那天,她忽然叫住他:
“陆时晏,你知道我为什么叫时晚吗?”
他没回答。
但他记得——
上辈子她说过。
时晏,时晚。
这本书是一个家庭。都死了。他和她们都回来了重生。在一起生孩子。一儿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