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第一天,我就知道我们陆总有个规矩——不准办公室谈恋爱。
入职第二天,我就成了陆太太。
别人隐婚,是怕被发现。
我们隐婚,是怕他被发现。
毕竟全公司都知道,陆总最讨厌的,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于是——
他在会议室里一本正经地训我PPT做得烂,桌下的脚却在偷偷蹭我的高跟鞋。
团建时所有人起哄问我有没有男朋友,他端着咖啡路过,看似漫不经心地竖起耳朵。
加班到深夜,他办公室的灯永远最后一个灭,然后“顺路”送我这个“打不到车的可怜员工”回家。
直到年会那晚,他喝多了,当着三百多号人的面,一把拽住我的手,眼眶红红地控诉:
“我都结婚一年了,连老婆的手都不敢在公司牵。”
“这破规矩,谁定的?”
全场死寂。
我面无表情地捂住他的嘴。
——陆总,是你自己定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