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八年,湘西沈家镇。出马仙世家“沈家堂”一夜之间十四口人惨死,唯独长女沈墨存活。她醒来时躺在棺材里,穿着寿衣,含着铜钱,坟头立着自己的墓碑——“沈门沈念之墓,立碑人:沈家满门”。
镇上人指认她是凶手。可她不记得杀人,不记得埋尸,不记得指甲缝里的血是谁的。她只记得三件事:祖父临死前说“墨儿,不是你的错”;一个老道拦住她说“你身上有东西,跟了你三年了”;以及——她在铜镜里看见自己的倒影笑了,而她并没有笑。
为证清白,沈墨被迫接受“阴司审”:连续七夜,魂入广和楼,直面沈家三代人替阴间收账时结下的每一笔血债。第一夜,母亲的脸裂开,爬出长着十三张脸的婴儿;第二夜,父亲的头颅问她“你未婚夫顾渊是干什么的”;第三夜,顾渊本人闯入戏楼,可沈墨在他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在笑——那个东西,就住在她的身体里。
它叫阴差,守了三千年大门,忘了自己的名字。沈墨叫它阿守。它说:“三千年了,终于有人叫我的名字。够了。”
可门后面的东西不止它一个。有一个推了三千年、等了三千年、没有名字、没有家的东西。
门还没关,人还没走。沈墨的白发又多了一缕,但她笑了。因为有人在等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