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那年,我混得很惨。
被裁、被分手、信用卡逾期、房租交不起。
深夜刷朋友圈,看到林栀的婚纱照。她穿着白色婚纱,笑得像一朵栀子花。
新郎我不认识。但看起来很优秀,很可靠,很有钱。
总之,比我强一万倍。
我灌下一整瓶白酒,心想:这辈子,算是白活了。
然后我就死了。
死在月租八百的隔断间里,死在三十岁一事无成的人生尽头。
再睁眼——
“陈默!你丫发什么呆呢!”
一张大脸怼到我面前。满脸青春痘,体重至少一百八。
我盯着他看了五秒钟,脑子里一片空白,然后——
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回来。
这是王浩。我大学室友。我管他叫胖子。
这是2008年。大一军训的最后一天。
我重生了。
对作者的人生观,爱情观不敢苟同。上辈子女主毅然为了高品质生活选择了别的男人,离开了落魄的男主。男主重生之后占尽了先知先觉的优势,还要去舔那个可以在一定利益面前毅然放弃男主的女人。感觉这个男主的心理年龄不超过18岁,只有未成年的孩子,才会有“一定要得到”的执念,如果看上什么玩具,或者喜爱的东西,即便是同款,都不行,一定要第一眼看上的那一个。而作者给男主设定的是30岁重生者??? 人成熟的标志就是对自己有清晰的定位,知道自己什么水平什么阶层,可以掌握住什么,对于不属于自己的拿得起,放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