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六年冬,承军少帅霍仲霆在报纸上刊登一则启事,宣布沈念卿仅为“侍妾”,与程家大小姐正式联姻。
那天,已有身孕的沈念卿在雪地里站了三个时辰,等他来给她一个解释。他从未来过。
七年后,她带着五岁的女儿兜兜回到承州。霍仲霆红着眼拦住她:“念卿,我终于等到你了。”她笑着摇头:“我等的人,早就死在民国二十六年的冬天。”
兜兜长得像极了他。那双眼睛,那个神态,活脱脱是他的翻版。小姑娘总问:“娘,我爹在哪儿?”沈念卿说:“你爹是英雄,在打坏人。”
腊月二十三小年那天,兜兜穿着过年才舍得穿的红棉袄上街买糖人。一辆黑色轿车疾驰而过,小小的身子飞起来,落在雪地里。
霍仲霆下车看了一眼,转身离开——他不知道,那是他的女儿。
承江边,沈念卿抱着兜兜冰凉的身体,从袖中抽出那把嵌着宝石的勃朗宁手枪——那是他当年的定情信物。
“仲霆,兜兜一个人在那边,会害怕的。”
枪响,雪落。
他跪在江边抱着她们娘儿俩,从此再没能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