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5年,大沼泽战役。
孔家明穿越到北美殖民战争最惨烈的节点之一,冬寨已燃,老弱被屠,部落战士正准备冲出去和英军拼命。
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军事论坛资深水友,他本以为自己最大的本事,不过是在网上复盘别人为什么打输。
可当他真的站上战场,才发现自己那些关于地形、火枪、补给、哨戒、情报和后撤的知识,竟真能救命。
他懂英语,懂一点兵法,也知道火器时代最重要的从来不只是勇气。
可问题是——这里是1675年的北美荒原。
战俘要按传统处决,火枪会被拆了烧火,打了胜仗后全营地都要彻夜鼓舞祭灵,而撤退的英军,随时可能带着更多火枪和大炮回来。
外有殖民军围猎,内有部落裂痕与告密者潜伏。
想活下去,光会打仗不够。
他得先让这群不信这套规则的人,学会按战争的规则活着。
好看的,主角的改革不是无的放矢,从生存到反扑战略战术的逻辑链都很连续。但缺陷也有,比如狼女为什么效忠主角,族人对狼女的看法什么时候改变的等等;还有主角连着三天没睡觉这合理吗!